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平安车险理赔一次第二年保费怎么计算的
一次出险理赔金额未超保费,第二年保费不打折的。如果出险次数为1次或2次,续保时车主往往也不能像往年那样享受保费的费率优惠。
但是可以有优惠额度,每年6月底平安车险会大力度搞活动,不管你车险是到几月份,购买后都会自动续险。
(1)车保险公司第1次理赔扩展阅读:
车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
一次出险理赔金额未超保费:第二年保费不打折
一次出险理赔金额超保费:第二年保费不打折
一次出险发生死亡事件:第二年保费上浮30%
两次出险理赔金额未超保费:第二年保费不打折
两次出险理赔金额超保费:第二年保费上浮10%
两次出险发生死亡事件:第二年保费上浮30%
三次出险理赔金额未超保费:第二年保费上浮10%
三次出险理赔金额超保费:上浮30%
四次上浮30%
如果参保车辆1年之内出险次数超过5次,保费费率将上浮30%,如果出险次数达到4次,保费费率将上调20%,出险次数达到3次,保费费率将上调10%。
参考资料:平安车险——网络
❷ 汽车保险公司二次理赔
前几天,王先生驾车去郊区游玩,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树上,导致汽车的后备箱盖受损。当时王先生并没有及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而是打算把车开到市区修理厂后再通知保险公司,将定损与修理同时进行。没想到的是,王先生在返回途中又撞到了路边的护栏,导致汽车右侧受损。根据车险条款,在汽车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不予理赔。但奇怪的是,王先生的车这次连续两次出险却顺利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这是为什么呢?就此咨询了保险律师。
保险律师表示,“受伤汽车”遭遇第二次车险后,保险公司是否对第二次出险进行理赔,主要是根据第一次出险是否足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能。如果第二次事故的原因与第一次事故损坏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第一次出险汽车被损坏已经处于非安全行驶状态,当这类汽车遭遇第二次出险受损时,保险公司对于第二次出险遭遇的损失是不予理赔的。例如,如果车主开车时第一次出险导致汽车制动功能受损,出现刹车不稳或制动迟缓的情况,那么如果该车继续行驶导致第二次出险,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
相反,如果前次汽车出险后,汽车的性能并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可以证明汽车出险后性能稳定,仍处于安全行驶状态中,那么当汽车第二次出险受损时,保险公司如果认定第二次出险属于保险责任事故范围内,仍然会给客户理赔。以上王先生的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得到了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汽车是在前后两次事故中(期间没有及时修复),导致同一部位受损,是否理赔要看两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如果两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即第一次出险成为第二次出险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第一次出险的损失,对于第二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将不予赔偿。
另外,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汽车受到两次撞击,比如当司机错把刹车当油门踩下时,不但汽车本身将遭到第一次撞击,另外或许由于汽车冲劲过猛,反而会使汽车弹向旁边行驶的汽车,导致第二次撞击,而这两次撞击会导致汽车的同一部位受损,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按一次事故核定损失和理赔。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理赔原则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三)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四)注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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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车子出险第一次,保险公司100%赔偿,那第二次第三次呢赔百分之多少
与你投保的险种有关,不能说“车子出险第一次,保险公司100%赔偿,那第二次?第三次呢?赔百分之多少?”,它要分别对待:
若你指商业保险中的车身险(附加险)外加不计免赔险又是家庭自用车的话。在一个保险有效期内不管多少次出险,保险公司均应在保险公司认可的、金额前提下100%赔偿,但累计赔款不能超过车身的实际价值,不存在N次出险后少赔多少问题。同理,车身险的附加险也不能超过附加险约定的保险金额或保险限额
若你指商业保险中的责任险外加不计免赔险,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一个保险有效期内不管多少次出险,保险公司均应在保险公司认可的、金额前提下100%赔偿,但每次赔款不能超过投保时约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同样不存在N次出险后少赔多少问题。同理,责任险的附加险也不能超过附加险约定的保险金额或保险限额。
❹ 车辆保险理赔一次影响第二年的保费吗
车辆保险理赔一次如果是会影响到第二年保费的,但是第二年保费不会增加,但是第二年报废的费率优惠没有了。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可以降低10%的保费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六条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第七条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第八条 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第九条 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4)车保险公司第1次理赔扩展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❺ 汽车保险为什么出险一次第二年为什么要加钱保险公司简直是欺诈
保险如果在本轮保险期限结束前赔付,则第二年会恢复到首年投保时的价格,也就是比目前的价格涨价了。如果保险未在本领保险期限结束时间内赔付,则第二年还继续享受优惠,第三年恢复首年投保价格。
目前全国范围内多个省市已开始保险费率浮动改革,以北京为例。
北京地区建立商业车险保费与理赔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即简化费率浮动系数,加大与理赔次数相关系数的浮动区间,根据车辆过去的理赔记录,由车险信息平台统一计算费率浮动系数,真正实现费率高低与风险状况匹配,解决机动车出不出事故、事故多少与保费无关的不公平问题。
《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在保持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不变的基础上,将商业车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中的14项系数简化为4项,取消易被保险公司利用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的系数。
二是加大“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浮动区间,使安全行车的车主能够享受保费优惠。如车辆五年不出险,保费最低下浮60%,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保费最高上浮至3倍。
三是通过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对各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确保各公司能够按照车辆实际发生赔款次数合理计算保费。
四是规范各公司现行的车型代码和新车购置价,解决保险公司利用新车购置价搞恶性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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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车险理赔1次1000元左右会影响保费
只要给保险公司报案,明年的保费不再优惠了。。 买车险一年不出险下浮百分之十 三年下浮百分之三十。。期间出险一次并报案 下年将按原价投保!
❼ 急~~!发生车祸 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一次了,还会在赔偿吗
如果你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你一起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四次,1、医药费一次(最高10000元)、2、对方死亡伤残一次(最高110000元)、3、对方的财产损失一次(最高2000元)、4、商业险一次(按照你的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不过保险公司不高兴,你最好是一次赔偿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