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 的赔偿责任限额是什么意思
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是保险公司不理赔的最高金额,相当于社保医疗的门槛费,例如:3甲级医院的门槛费2000元,也就是2000元内是不报销的
2.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什么意思
是指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这个赔偿数额是有限额的,这个限额就是你说的无责限额。
3. 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是什么意思
三责险是50万的意思是:第三方责任保险的最高赔付额是50万元。
三责险是指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
(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
第三者责任险
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以下几个档次: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3)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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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什么意思呀
1、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2、以上数字为赔偿最高限额,其中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现在是无责代赔,有责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无责方提供给有责方自己保单信息即可,无需向无责方保险公司报案。
(4)保险无理赔优待限额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1、赔偿限额是指—张保险单所能提供的最高赔偿金额,限额还可以进一步分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个赔偿限额。
2、在责任保险中,由于其保险标的是法律责任,且保险事故的大小和频率无法确定,所以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保险金额”的概念,只能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约定一次事故和累计事故的赔偿限额。
3、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并兼顾从事危险事业经营的企业的利益,也为了使赔偿责任的标准基本一致,对于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主要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损害的赔偿往往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4、最高赔偿限额指在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或由政府规定的最高赔偿额。
5、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我国没有最高赔偿限额的限制,很多国家则规定有最高赔偿限额。我国飞机第三者责任险中,国内航线按飞机种类和型号规定最高赔偿限额。如喷气式各型飞机收固定保险费5万元,最高赔偿额为5000万元。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5. 意外险条款中“无单次限额赔付”是什么意思
单次限额赔付:指一次赔付是有一个限额,一般是指最大赔付额度。而“无单次限额赔付”就是对一次赔付没有限制,可以一次赔付到所买保额的全部。所以意外险中无单次限额赔付的意思就是就是可以赔付一次意外事故中所买到保额的全部。
简单举个交强险中的例子来理解:
A高高兴兴提了一辆新车,也买了保险。除了交强险,三者险也买了100万的保额。
● 作为新手司机的A很倒霉,在B时撞了个人,总计赔付要13万元;
● 更倒霉的是在不久后的C时又撞了个人,花费也要10万块;
● 这还不算,心情低落的A在D时又追了一辆豪车,要赔100万元!
而且三起事故都是A全责(两次涉及人伤事故的交强险医疗限额各自仅适用5000元),作为寿险从业者的A怕了,心里想,完了完了,三次加起来要赔出去123万,自己保险保额才买了1122000元(交强+三者保额),剩下的10多万要自己出了,早知道买个200万保额的了!
其实不然,车险的保额是单次限额。即每一次出险,只要无免责情形,均可按照最高限额赔付。
还拿上面例子来说就是,A的三次出险均可按照实际损失赔付,而不需要自己再出10多万。因为任何一次的出险情况均未达到保额。
假如C时的事故把人撞的比较重,需要120多万,保险公司限额1122000元限额赔付。在D时追尾事故的100万赔偿是不会受影响的,仍然可按照100万赔付。
一、单次限额的依据
网上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是保险公司不认可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关于依据,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二十八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的责任限额为限。
有没有注意到重点?每次!即保险期间内每一次事故的责任限额。就像车子的储备动力,明码标出来最大马力,但是你未必用得到,不过你每次用的话都可以达到这么大的动力,而不是一次性的只要达到就废掉了。
可还是有些人觉得太抠字眼,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那接着看《示范条款》
第三十五条 赔款计算
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理解成:超保额直接按照保额赔付)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理解成:未超保额按实际损失赔付)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这里又出现了每次,且分超保额和未超保额两种,够明确了吧?
像这种国家相关部门明文规定的还敢不赔,真是不想在行业混了!银保监一个投诉电话过去,会罚的他找不着北,求着要给你赔。
交强险和车损险等同理,车险为单次限额。
为何会有这个问题?
为何很多人会有这个问题?
多是寿险听过来的,这是产险和人身险的区别之一。
广义寿险一般默认为是单次限额。
● 比如重疾,假如发生了一次,诊断等明确,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当然也有可多次的限额,但这不像车险是默认的,而是你需要更高的保费去购买。当然人一生中多次重疾的可能性也不大。
● 还比如医疗险,和交强险类似,除了总限额还有更细的单项限额,例如单项疾病给付限额、住院费用给付限额、手术费用给付限额、门诊费用给付限额等,接着再生同样的病呢?医保限额用完就没了。
合同终结了,一般不存在保费的退还。
而产险呢?多是单次限额,因为物品可修复。
● 比如A开车除了撞三者,自己车子也很损失的厉害。保额仅10万的车子,第一次修了3万,第二次修了5万,第三次修了7万。无免责情形的情况下,虽然总计损失之和15万、大于约定的10万限额,但仍可全部报销。
● 比如A第三次车损太大,保险公司会给您协商按照10万元直接赔付,此时标的消失,保险合同终结。
假如标的损毁时保险合同的时间还未终止。比如车子推全损了,保险才买了半年。那你可以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对应的保费会退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