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险公司会赔偿法院的诉讼费跟律师费吗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❷ 有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费和保险理赔的问题
1、既然已经做好了伤残鉴定,那诉讼的条件完全成熟了。上海的律师费用可能比较高,给你个建议:1、可以先支付2000-3000的办案费,等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去赔,一般不会超过30%。2、可以按照你请求的标的的5-8%支付案件一审的律师费用。如果标的大于20万以上的,比例可以适当缩小。3、你的案件不大,而且比较简单,所以不必要聘请最好的律师,只要律师负责任,完全可以达到目的。
2、根据大陆的司法实践,只有对一些知识产权等有明确规定的案件才会让败诉者承担律师费。对交通事故案件,目前尚未有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先例。
3、保险公司应该在12.2万元的范围内无条件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至于第三者责任险,由于属于商业补充性质,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责任的。但是,机动车方承担完责任后,完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诉讼费承担的根本原则是败诉方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将在相应承担责任比例的范围内承担诉讼费,机动车方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诉讼费。如果法院认为原告告多了,也可以要求原告承担一定的诉讼费。
4、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已经构成伤残,受害人存在一定的精神伤害,可以按照残疾程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而言,十级伤残可要求3000-5000元,一级伤残可以要求30000-50000元。依此类推。
❸ 保险理赔律师找谁好急急急!!
这个一般都还行吧,很多的呢
❹ 现在有一个人寿保险理赔纠纷。想要找一个律师帮我们和保险公司打官司。应该注意什么
回楼主,一切帮你找律师的人都是不负责任。
1、关于人寿理赔,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赔的,不赔的原因可能是理赔原因不通过,比如:你买的健康险,它有180天的等待期,你买的人寿险,它有免赔条款,两年内的自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战争等等
2、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律师团,金牌律师比比皆是,你还是告的平安,在中国排名第一,律师成群结对,请问,你怎么告?有多少钱告?
3、一般保险公司都不怕打官司,因为不会输,但他们比较注重名声,你还是找他们私下解决,这样比较好
4、如果你真想打官司,先找个律师,把事情了解一下,一般律师会告诉你能不能打,保险法他们懂得
人寿保险太多了,“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生死两全保险”等等 你到底买的哪个?一般只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没有不赔的。
人寿保险一般是期内发生式,只要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都是,这是最基本的,你总不能拿份过期的保险合同去找他吧
最后,祝你成功
不用很好的律师,找个懂点法律的就行,先分析分析能不能打
❺ 保险理赔被拒赔一定要找律师吗
最好是先找专业做保险诉讼的律师咨询,因为拒赔合不合理?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索赔?用户一般缺乏专业的知识来判断,所以首先还是应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如果属于合理拒赔,那也坦然接受,如果存在争议、不合理拒赔,则不错过维权索赔的机会。
如果遇到拒赔的情况,不妨找理赔帮咨询,理赔帮的理赔咨询是免费的,并不用担心成本问题,理赔帮是国内第一家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平台,拥有1000多名具有长期保险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已经为1w多名用户提供了免费的索赔咨询服务。
❻ 申请理赔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有没有律师推荐
答:我们在先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一般都约定了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负责理赔的,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理赔的,如果出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那么,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1.了解拒赔理由。
我们首先就是要和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进行沟通,首先弄清楚对方不予理赔的具体原因,然后根据对方的理由找出破绽,才能进一步维护权益。
2.得到书面确认。
保险公司的一些拒赔告知通常是口头作出的,这样做有利于他们保护自己,及时将来出现反复还有回旋余地,因此,我们先要求出具书面拒赔通知书。
3.看清保险责任。
我们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我们购买的保险,到底保险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如果是明确已经告知不在保险责任的话,维权相对就更难一些。
4.抓住销售环节。
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往往对于条款的解读是不全面的,如果存在故意隐瞒的欺诈行为,那么,将可以抓住这个环节来找到保险公司谈判。
5.向保监会投诉。
我们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完全可以投诉到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也就是保监会,将情况一并讲清楚,寻求保监会的帮助。
6.采取诉讼方式。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索赔,其实,保险公司通常是不害怕诉讼的,他们有专业的团队,因此,这也只能是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而为之的办法。
❼ 在郑州请律师出面调解需要多少钱。
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 解答法律资询
1、 不涉及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100元;
2、 涉及一般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200元;
3、 涉及商业财产关系的协商收费。
二、 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诉讼文书以及制作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三、 办理刑事案件
1、 侦查阶段每件不超过2000元;
2、 起诉阶段每件不超过3000元;
3、 一审案件每件不超过4000元;
4、 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减收费。
6、 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二审案件收费标准1000——5000元;
7、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二审案件收费标准可以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四、 代理行政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3000元;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行政案件,经与当事人协商,可以在以上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浮幅度不得超过100%。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五、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六、 代理民事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收费1000——3000元;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收费。争议标的在10000元以内的,每次收费1000元;争议标的在10000元以上的,收费标准计费率见《河南省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率表》。
河南省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率表
争议标的分类 收费标准费率
1--10万元以内部分(含10万元) 3%以内
10--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2.5%以内
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2%以内
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1.5%以内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以内
1000--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 0.75%以内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以内
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收费数目可以和律师协商。
我资料里有联系方式,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祝你好运!
❽ 交通事故案件怎么让保险公司多赔求郑州比较好的交通事故律师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在肇事车辆投保保险的情况下,律师都会建议当事人一并起诉肇事车主和投保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但是,在肇事车主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与保险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时,能否在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笔者认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首先,从立法规范的原意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民诉法》立法之时,尚未有责任保险制度,就侵权纠纷的一般情形而言,不会有侵权人以外的人作为被告,只有侵权人才会被列为被告,被告也只能是指侵权人,因此,从立法意旨来看,第二十九条规定中的“被告住所地”的涵摄范围显然不包括保险公司。甚至就在前几年,保险公司是否属于适格被告,还存有很大争议,随着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实务界才逐渐认可了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理论上新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能否作为受害人的请求权基础仍有争议)。虽然保险公司也被列为被告,但保险公司不是侵权行为实施人,不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与肇事方系侵权法律关系,肇事方与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而受害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本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法律之所以允许在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同时起诉保险公司,系因为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为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减轻当事人诉累,力求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故采取一并处理的方法。此纯属立法技术上的操作,不能改变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民诉法》第二十九条是规范侵权法律关系的,所以,该条文中的“被告住所地”应仅指侵权法律关系中的被告住所地,而不包括保险公司在内。
其次,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各项赔偿标准都是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标准确定。若是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那么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发的诉讼,原告获得赔偿的标准,将既不取决于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取决于原告住所地的生活标准,而是取决于车辆在哪投保,岂不荒谬。虽然大部分案件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与保险公司所在地同在一省,适用的是同一标准,不存在上述问题,但其中蕴含的法理应当是一样的,即不能以肇事车辆在哪投保来确定管辖权。
最后,2012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侵权人住所地或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2012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生效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该条却予以删除,顺应了《民诉法》关于侵权案件立案管辖之原意,应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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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保险理赔要请律师吗
正常理赔是不需要的,如果出现拒赔、久拖不赔、赔的不合理等情况,是应该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的,一面错过维权的时机。如果遇到这些情况,不妨找理赔帮咨询,理赔帮是国内第一家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平台,拥有1000多名具有长期保险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并且前期用户索赔咨询都是免费的,比较适合在保险理赔是遇到被拒赔、久拖不赔、赔得不满意等理赔纠纷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