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和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信息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资产及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行政许可服务科(法规科)
负责全局行政许可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三)人事教育科
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人事工资、干部管理、教育培训以及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工作及市管干部的协管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监督对职业机构的管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受省委托境外公民来铜就业和介绍我方公民出境就业以及驻外机构工勤人员的选派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规划和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建立和完善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铜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贯彻并实施国(境)外机构在铜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政策的落实;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负责市外、国(境)外人才机构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职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招录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做好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录管理和人事调配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关系和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并拟定实施全市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八)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具体落实方案、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疾病、工伤、生育等停工期间待遇的具体办法;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
(九)养老保险科 (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负责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 失业保险科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负责全市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验收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的审核和资金拨付;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一)医疗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拟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和职工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二)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劳动能力、护理等级等相关鉴定;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定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三)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科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调度、拨付、结算、稽核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十四) 公务员管理科
完善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非领导职务设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按照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十五)考核奖惩与培训科
研究制定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单项法规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奖励表彰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性奖励表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
(十六)外国专家局
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智经费资助的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有影响事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我市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体系,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及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承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② 地税局电话是多少
全国通用客服电话为12366,一般国税按1,地税按2,可具体咨询你所属地的客服人员。
③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地方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来信来访、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
负责组织实施营业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所得税处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五)涉外税收管理处
(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负责涉外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大型企业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与审计工作。
(六)基金(费)处
负责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
(七)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编制税(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税(费)收入任务;监督检查税(费)缴纳、退库情况;承办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费)源监控管理工作;拟订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管理税(费)数据;组织实施税(费)统计工作。
(八)纳税服务处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实施纳税(缴费)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缴费)人投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缴费)争议调解工作。
(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管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政治部
承办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一)财务管理处
拟订全省地税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的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装备处
拟订全省地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系统的装备和国有资产;承担地方税(费)票证的印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三)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地税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④ 地税局电话
中国税务局通用客服电话:12366,接通后,国税按1,地税按2。
国税局、地税局共建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顺利通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12366热线共接听纳税人来电5000多人次,其中营改增咨询400多人次。目前,热线运行平稳。
(4)铜陵地税局基金科电话扩展阅读: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业务10295件,纳税人对座席人员接听服务的满意率达到100%。另一方面,全面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努力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每季度撰写一期咨询热线分析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业务量分布和变化情况,整理出当期高频热点问题。
将分析报告挂该局网站供全体干部学习,同时认真收集纳税人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征管效率的提高、服务质量的改善。2016年1-10月,共收到纳税人的意见建议63条,采纳27条意见建议。
高效处理举报投诉有助于征管职能的完善,有利于纳税服务的监督,有助于全社会纳税遵从度的提升,有助于地税部门整体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的优化。地税12366热线以“用心倾听真诚服务”为宗旨,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为原则,认真处理涉税举报和纳税服务投诉。
2016年1-10月,共受理涉税举报133单,纳税服务投诉17单,处理12345转办20单。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均在1个工作日内形成工单转办到具体承办单位,收到处理单之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纳税人,并做好回访工作。
同时,坚持每季度对全市转办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转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全年综合限时办结率达到98%。为构建征纳和谐的局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⑤ 12366是什么部门的电话
12366是纳税服务热线,是信息产业部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实现税务咨询、服务投诉、涉税举报等涉税业务。
1、“6”字与“水滴”的结合,象征人人纳税,滴水汇成江河,造福社会。
2、“6”字与“电话”结合,用“6”字形象化为电话听筒,体现热线电话的概念和服务方式。
弧线,把“热线”形象化。红色象征社会大众纳税的热情。
3、“12366,听得见的纳税服务”被确定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统一宣传语。
(5)铜陵地税局基金科电话扩展阅读: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
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
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
⑥ 石碁地税局的电话号码
石碁地税局电话号码是: 020-34560668
石碁税务分局附近的公交车:
番92路、番111路、番126路、番3路、番83路、番92路长线、番92路短线、番93路、番23路、番79路、番81路、番82路、番62路、番72路、番78路、番80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