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保险恶心的
㈡ 保险公司应该如何理赔
在事故发生时,首先报交警,然后报保险公司,并告知有人伤。在一般情况下有人伤的事故交警都会直接拖车,待人伤处理完以后才能放车。交警会给你开一张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人伤事故,不论你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都会分配点事故责任。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要分别通知交强险及商业险公司,人伤都是先由交强险公司先赔付,伤残11000,死亡是110000(以上都是在你全责的情况下),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时,由商业险公司赔付,前提是你买了商业三者责任险。伤者到医院医治,同时保险公司会告知你负责人伤的联系方式,对方会通知你告诉你相关的方式,一般要把在医院治疗的相关医疗发票收好,最后在人伤完全好以后,将医疗发票及交警证明,自己的相关证件保险单据一并带上到相关保险公司做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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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般的具体过程是什么
一般步骤以下:1、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后举报。2、机动车辆到4S站检修。3、机动车辆买车人或授权人、4S站招待员、保险公司定损员3方一同确定损失。4、保险公司出示定损汇报,机动车辆检修。5、买车人给予相关资料给汽车4S店。6、车辆修理好后买车人取车离开,授权汽车4S店委托向保险公司理赔,赔偿款付款到汽车4S店账号。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上步骤:举报-现场勘查-定损-检修-索赔
报警:通告道路交通单位、保险公司、汽车4S店
4、执行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核准义务的基本上,对归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是收益人达到相关赔付或是计付保险费用的协议书后十日内,执行赔付或是计付保障金责任。保险合同对保险费用及赔付或是计付限期有承诺的,保险人理应按照保险合同的承诺,执行赔付或是计付保障金责任。
㈣ 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过程
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这个过程,你首先如果出了事故或者是其他的,首先先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和110都到了,以后保险公司是按程序,进行理赔的
㈤ 保险公司理赔的概念是什么
理赔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一定的依据对另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和过程。保险公司理赔是指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申请赔偿报告时,按约定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义务。被保险人将其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后,在保险期限内可能发生经济损失,也可能不发生经济损失。当没有出现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会给以任何经济补偿或给付。当出现经济损失时,也未必保险公司一定给以补偿或给付,因为被保险人发生的经济损失,有的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责任,有的则属于非保险风险所引起的。即使经济损失由保险风险所引起,也不等于损失多少,保险公司补偿或给付多少。保险公司理赔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从保险公司经营环节的工作流程看,理赔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最后环节。但是从逻辑的角度来讲,保险公司理赔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其他环节的业务增长和发展,最终关系到保险公司经济利益和长足的生存与发展,所以理赔环节又是保险公司经营新一轮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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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几大保险公司理赔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理赔也是很简单的。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给付型的,这种是不需要提供发票,只要在理赔的范围,提供证明就可以在两个保险公司足额领取应该获得的理赔金额。
第二种相对麻烦一些,这主要是针对的报销型的理赔。
1、首先给两个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然后你先去一个保险公司,提供各种理赔需要的资料,刚并且需要拿着原始发票(记住自己要留发票的复印件),去第一个保险公司理赔;
2、第一个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会给你一个理赔分割单,你拿着理赔分割单,发票复印件,和理赔需要的个资料(复印件即可),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
3、第二家保险公司会在扣除第一家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后,对剩余部分按比例理赔。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报销型的保险,是以补偿损失为目的,不是让被保险人收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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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与保险公司理赔时,应理赔些哪方面
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确认所需的理赔资料就可以了,保险公司需一次性告知。
㈧ 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多少天
保险公司的理赔期限得在三十个工作日以内。在《保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中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可以除外。
拓展资料:按照新保险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