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保险的赔偿比例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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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汽车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车险,其中前者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至于商业险,就要按照责任认定书来赔偿。
具体而言,保险本辆在保险期内出险分别按不同情况根据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公式计算。
1、保险车辆若发生全部损失,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2、保险本辆若发生部分损失,当保险金额达到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费用。即:赔款=(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免赔率)。
3、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限额。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2. 车辆保险有哪几种赔付金额怎么算
一般比较常见的有交强险,车损,三责险,玻璃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设备增加险,
如果就保车损险的话,单方事故和双方多方全责事故自己的车损赔付都是85%,三责车损失之和在两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2000的也是85%,建议投保车损,玻璃,不计免赔,交强险是少不了的,这样保起来的话,车子出险的话基本上有全赔的,除了停放被撞,(或没有现场,被盗,被烧)这些情况很少的,
3. 汽车保险的理赔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4s店和普通修理厂的维修价钱是不一样的,人保是根据你的车自身价格而定十三万的车普通的4S店喷漆是五百左右二类是二百多一点,一条杠,加工时 拆装费就差不多了 他们给你的定损单上有明细自己看就明白了
4. 汽车保险赔偿规则具体怎样算出来的
交强险
工具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赔偿额度:责任限额12万。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赔偿项目: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保险赔款的基础。具体赔偿中,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部分,具体内容列明在车险除外责任栏目中。
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符合赔偿的金额5%-20%。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免赔金额:根据您事故责任的大小,符合赔偿的金额5%-20%。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5. 汽车保险怎么理赔金额
不是的,现在保险费率和理赔金额,赔付率两者都挂钩!
赔付率就是楼主说的次数,各家不太相同,大概如下:头年索赔次数1次(金额小于保费60%)来年保费为7.7折,索赔次数2次(金额小于60%,这个要看是买车几年)折扣在7.7折--8.1折之间索赔3次(不计金额)来年保费不打折!如果没有索赔,最低为7折!
换保险公司的话,不同公司折扣不同,大致是8.1折左右!
金额是哪怕只有一次赔付,但是赔款金额达到60%,就不会有折扣,甚至会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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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险理赔金额怎么算
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多少由投保的险种所决定,在交通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理赔金额足够的话就会让车主避免了事故带来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理赔金额不足或拒赔,那车主就要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损失。
车险险种多达上百种,汽车保险赔偿比例也会根据所投保的险种不同而有所不同。现在以通常意义上的“全险”为例,简单讲一下在交通事故中,不同险种的汽车保险赔偿额度的支付标准。
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买“全险”,可以在常见的交通事故中得到较好的赔偿。
1、车辆必须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简称三责险),三责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是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附加三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附加车损不计免赔条款。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4、全车盗抢损失险(简称盗抢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附加盗抢不计免赔。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5、车上责任险(包括驾驶员和乘客)。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附加车责不计免赔条款。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座位数协商确定。
6、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7、车身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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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车险怎么计算赔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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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
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
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②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
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
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③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④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
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且适用同一限额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
(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
(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
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②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4.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四)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六)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八)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核定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及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本医疗标准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