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后出险可以理赔吗已经买了怎么补救
这样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费率调高等,即使让加费只要能够承保还是很好的。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
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贰』 我年初做了痔疮手术,现在打算买重疾的保险,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后再生病的话,可以申请理赔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赔付的,如果下面这两个条件满足:
1、因为病情就诊,且首次就诊是发生在等待期之后
2、医生明确诊断是胃癌转移至卵巢癌。那按理来说,虽有未如实告知的事项,但因为胃癌是首发的,且胃癌与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无直接关联,应该是可以赔付的(如果以上两个条件不满足,那就不好说了,要仔细看产品条款了)。
但是,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有拒赔的打算,也不是不无道理。过了等待期就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在处理这类理赔上还是非常谨慎的。所以,这就注定,不会那么顺利拿到理赔金了。
(2)买保险没有告知国两年理赔吗扩展阅读:
重疾险范围:
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险注意事项:
1、诚信为先
客户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年龄等,凡是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不能隐瞒或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2、弄清条款
购买保险时,一些消费害不细看保险细则.这就有可能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清楚,很容易造成权益受损。很多保险理赔纠纷就是由于投保人当初没有弄清保险条款所致。同时,看清条款,也利于客户有合理的预期,毕竟保险公司不是“包管”公司。
3、保管票据
凡是与投保有关的单据,如投保单、保险单以及与病情有关的票证 如各种证明、病历、发票等,都应妥善保管。因遗失此类票据而发生保险纠纷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的。
4、合理搭配
单一品种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障范围毕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险种组合,具体组合方案可请有关保险专业人士设计。
『叁』 买保险时有疾病未告知,两年后死亡会赔吗
买保险是需要如实告知的,这样在后期的理赔中才不会有纠纷,两年后死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不是因为之前为告知的病情导致,而是意外,这样是会理赔的;如果是因为之前为告知的病情导致身故,那么保险公司会对身故原因进行理赔前的调查,如果两年前在各大医院有没有病历史,身故原因又在保险合同范围里,那么正常保险公司会通过理赔的。
望采纳
『肆』 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如实告知买大病保险两年后可以理赔吗
携带者可以投保,但是会下体检通知,看体检结果。负责任的说没有如实告知,以后理赔会存在问题。保险合同签订的前天是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贯穿于保险法的始终,指导着保险司法,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在保险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行为准则,适用于保险活动的订立、履行、解除、理赔、条款解释、争议处理等各个环节。
不建议完全指望这免死金牌。买保险就是为了安心,买的就是保障。一旦发生有争议的情况,必然要对薄公堂。
(4)买保险没有告知国两年理赔吗扩展阅读:
主要由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简称:乙肝病毒)感染引起,来源有母婴传播、婴儿期感染、性传播,抵抗力较弱的被感染者、慢性乙肝转化而成。
母婴传播:母亲对子女的垂直传播是出生后携带者最主要的感染来源。在没有预防措施的情况下,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双阳性的母亲,引起母婴乙肝病毒传播率几乎是100%。婴儿对大量入侵的乙肝病毒感染缺乏免疫清除能力,呈现“免疫耐受状态”。
入侵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可与婴儿肝细胞的染色体基因组合,利用婴儿肝细胞复制繁殖,并逃避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从而表现为长期乙肝病毒携带状态而并不出现症状。
『伍』 保险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癌动过手术,买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后出险能理赔吗
献血当场是不检查艾滋这一项的,其实是无法检查,关于这项检查要有合适的条件还有精密的仪器,时间,空间上的条件都无法做到当场检查.不过献过之后你的血会被带回去严格检查,如果有,会通知你本人的.
『陆』 买保险未如实告知,超过两年就一定能赔吗
超过两年可以获赔。
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根据修订后的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此条款被称为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规条款。简言之,修改后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进一步限制,即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换言之,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6)买保险没有告知国两年理赔吗扩展阅读:
据了解,投保时要如实告知,这是购买商业寿险能否获得索赔的关键,也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所谓如实告知是指在投保时应在《个人寿险投保单》健康告知书询问内容进行书面告知。也就是投保人有什么病应该全部说清楚,如果不说,那就是投保人的过失,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并未满两年,故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且被保险人明知自己投保前曾经住院,且长期药物治疗,应属于故意不如实告知,故保险公司做出不承担保险责任、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