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
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
2015
〕
31
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
,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
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有效落实。经会签财政部、农业部,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
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
切实维护参保农
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价格保
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业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
第二章
承保管理
第一节
投
保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
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
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
条款重要内容。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
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
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
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
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
保或限制农户投保。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
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五条
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
投保信息应至少
包括:
(一)客户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
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
(二)保险标的信息。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臵(种
植业)
、养殖地点和标识信息(养殖业)
;
(三)其他信息。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
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
上述信息应在业务系统中设臵为必录项,
确保投保信息规范、
完整、准确。
第二节
承
保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和分布情况,
采用
全检或者抽查的方式查验标的,核查保险标的位臵、数量、权属
和风险状况。条件允许的,保险公司应从当地农业、国土资源、
财政等部门或相关机构取得保险标的有关信息,以核对承保信息
的真实性。
承保种植业保险,应查验被保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
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被保险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由相关主管
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承保养殖业保险,应查验保险标的存栏数量、
防灾防疫、标识佩戴等情况。被保险人为规模养殖场的,应查验
经营许可资料。
保险公司应对标的查验情况进行拍摄,影像应能反映查验人
员、查验日期、承保标的特征和规模,确保影像资料清晰、完整、
未经任何修改,并上传至业务系统作为核保的必要内容。
第七条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
应
制作分户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信息。投保清
单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对并盖章确认后,保险
公司应以适当方式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区域进行不少
于
3
天的公示。如农户提出异议,应在调查确认后据实调整。确
认无误后,应将投保分户清单录入业务系统。
第三节
核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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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保监发〔201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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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一、综合题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
(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五)保险基础知识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涉及保险业市场竞争的条款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部分涉及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条款
(八)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
(九)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27号)
(十)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0〕12号)
(十一)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26号)
(十二)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
(十三)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十四)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
(十五)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十六)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
(十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十八)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十九)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二十)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27号)
(二十一)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106号)
(二十二)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16号)
(二十三)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09〕24号)
(二十四)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五)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验收指引细则
(二十六)关于做好四级机构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二、专业题部分
(一)产险部分:
1.关于印发《江苏省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展指引》的通知(苏保监发〔2011〕83号)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二)寿险部分:
江苏人身保险监管政策参考(2011电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苏保监发〔2005〕13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保监发〔2008〕78号)
2、经纪
(1)《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的通知》(苏保监发〔2007〕150号)
3、公估
(1)《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2)《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
③ 保监会可以投诉保险公司不按规定理赔吗
可以的,是你在买保险时候并没有给你讲具体理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