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保单,所有的保险,其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金额都是必须单独列明的。
但对于财产保险,还有可能实际赔付低于保险金额,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是所保物品的实际价值。一台车2年前你买12万,现在同款新车市值下降到10万,如果车辆全损,最多赔付你10万(=买辆同款新车给你)。
这就是保险体现的“损失补偿原则”,不可额外获利。
2. 保险附加险是一年期的保险,保险理赔过一次,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可单方停保吗
保险公司要求退保?
如果是在购买保险以后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中途退保。
主险是什么?
观察期过了么?
A款还是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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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附加险,是一年一保的。这个在合同里应该有写明。
也就是保险公司对于这个附加险每年都可以重新核保。(对主险不适用)
7月22日是保单周年日,这一年合同马上就要到期。
这个是保险公司的权利,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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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寿险中主险和附加险如何理赔
在任何的保险产品中,附加险都是依附于主险存在的,如果不购买主险,是购买不了附加险的。
而且在寿险产品中,大病提前给付险种的保额不能超过主险保额,并且发生大病的时候,还将等额减少主险保额,比如你投保10万主险和5万大病,那么在发生大病时将给你5万,大病合同终止同时主险保额降低为5万,其余的附加险多为短期险种,交费期必须和主险一致,如果主险交20年,那么你的意外、意外医疗、小病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都只能交20年,并且20年后这些附加险合同自然终止,你将不再享受附加险利益
4. 平安保险中主险和附加险双重赔付吗
附加的意外险都是独立赔付,身故双重赔付,重大疾病有独立赔付的,有等额或者等比例减少的,附加定期与主险是双重赔付。主险赔付后附加险也停止了,主险赔付后同时保单终止。
5. 汽车主险和附加险是保险期内每次事故都赔偿吗
不是的,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例如,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要了解理赔的技巧和方法,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在发生事故以后,车险理赔要及时,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