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
事故责任明确,你预付的4万元修理费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场,相当于默认对方车辆损失不低于4万。对方转卖车子行为与此次事故不冲突,唯一的的矛盾在于17万损失是怎么算的,车辆定损一般情况下,必须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车主(受损)与修理厂进行定损,保险公司人员不在场,定损的价格保险公司不认同很正常。方案:1.与保险公司一起看修理厂定价清单,争取根据事故现场照片推定损失价格(如果车子已经修好的情况),结果肯定与17万相差较大;2.如果车子光是定价17万,未正式修复,与保险公司一起重新定损。3.如果对方不让保险公司参与理赔定价,那只有你们协商调解了,最好调解价格与你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4.分歧太大只有上法院了,等他告你吧,反正17万的损失,按常理法院肯定不会认同。何况是对方不配合定损,私自定损!判决肯定比17万少得多。
㈡ 交通事故我全责但是当时电瓶没有坏 放修理厂坏了保险公司不赔对方起诉怎么办
如果当时电瓶没有坏,但是放在修理厂坏了,这个件事情很难说得清楚,如果对方起诉的话,那你只能造价赔偿。
㈢ 车辆出险,修理厂不放车,保险公司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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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索赔,要知道你的车辆保险合同是怎样的,一般来说,保险是针对意外事故。如果你要保险理赔,需要证明车辆事故是符合理赔条件的,你可以找警方出证明,光出维修发票是不能证明保险必须理赔的,另外维修厂是厂商指定的,与保险公司没有关系。即使维修厂与保险有关系,也无法替你证明车是怎么回事。
㈣ 机动车交全险以后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对吗
什么样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车损险的赔偿范围,除了以下十几种保险期内不赔予赔偿的,其他都赔。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2.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3.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6.爆胎不赔汽车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7.放弃追偿权不赔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且责任在对方,不能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规定。8.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汽车经改装,添加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到的损失也不负责赔偿。10.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1.没经过定损直接维修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在维修前一定要先定损,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12.误撞自家人不赔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万一驾车时碰伤了自家人,只能自己负责。13.新车保险单生效前不赔新车保险单生效日以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日期为准。如果在行驶证和号牌尚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旧不予以赔偿。14.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推荐阅读:交通事故保险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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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车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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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理赔情况: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
6、爆胎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7、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12、撞到自家人不赔: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13、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的骗保行为。(适用平安保险)
14、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
㈥ 我主要责任 保险齐全 修理厂说起诉保险公司为什么
你的主要责任,保险齐全,修理厂说起诉保险公司可能是因为要求支付车辆修理费。
一、修理厂起诉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不存在怕被起诉的情况,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根据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依据保险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
当然一般情况下,在能够协商处理时,保险公司还是乐意协商处理的,毕竟协商处理能够尽量减少赔偿额,在诉讼中可能会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以及其他在协商中不必承担的费用。
二、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规定是70%。可是,这个比例的法律依据到底从何而来呢,却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㈦ 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啊
保险公司不理赔,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投诉,或者仲裁,如果都不能解决的话,可以起诉。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㈧ 保险公司定损后,修车厂不按照定损单修理,我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如果对保险公司定损额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建议还是跟保险公司协商或者跟修车厂协商,有时候修车厂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能修的他们也不修直接换新的,这就造成了保险定损额不够车辆维修费。
如果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额不合理的话,可以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重新进行定损,第三方机构应该具有合法资质。鉴定费用由车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