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回答】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回答】
失业保险拨打劳动局的电话进行咨询【回答】
Ⅱ 失业保险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如果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政策,那么你不论在哪个省市缴纳的社保,都不会影响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你可以拨打本地的电话查询台,询问社保热线电话,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去咨询、申请。
Ⅲ 失业保险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每个地区的就业管理服务处都有自己的办公电话,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咨询电话。
但是你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劳动、社保类咨询热线电话)查询。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Ⅳ 查询失业金打什么电话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给您整理答案,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回答】
您好,
您可以拨打社保局客服电话12333咨询。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回答】
Ⅳ 沈阳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
电话:024-12333,024-22533093
网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Ⅵ 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
(一)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应该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再就业中心。
(二)己经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业愿望。
劳动者不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三)至于再交业中心电活,可以点击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去找再就业中心电话。
Ⅶ 失业保险金客服电话
Ⅷ 失业保险金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