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市场前景
2)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3)商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4)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5)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
6)论中外保险竞争与合作
7)交强险的运用与改革
8)论述我国创新型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
9)年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10)比较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
11)比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异同
12)农业保险在我国今后的发展趋势
13)我国保险代理人体制的改革
14)保险理赔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与特殊原则
15)分析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主要因素
16)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17)重庆保险市场分析
18)保险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的根本途径
19)分析几种典型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20)理解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
21)保险业在混业经营中的意义
22)保险营销环境对保险营销策略的影响
23)理解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的意义
24)为什么保险人在经营中要遵守风险大量原则
25)论述人身保险的特殊性
26)农业保险经营中的主要问题
27)论保险人公估人在我国保险市场的作用
28)论《保险法》修改的要点
29)保险学大学生在中国保险市场的作为
30)保险的“助动器”与“稳定器”作用
31)论保险条款“通俗化”的必要
32)分析目前国家允许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
33)分析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发展前景
34)分析我国保险业的人才需求状况
35)浅谈保险代理人
36)分析保险营销新渠道的拓展
37)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
38)分析我国目前投资型保险
39)论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40)分析我国企业年金保险市场
41)论中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所带来的影响
42)浅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43)保险资金的有效管理运用
44)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
45)论我国保险营销策略与发展
46)浅谈保险客户服务中心管理
47)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
48)浅谈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现状极其发展意义
49)论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50)如何发展我国农村医疗健康保险市场
51)我国财产保险发展趋势
52)论述财产保险的主要特征
53)订立财产保险合同应遵守的原则
54)简述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
55)再保险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意义
56)家庭财产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57)分析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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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
问题 1: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答:公司理赔流程:
出险 报案通知 报案受理
理赔材料 理赔申请 理赔受理
结案处理 结案通知 领取办理
二、出险
问题 2:什么是出险?
答:出险是指发生了保险事故。从广义上说,凡是保险合同上规定或约定的
赔偿或给付的条件出现时,即是出险。
三、报案
问题 3:什么是报案?
答:投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知情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
险公司,通常称为报案。及时报案也是保险合同的约定。只有及时报案,保
险公司才能尽早了解情况,为后期理赔做好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二十一条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
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
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问题 4:客户出险后如何报案?
答:客户出险后,可以在第一时间通知业务员,委托业务员报案,也可以直
接拨打各公司公开的报案电话或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519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5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5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5567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95589
报案,或者直接到公司理赔柜面报案。
问题 5:报案时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哪些?
答:( 1)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
( 2)被保险人的现状及就诊医院(科室、床位);
( 3)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码、投保险种、保额、投保日期;
( 4)报案人及出险人的联系方式。
四、索赔申请
问题 6:被保险人出险后,何时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答:客户在备齐理赔所需相关资料后,即可向公司提出正式索赔申请。
问题 7:保险理赔中,如何界定索赔时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
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问题 8:对于索赔申请的资料有哪些规定?
答:申请人提出理赔申请后,应按合同约定提供齐全、完整的索赔资料,不
得涂改、伪造。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导致保险责任无法确定,保险公司有权
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如果申请人涂改、伪造材料和证明,导致保险公司错误认定保险责任,保险
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如数追回已经支付的保险金并追究其法律保险金并追究
其法律责任。
问题 9:索赔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如何处理?
答:客户在索赔申请过程中如遇到资料收集、案情进展等问题,可以通过柜
面咨询或者电话咨询等方式,向泰康所在地机构的理赔人员寻求帮助。
五、结案
问题10:理赔案件结案时效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答: 一、简易案件为赔付金额在1000 元以下、材料齐全、理赔时无需调查
的案件。理赔时限一般不超过1 个工作日。
二、常规案件为除简易案件外所有理赔案件,理赔时限一般为10 日。但下列
案件除外: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及时履行保险事故通知的义务,影响保
险事故性质、责任、范围认定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能充分履行举证责任的;
(三)国家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未能出具可能影响案件处理
结果的证明或鉴定结论的;
(四)案情复杂,涉及保险欺诈或责任免除事项,需要多次调查的;
(五)通融给付或协议给付的。
上述案件理赔时限最长为60 日,案件处理期间,公司理赔人员将会主动联系
客户,告知客户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问题11:理赔后,如何领取理赔金?
答:当公司对客户提供的理赔申请资料审核完毕,并做出给付决定后,会将
保险金划转到受益人或其监护人的账户,并在转账成功后采取短信方式通知,
客户只要去银行查收即可。
需要提醒的是,在理赔申请时,客户须提交账户复印件并在申请书上完整、
准确地填写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监护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法律知识类
一、受益人
问题12:身故类保险受益人如何界定?
答:(一)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指定时,身故保险金由指定受益人申领;
(二)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未指定时,身故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遗产,由被
保险人之合法继承人申领。
问题13: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
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有哪些情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
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
益人死亡在先。
问题14:身故类保险和医疗类保险同时申请理赔时,对受益人如何界定?
答:(一)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指定时,身故保险金由指定受益人申领,医
疗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被保险人之合法继承人申领;
(二)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未指定时,身故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均视为被保
险人遗产,由被保险人之合法继承人申领。
问题15:医疗类保险、重大疾病类保险、伤残类保险,对受益人如何界定?
答:(一)上述三种类型保险受益人均应为被保险人本人,不接受其它指定;
(二)被保险人在申领上述三类保险金,我公司经审核确定属于保险责任,
准备给付保险金但尚未给付时,被保险人即已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
遗产向被保险人之合法继承人给付。
问题 16:哪些受益人需要他人代为领取保险金?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具
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于监护制度,须由监护人办理领取。
18 周岁以下、16 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
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自己领取保险金。
问题 17:监护人如何确定?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
人的监护人为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
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
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
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
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8 周岁以上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合同效力
问题 18:如果被保险人未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投保单上签字,保险
合同还有效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
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未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投保单上签字的,保险
合同原则上无效,但是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除外。
问题 19:若投保时,投保人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有关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书
面询问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如
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
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
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
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
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条款知识类
一、保险责任
问题20:什么是生存保险责任?
答: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继续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
主要有终身年金保险和定期年金保险两类。
我公司很多险种含有生存责任,如《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新天寿两全保险》、
《永利两全保险》等。
问题21:什么是身故保险责任?
答:身故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因疾
病或意外身故时,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审核认定保险责任并按合同约定给
付一定的保险金额。身故保险因合同期间的不同,又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
险。
问题22: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答: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
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
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以缓解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巨额医疗费用给病人及
其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的商业保险。
被保险人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必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 1)疾病诊
断证明书;( 2)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
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问题 23:什么是健康险?
答: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
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
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津贴保险等。
问题 24:什么是伤残保险?
答:伤残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
导致身体残疾且残疾程度达到合同约定时,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人身保险。
问题 2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伤害的释义是什么?
答: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
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
伤害或身故。
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问题 26:如何理解保险条款中列明的“等待期”?
答:保单生效或复效后需要经过特定的时期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才构成保险
责任,这一特定的时期称为等待期或者观察期。等待期在重大疾病保险和终
身寿险保险条款中均有可能列明。在实践中,重大疾病的等待期多在90~180
天之间。
二、责任免除
问题 27: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被保险人犯罪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的,应
该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四十五条规定: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
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
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问题28:如何认定酒后驾驶?
答: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
含量大于或等于20 毫克。
问题 29:无有效驾驶及行驶证包括哪些情形?
答:(一)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指发生保险事故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未经公安交管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
习驾驶;
6、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二)无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有关机关颁发的准予机动交通
工具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也视作无有效
行驶证。
注: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所定义的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
的轮式车辆。
问题30:自杀能否申请理赔?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
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
三、保费续缴
问题31:被保险人于失踪后未宣告死亡是否应继续缴费?
答:被保险人失踪后在宣告死亡申请获得批准之前,投保人仍须交付保险费
以维持保险合同效力。因为被保险人在法律上的死亡时间为死亡宣告判决所
推定的时间,所以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该继续交纳保险费。
谈保险理念
健康理念篇:
中国老百姓有一句俗话:
没什么别没钱,有什么别有病。
但是现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巨
大的工作压力、不良的生活习惯、
环境的污染使各种重大疾病发生率
不断攀升,高昂的健康消费更是让
我们倍感无奈。
据卫生部统计治疗显示,人类
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高达72.8%,虽然先进的医学技术手段,让重疾患者的
存活率大大提升,但同时伴随着高额的医疗费用。治疗大病的费用一般在
10---30 万元左右,而且还
以19%的速度逐年攀升。
每年大约有1305 万农村人
口因生病而倾家荡产; 中
国90%的贫困家庭是因病致
贫的。在人性化的社会,不
应该让病人在忍受病痛的
同时,还承担精神的折磨。对生的渴望是人的本性,但巨额的医疗费让
人望而却步,也对带给亲人的影响感到内疚与不安。于是,很多人被迫
“选择”了放弃。现实告诉我们:
疾病,已不再是人生的意外,而
是每个人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
本……
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实施
的是:“低水平”的“广覆盖”政
策,其报销限制也非常多。现实
中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大有“生
之者寡、食之者众”之忧,长此
以往,难以为继。单依靠社保难
以满足未来的健康医疗需求。政
府鼓励发展商业健康险,使其将
成为社保最有力的补充
一个合理的健康保障计划,不仅是在为客户建立一个专用医疗帐户,
同时也是为这个家庭撑起了一把健康的保护伞。
养老理念篇:
生老病死,其中衰老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无从选择的
一个过程,任你是何等的风流人物,到时候也一定会面对这
个问题,所以说养老
风险不是养老会不会
发生,而是不知道活
多久?过怎样品质的
生活?
大多数的人都憧
憬自己有一个金色的
退休生活,领取足够
的养老金,有足够的医疗保障,不用在辛苦工作,可以悠闲
舒适每一天。这份完美的退休生活并不是靠想象能的来的,
它是要从现在起认真规划的。
养老规划一定要趁早;假如你选择60 岁退休,首先就
考虑好你需要怎样的老年生活。问自己几个问题:
1)衣:要穿衣,穿什么牌子的衣服?
2)食:要吃饭,要吃什么样的美食?
3)住:要居住
在那里,住什么
样的房子?
4)行:要不要
每年出去旅
游? 去那里旅
游? 国内还是
国外?
5)医:要健康
的身体,要应对年老带来的病痛和治疗费用,要准备多少钱
来应对?
6)其他:要不要
给你的孙子,孙
女买玩具?自己
要不要充实自己
的业余生活?
弄清这些问
题后,就进入核
心内容,算一算
你所用期待的老年生活需要多少成本。就最基本的成本----
吃饭来讲,一顿饭用10 块,每天三顿饭,一年365 天,从
60 岁到80 岁,那就是10 元乘以3 顿饭乘以365 天乘以20
年=219000 元。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其他方面如旅游
费用,生活必需品的消耗,医疗保健的投入,都要象计算吃
饭的成本一样,清晰计算出所需要的总额度来。你一定很惊
讶,养老原来需要这么多钱。
如何养老已成为人们关心的头等大事。
因为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社会养老制度的改
革,使现实变的非常残酷,社平工资30%+个人帐户1/138 的
养老制度使很多人不敢奢望依靠社保来养老,而四二一的家
庭结构也无法传承养儿防老的养老方式。而人的平均寿命却
在不断延长,人类已经实现了“寿比南山”的愿望,却并不
意味着一定会“福如东海”。巴金老人就曾对前来给他祝寿
的朋友说过:长寿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人类来说其实是一种灾
难。正是因为如此致使很多老人过着退而不休,有病不医的
生活。
现代人很清楚自
己不可能再享受到
国家给予父辈的那
种特殊待遇,更不愿
意凄惨的度过晚年
生活。所以很多人为
了确保自己未来的
幸福生活,开始做各种投资,期盼有好的收益。其实无论是
投资股市,房产,还是收藏都是有风险的。而养老的钱是风
烛残年的活命钱,是一定要安安稳稳能拿到的钱。养老规划
并不是储存一大笔钱就可以完成的。一个健全的养老体系包
含社保,保险,银行,个人投资四个方面。根据个人的实际
情况,做出合理的搭配。而商业养老保险金所具备的持续性、
稳健性、增长性和不可挪用性使它成为养老规划中最佳选择
和最有力的补充。
意外理念篇:
在美国某一个军校流行这一个游戏。每年新学期开学之
际,将学员按每1000 人为一
组,每人发一把枪,每1000
把枪中有3 把枪有子弹。游戏
的规则是每人都必须用手中
的枪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一枪。
即每1000 人中会有3 个人死
亡。活下来的可以在未来一年
中平安度过。来年再开始新一轮的游戏。对于一个群体而言,
有人可能会说只有3‰的死亡概率,活下来的机会还是蛮大
的;但对于个体而言那
就是50%的概率,或死
或生。假设是你,你是
否有胆量玩这个游
戏?
其实我们每一个
人都在有意无意的在
参与这个游戏。因为人类的意外死亡率为3‰。全球每年约
有350 万人死于意外伤害事故,约占人类死亡总数的6%,是除
自然死亡以外人类生命与健康的第一杀手。我国每年仅死于
交通事故的就达10 万人之多,相当于一场汶川地震中的死
亡人数。
在漫漫人生路上原
本就是由一连串不确
定组成,有多少人能
精确地分析人生的风
险呢?一个人无论多
有本事,有两件事是
无法控制的。一个是
意外、一个是伤残。一旦有一天真的不能照顾家人了,反而
有可能成为家人的拖累,
或因自己的离开让家人人
失去了一个持续稳定的的
收入,失去了赖以生存存
的保障。任何人都不会会
忍心让自己所爱的人在在
忍受精神折磨的同时还要遭遇生活的磨难。泰康的综合保障
计划就会保障您的家人在遇到意外情况下生活也不会受影
响。让我们真正实现对家人的承诺:只要你在,我会照顾你
到永远。
保险是保障每一个家庭安宁、幸福的守护神
保险是无常人生中天长地久,最坚固不渝的承诺与爱
教育理念篇:
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他们降临时是完美无暇的,所以
为人父母者应该倾注所有
的爱与关心,让我们的天使
快乐、平安、健康地长大。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
家庭的未来。子女的教育自
然不能忽视。
一个孩子从出生到大
学毕业按最保守的数字计算光教育费用一项就需要20 万以上。而目
前教育收费还在不断提高, 作为父母教育理财需求日显迫切。国家发
展研究中心魏加宁博士指出:居民储蓄的目的不是为了利息而是为了
子女上学、养老和住房。子女教育费用需求已经成为家庭理财的第一
需求。
所有的父母都意识到
现在的社会,多读书对孩
子是很重要的,如果将来
孩子有能力读大学,但因
为经济的原因使他不能完成,以致影响了他的前途,是很可惜的也是
父母不能接受的。而泰康完善的教育基金计划是可以确保在任何情况
下都能保障孩子在接受高等教育时,一定有一笔钱帮助他完成学业
的。
孩子我要你赢在起跑线上
理财理念篇:
香港首富李嘉诚说:
“这一生之所以能累积这么
多的财富,就在于30 岁前我
就知道理财的重要性。实际
上,40 岁前靠挣钱,40 岁后
靠理财。”老百姓也有一句俗
语: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理财并不是富人的专利,实
际上,理财是一个观念问题,是一种生活态度。
自中国改革开放20 多年来,中国人赚钱是越来越厉害;
但很少有人擅长理
财。一般会分两种
人:或将钱全部放
在银行中,或将钱
一股脑投到股市和
房地产中,其实都
是不合理的。银行是不善理财者存钱的地方。社会经济的发
展使得银行利率永远跑不过CPI 指数,所以不当的储蓄会导
致个人资产流失。老百姓投资股市更是很难以做过机构,因
为股市获利是取决于“四碗面”:资金量、技术面、信息面、
渠道面。而股市:1 赚、2 平、7 赔的铁律也就决定了中小散
户的命运。
个人理财是指为了实现
个人和家庭的生活目标,对个
人财务资源进行管理的过程。
这个过程往往是需要通过各
种理财工具经过合理组合才
能实现。而大家
能想到的理财
工具不外乎银
行存款、债券、
基金、股票等。
人寿保险是人
们常常忽略的
的一种理财工具。
科学合理的组合是建立一个理财金字塔,金字塔应该
从地基建起,地基是银行存款(应急的现金)和人寿保险、
第二层是债券、基金、以此往上是股票、房产、收藏、期货
等,即越靠上层越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工具,越靠下层越
是低风险低回报的投资工具。理财金字塔的意义在于:如果
您把理财金字塔的最关键的基石即:应急存款和人寿保险搭
建好了。也就是说,其它投资收益无论好坏都不会影响到您
的基本生活品质了,您就可以放心的依照您的风险偏好来组
合您的其它投资了。没有了后顾之忧,再利用您的精明和勤
奋,想信您很快就会建造起一座属于您自己的壮观的理财金
字塔了!
保险是财富的保护伞,是资产的护身符!
C.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论文3000字
给点建议还是可以的
汽车保险
的产生,发展,未来的趋势
这些在相关的论文能检索到的。。
汽车保险作为论文的题目,它的特殊性在那?
对汽车保险的分类,等等
理赔的针对性等等。。。
D. 一般的汽车保险理赔论文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在汽车保险理赔论文里,都会写到一些汽车保险的种类,并且都会深入的解释。现在社会上热门一般经常购买到保险种类都有哪些呢?
从汽车保险理赔论文及保险公司了解到,现在人们购买平安保险一般都认为两种,一种是交强险,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要投保的车辆保险。当上了保险的汽车发生了交通以外以后造成了其他的人受到伤害以至于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有责任在保险赔偿限制额度以内对投保的人给以赔偿。汽车保险理赔论文调查到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缴纳的交强险保险费一般家用的汽车为每年九百余元,超过六个座位的再加一百多元。我国法律规定,交强险是人们为车辆上保险时必须购买的险种。
另一种就是商业保险。汽车保险理赔论文写到,商业保险由两种组成,一种是基本的保险,基本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方面的保险。第三方的责任保险、车辆盗抢方面的保险、司机的座位保险、车上人员的座位保险这几种保险。另一种保险是附加保险,附加保险主要有车辆玻璃破损的保险、车辆自燃方面的保险、车辆划痕方面的保险、不计免赔特约保险等许多小的保险。这种附加保险不能单独购买,人们只有在购买相应的基本保险时才能购买这种附加保险。在价格方面是由保险公司规定的,所以人们在购买时,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人们在购买时,上一年没有出现问题,那么再次购买时费用会有减少,如果上一年出现了事故,那么再次购买就会增加费用,这里的基数也是不固定的,每年由保险公司来调整。
现在许多的汽车保险理赔论文都会写到关于我们现在所购买的保险的种类,在保险的种类上,我国的保险也很是丰富,便于人们选择购买。
人们了解保险种类时,人们可以在各个保险公司的网上进行了解,每个保险公司的网站都会有清楚的介绍。平安保险公司网上商城的保险险种就很多也非常丰富,价格优惠,组合险种优惠15%,理赔速度快,能帮车主解燃眉之急。
E. 在保险公司实习关于汽车定损与理赔的论文 3000字左右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晶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二)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被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 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 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
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1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在我国的台湾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车险是我国国内保险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单险种业务,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骨干险种。其业务量占财产保险的一半以上。2003年,全国产险保费收入达892.4亿元,有 544.6亿元来自车险。2003年,我国产险公司中,车险已决赔案件数高达766万多起,赔付率高达60.87%,车险查勘、理算工程量大、成本高。在我国目前保险市场手续费高、费用率高、资金利用率低的状况下,车险在2003年的经营中已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有效地改变目前我国的车险理赔服务模式,挤压理赔水分,降低理赔服务成本,已成为改变目前我国车险经营亏损局面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做好机动车辆出险后的处理工作。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是围绕在保险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援救、查勘、定损和修复方面,同时,还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
1.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2.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
3.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影响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二)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1.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人国内i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1)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对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从展业到承保,从定损到核赔,每个环节都抓在手里,大而全的模式造成效率低下。庞大的理赔队伍,加上查勘车辆、设备的相应配置,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烦琐的估损理赔事务,导致其内部管理和经营核算的经济效益差,还常常出现业务人员查勘看不过来、估损定不过来、材料交不过来的不正常现象。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养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经营道路的要求相比,是不相适应的。
(2)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汽车保险的定损理赔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项目,其涉及的利益面广、专业性强,理算类别多,这就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就好比保险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定损结果违背了公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于这种矛盾,即使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是合理的,也往往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导致了理赔工作中易产生纠纷。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这种弊端就愈加突出。
2.物价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中国保监会也曾发文予以抵制。
3.保险公估。即由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汽车的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有:
(1)可以减少理赔纠纷。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公平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防止以权谋私。
(2)完善了保险市场结构。由专业公司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同时可以促进保险公估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
(3)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实际发生的检验工作量向公估公司支付检验费用的,因此能更如实反映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保险公司配备固定的检验人员和相关设备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和增加的固定经营成本。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
(一)政策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1.监管机关加大保险市场开发力度,保险市场空前活跃。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已面临着全面开放的压力。为迎接这种挑战,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把中国的保险业做大做强,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保险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保险主体迅速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也全面开放,车险条款费率制度的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保险中介机构更是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借鉴国际经验,在更高层次上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业务合作关系成为中国保险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2.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该法规定了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调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赔偿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可以预见,随着法定保险的实施,车辆承保数量将大幅增加,出险案件量也将随之上升;同时新法的实施,对现场查勘的要求和技能也将大大提高;2004年查勘工作量势必大幅度提高。如何适应新的法律条件下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成为每家产险公司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竞争环境的变化
1.保险人供给主体空前增加,竞争压力加大。2004年,保险市场中有个非常突出的变化,就是保险供给主体大为增加。取消保险公司区域性经营,分支机构批设放松,使得原被限定在一定区域经营的保险公司,纷纷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机构,保险市场的竞争已达到白热化。费率大幅下降,利润大幅下滑,车险经营已出现大面积亏损。
2.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明显滞后于承保,多数保险公司内部提倡与中介机构合作。随着保险市场中供给主体的增加,将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无论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还是新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运作初期由于成本等硬约束,都不可能自给自足的配备与其承保的标的相应的专业理赔人员;由于新的供给主体的增加,原有的保险公司利润下降,从而使其所拥有或储备更多的理赔人员变得不经济;新的供给主体将使原已不足的合格理赔人员更加稀缺,使用、储备理赔人员的成本上升,理赔人员的流动性加大。当承保业务迅速发展以后,理赔工作不配套往往会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像过去那样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处理理赔案件,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理赔工作的需要。理赔与承保的不同步发展,成为保险公司为提高经济效益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借鉴保险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合作,日益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制度性安排。
3.客户对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工业时代,汽车已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越来越普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为了车险业务的发展,也把满足投保人的服务需求,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同等的成本条件下,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保险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为保险公司降低交易和服务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
(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
利用政府资源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是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专业的公估机构应催请保监会尽快明确公估公司的法律地位,使其能作为专业机构独立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受交警、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
(二)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要
机动车辆损失与其他保险损失相比存在金额相对较小的特点,所以,从经营角度看,保险公司能够支付的检验费用有限。公估公司在收费方面切勿“狮子大开口”,而应当以专业和优质服务获取较大的业务量,通过较大的业务量来降低成本和收费。否则,其结果只会迫使保险公司不得不以本公司的内部力量进行检验。
(三)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
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场,公估公司之间应注意加强合作与交流,应在以下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1.研究如何降低修理成本。公估公司应通过日常的公估定损,对在我国使用较广的几种主导车型的事故发生概率、损失和修理费用等方面进行统计、分类和研究,并通过修复各种碰撞试验车辆和实际事故受损车辆,来确定汽车的受损程度和可修复性,从中找出最适当的维修方法,然后将这些研究成果提供给各修理厂家并向委托人公开。
2.形成修理零配件的报价体系。目前,我国汽车修配市场,汽车零配件价格较为混乱,正厂件和副厂件价格相差数倍,保险公司和车主难以准确区分各类零配件的等级,使修车质量得不到保证。为此,公估公司应加强与各汽车商及其零配件商的联系和沟通,对零配件的价格和零配件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及时颁布,形成高效、准确的零配件报价体系。
3.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在零配件价格确定后,如何准确确定人工费用将直接关系到修理成本。公估公司应与当地的汽车维修协会联系、沟通,结合当地的人员工资水平、费用水平和修理厂的等级,共同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为确定汽车修理的人工费用提供价格依据。
(四)培养专业人才,注重职业道德
车险公估是一个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公估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机动车辆维修专业知识、保险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医学知识、相当的表达能力、谈判技巧,同时更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国,车险理赔领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经常出现理赔人员被修理厂或者被保险人收买,与其串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现象。所以,公估人能否树立良好的信用是公估人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因素。
(五)注重技术支撑,打造专业品牌
车险公估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公估。车险公估的标的物单一,但品牌繁多,车辆损失核定和零配件价格复杂,出险率高、流动性强、出险地点不确定,第三者责任事故频繁、事故医疗费用审核、伤残等级的认定事宜多,导致车险理赔工作量大,投入资金多,经营成本高,使机动车辆保险的理赔成为保险业运用高技术手段的试验田。目前,利用IC卡及其技术支持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利用电脑进行远程核保核赔的先进技术在我国已开始推广。车险公估公司要努力推进和完善这些新的技术手段,提高车险公估的技术含量,保证保险公估的专业品质,增强公估业的竞争力。
(六)提升管理水平,使效率效益并重
车险是个精细管理化险种,风险小且相对稳定,可控性大。必须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公估公司应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多做总结和交流,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和优势。
F. 关于保险的受益论文
对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探讨论文编号:JR040摘要
保险公估业的产生可追溯到300多年前的英国。目前,保险公估人的制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日臻完善了。在国际上来看,目前由于专业化分工的加强,保险公司80%以上的查勘理赔评估业务已交由保险公估人承担。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已成为保险市场规模扩大的必然趋势。
我国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仍处于初步阶段,而作为保险中介之一的保险公估却长期处于缺位、不被重视的状态。公估在保险运营中除了起到公正公平的作用之外,也是防灾减损的重要角色。然而保险公估人的这种性质却不被社会所认知与肯定。保险公估人的壮大将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他将使得市场更健康及透明化,真正地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在受损时得到更公平公正的补偿与保护。
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已无法使保险理赔等各环节都保持专业化及高服务水平。同时,保险公司如此经营模式也抑制了公估市场的发展,并导致了种种问题,如公估市场规模小,经营不规范,市场认可度不高、公估人普遍素质水平不高等。
本文将针对目前保险公估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利用专业化分工理论探讨其存在的必要性,并以此提出公估市场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保险公估保险公估人发展困境专业化分工目录
摘要1
1绪论4
1.1研究背景4
1.2研究思路4
1.3研究方法4
2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概述5
2.1保险公估的概念5
2.2我国保险公估市场发展概况5
2.2.1我国保险公估市场的兴起5
2.2.2近几年保险公估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概述6
3当前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困境7
3.1国家关于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7
3.2保险公估人自我定位模糊,盲目打价格战8
3.2.1自我定位不明确,经营不善9
3.2.2盲目价格竞争9
3.3专业水平低,公估人才缺乏9
4我国保险公估存在问题的成因10
4.1专业化分工理论10
4.2保险公司习惯于“大而全、小而全”一条龙式的经营模式12
4.3公估公司立足分工细化,但专业化水平仍不高13
4.4社会忽视保险公估的存在是实现专业化的需求14
5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模式14
5.1确立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增强社会认可度14
5.2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15
5.3提高公估公司本身的经营能力及服务水平16
5.3.1摸索新的经营方式,开创新的经营理念16
5.3.2吸收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17
致谢18
参考文献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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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G. 关于保险方面的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一、前言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 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
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
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保险公司保险投资 (1)》来源于免费范文网
H. 求一篇关于汽车保险与理赔的论文
给点建议还是可以的
汽车保险的产生,发展,未来的趋势
这些在相关的论文能检索到的。。
汽车保险作为论文的题目,它的特殊性在那?
对汽车保险的分类,等等
理赔的针对性等等。。。
I. 关于汽车保险与理赔的论文怎么写
你参考下,你可以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写,或者你就直接按照这样的方向去研究分析。
合理选择保险公司
投保人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购买汽车保险。汽车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要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度,以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
2. 合理选择代理人
投保人也可以通过代理人购买汽车保险。选择代理人时,应选择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应当了解汽车保险条款中涉及赔偿责任和权利义务的部分,防止个别代理人片面夸大产品保障功能,回避责任免除条款内容。
3. 了解汽车保险内容
投保人应当询问所购买的汽车保险条款是否经过保监会批准,认真了解条款内容,重点条款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偿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等规定。此外还应当注意汽车保险的费率是否与保监会批准的费率一致,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通常保险责任比较全面的产品,保险费比较高;保险责任少的产品,保险费较低。
4. 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投保人选择汽车保险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所需的风险保障。对于汽车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汽车保险。
5. 购买汽车保险的其他注意事项
(1)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投保者在购买汽车保险时,应如实填写投保单上规定的各项内容,取得保险单后应核对其内容是否与投保单上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对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卡、批单、保费发票等有关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以便在出险时能及时提供理赔依据。
(2)如实告知义务。投保者在购买汽车保险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与保险风险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3)购买汽车保险后,应及时交纳保险费,并按照条款规定,履行被保险人义务。
(4)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对于保险合同产生的纠纷,消费者应当依据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5)投诉。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保险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有误导或销售未经批准的汽车保险等行为,可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应提供合理的保险方案
在开展汽车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应从加大产品的内涵、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入手,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完善的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