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与保险公司有12000元的赔偿纠纷,如果上法院打官司要花多少钱、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如果属于12000元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是100元,至于律师费可以由你与律师进行协商确定。所以,对于律师费请自行与律师协商确定。
相关的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贰』 委托律师打官司,保险公司理赔的钱。什么时候拿到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没有争议的理赔,保险公司需要在10天内支付,对于疑难案件可由双方协商时间,若没有,则60天内需对有没有争议的部分先于赔付。这是保险法对所有保险公司的要求,所以,一定要记得自己提交资料的时间,以便后续的催促。另外如果涉及诉讼则根据判决书等执行
『叁』 保险理赔被拒赔一定要找律师吗
最好是先找专业做保险诉讼的律师咨询,因为拒赔合不合理?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索赔?用户一般缺乏专业的知识来判断,所以首先还是应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如果属于合理拒赔,那也坦然接受,如果存在争议、不合理拒赔,则不错过维权索赔的机会。
如果遇到拒赔的情况,不妨找理赔帮咨询,理赔帮的理赔咨询是免费的,并不用担心成本问题,理赔帮是国内第一家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平台,拥有1000多名具有长期保险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已经为1w多名用户提供了免费的索赔咨询服务。
『肆』 我想找专业打保险官司的律师有吗
我认为,自己是有能力做到的
但是,如果时间不足,嫌麻烦,或者对这方面程序等不了解又急需赔偿金,可以找律师咨询即可,也可以找人代理办理的手续,争议不大,不存在你和保险公司欺诈隐瞒等情况下,不需要打官司
『伍』 律师代办保险赔偿金两万一万五以下金额收取费用多少
律师代办保险赔偿金两万一五以下金额,这个收取费用是非常高的。可能得收1000多块钱。
『陆』 想找一个保险理赔的律师 咨询打官司
我是黄山市歙县人,想找一个有经验打保险理赔关司的律师
『柒』 有没有专门做保险理赔的律师
『捌』 谁有好的保险理赔律师咨询平台推荐一下!
推荐一下法润万家,一个很不错的法律服务平台,上面的律师都很好,不仅做事靠谱、效率高,而且也特别好沟通。
『玖』 保险法理赔处理时效
楼上几位朋友的说法不对,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精神,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总共6条的司法解释也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解释规定,带病被保人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同样受到新法“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
我这里有个案例供楼主参考:
云南现成案例下月开庭
“按照高法的‘解释’,云南‘肾衰竭带病投保拒赔案‘将适用于新保险法,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明显提高了。”张宏雷在得知“解释”发布之后非常兴奋,他认为该案件将成为新《保险法》施行后中国首例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理赔官司。
2002年9月20日和10月19日,昆明市民王涛(化名)在昆明一家保险公司先后购买了两份重疾险,双方达成《保险合同》,按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如确诊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双倍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06年10月,王涛在一次体检中被医院确诊罹患“慢性肾功能衰竭”,想到自己曾经买过的保险,次年4月,王涛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2007年8月9日,一张《理赔处理意见通知书》断送了他的希望,“我公司决定对此次给付申请做拒赔处理”——理由即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无奈之下,王涛2007年8月30日自费接受了换肾手术。
2年过去了,就在王涛以为已经彻底没有希望获赔的时候,新《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引起了他的注意。“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王涛认为,按照新规自己的重疾保险合同应当有效,保险公司也应按合同支付保险金额。于是委托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师,一纸诉状将投保公司告上法庭,而此案也将于2009年10月13日在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
“旧保单能否适用新法,我们持怀疑态度。”在“司法解释”正式发布之间,昆明另一家知名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案的胜诉与否表示了怀疑,“究竟2009年10月1日前带病投保的能不能适用新法还是未知数。”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让众多质疑的声音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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