① 对方一直不理赔怎么办
可以向负责处理这次事故的交警部门投诉事故责任人拒赔,不履行事故赔偿责任,
② 对方全责就是不理赔怎么办
处理建议: 一、保险的代位追偿。 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己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由车主投保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 风险: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申请耗时较长,无法达到快速取车目的。 二、向4S店交付押金取车,对方结账完毕后取回押金。 责任约束:对方不结账的话,他自己的车也不能找保险报销,因为是双车事故,必须要有两车的证件复印件等,保险才会给钱!车主未交接资料对方也无法结案,无法办理车管所业务。 风险:需要押金质押一定时间。 三、车主垫付修理费,扣下发票。 责任约束:同上,因为是双车事故,对方需要车主相关证件资料和发票才能报销保险。 风险:江山代有强人出!万一对方就是不报销,不到车管所处理业务呢? 四、以肇事逃逸名义,继续找交警投诉。 风险:需要交警进行双方协调,耗时较长,而且交警找过去问话,双方到交警协调什么的,需要请假误工什么的
③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但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赔偿怎么办
一、商业险会理赔吗?
对方未取得营运资格证,这一点在19号之前实施的老版商业车险条款中是免赔条款。因此大概率对方的商业险会拒赔,只能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如果这次碰到的事故是19号之前,同时对方用的车险还是老版商业车险,那么对方的商业险投保的保险公司是会按照合同约定拒赔的,除去交强险的赔偿之外,剩余费用需要由对方承担。
(ps:新版条款中确实删除了这一项,但是对方没有取得营运资格证,不确定对方的驾照是不是和车辆类型是相符的。因此即使是19号之后发生的事故,且对方也买了新版条款,如果不符合的话即使是新版条款有可能会因为驾照问题拒赔。)
二、商业险不理赔的情况下要不要申请财产保全?
可以。
财产保全是诉前保全。需要注意的是,保全需要申请保全财产的一方缴纳保全费用,具体的注意事项建议先跟法院沟通一下,建议在走诉讼的时候找律师把把关。
三、如果保险不理赔,法院判决车主承担,车主方面有没有上诉概率?
要不要上诉是对方的问题,但是上诉后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是法院来决定的。
④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你好,可以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按照事故认定书理赔的,如果拒绝理赔,可以直接起诉。
⑤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的话,保存好证据之后,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就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
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5)对方保险理赔不成功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
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⑥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推迟赔偿可以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未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方保险理赔不成功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⑦ 对方保险理赔不认可!强制不实际赔付!请问下怎么投诉处理
看样子你的损失不是很大,定损员现场定损肯定没问题,不过还跟着修理厂来那就有问题了,你可以就这一点向保险公司举报,名片就是证据。虽然不知道你什么车,但是在综合厂维修,珍珠白喷漆喷一片300也够了,当然拆装另算,不过拆装费给不给要看需不需要拆装和实际修理厂拆不拆。你也可以选择去4S店维修,保险公司按和4S店的协议价定损,谁也骗不了谁。
⑧ 对方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投诉
无法投诉,只能法院起诉。
⑨ 走保险,但对方不出面理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会帮你弄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