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了商业险,发生意外,公司理赔后,还能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吗
可以索赔。
被保险人(意外事故受害人)在商业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意外事故受害人)向事故责任人主张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 在侵权法律关系中,不因受害人有保险保障而免除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② 交通事故后责任人逃逸,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吗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司机对自己的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将他人撞伤后驾车逃逸,保险公司依法赔偿了被撞人的相关费用后,有权向肇事司机进行追偿。肇事司机归案后要面对的不仅是赔偿被撞人的人身伤害费用,还要面对刑事责任,可能会锒铛入狱。
③ 工伤保险赔偿后可否向侵权第三人行使追偿权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是由国家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的。在立法规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并为职工缴纳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理应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受到工伤损害后理应由社保基金进行赔付,但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违法原因造成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向侵权人(第三人)追偿的工伤赔偿费用属于因其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损失,法律是不应当保护的,因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不应享有向第三人的追偿权,后果理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④ 财产保险投保人在侵权人处获得赔偿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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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与侵权人之间形成保险合同关系,侵权人在赔偿受害人后,可能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受害人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然,交强险除外。
⑤ 侵权人赔偿后,权利人能否再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另外张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张某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时,保险公司认为,张某的损失已经由王某赔偿了,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因为张某的损失已经由王某赔偿了,如果人寿保险公司还赔,张某就获得了双倍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
第二种观点,人寿保险公司仍然要赔,因为人身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有双重求偿权,其可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人主张,该权利不因一方已为赔偿而丧失。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人身保险不同于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以补偿为原则,目的在于填补损害,而人身保险则更多基于对人自身价值的考量,不适用补偿原则。财产保险的赔偿要符合等价交换的市场逻辑,不允许当事人获得双重利益。但本案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其价值不能用货币量化。张某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人身保险事故,其在向侵权人请求赔偿后,还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求偿,保险人仍负理赔义务。也即,人身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双重求偿权,其可同时向侵权人和保险人主张,该权利不因一方已为赔偿而丧失。作者:九江县人民法院 吴雨洲
⑥ 保险合同约定三责任险,在限额赔偿后,能否向侵权人追偿
赔偿只有一次赔偿可以连带的,没有附加侵权是没有责任赔偿的
⑦ 某人在获得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后,是否还可以在根据侵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答:在人身损害额赔偿中,
即使你已获得保险金赔付,也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根据此规定,从理论上来讲,人寿保险是依合同约定而取得赔偿,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是约定之债;而人身损害赔偿是因侵害人的过错而形成的一种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两者取得赔偿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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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损失后,都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追偿吗
我是出租车个体户,去年我为自己的出租车投保了财产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基本不计免赔特约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久前,我儿子(尚未成家,与父母同住)在驾驶投保车辆时,因驾车技术不过关,不幸撞上路边的路牙,造成车辆损失2万余元。当我准备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有人提出我即使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保险公司也可向我儿子追偿,不如不要费时费神。不知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特来信咨询一下,急盼回音。
读者:李居
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保险公司能否向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家人追偿这一问题。当事人投保财产险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或减少保险事故给自己及家庭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保险公司向造成保险事故的任何第三者,甚至包括被保险人的家人都可以追偿,一定情况下投保人的投保目的就不能实现。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从来信情况看,你儿子因驾技不过关,过失损害你的投保出租车,你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且保险公司理赔后无权向你儿子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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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财产险 侵权方已经赔偿 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财产保险中的保险人受到由于第三者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在已经得到侵权方足额赔偿情况下,按照权利用尽原则,不得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法》
第六十条……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