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平安人寿理赔已经签完字了也复印了银行卡身份证,最后这是处于什么阶段等下款还是审核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何属于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已经完成了签字,复印了银行卡身份证,这个时候是进入了评估阶段,也就是说当时现场与你所评估的这个价钱,或者是按照规定的应该评估给你多少钱,这个走完一个程序以后需要当事人进行签字处理,如果签字符合的情况下或者是双方都接受了这种调节,这个时候就需要留有存根,然后上报公司进行审核就可以了,审核通过以后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会把款打到你复印的这个银行卡里面。
『贰』 保险理赔的话,一般把钱打到那个银行卡上呢
赔说来回答
你提供哪家银行的银行卡,保险公司就打到哪家银行卡上。根据你提供的银行卡来确定的。
『叁』 关于保险理赔的钱打到谁帐户里的我问题
按照保险监管的要求,目前赔款要求打入被保险人同名账号,即租赁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账号。但是如果你们没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按现在的保险法,对于被保险人怠于赔偿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受害人。 象你这种情况,建议还是找到车主,然后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给你的“领取赔款授权书”格式,让车主授权给你,然后你带着这份授权书就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把赔款打到你的账户了。如果你无法取得这份授权,保险公司是不能也不敢把钱打到你账户的。
『肆』 保险公司理赔打到谁的银行卡
先答题主问: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打款到保单的受益人,也就是说保险单上写谁的名字,那么理赔款就是到这个人的银行卡上,一般来说,报销型的理赔或者非身故的保险金一般都是被保险本人作为受益人,而身故的话,就要根据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默认受益人。
以人身意外险理赔为例,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1.死亡赔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保险公司赔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已死亡,那么保险金是打入指定或者法定受益人的账户。
2.残疾赔付。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公司赔付残废保险金。被保险人即受益人。
3.医疗赔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公司赔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被保险人即受益人。
4.停工赔付。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不可以工作时,保险公司对其给予停工保险金。被保险人即受益人。
『伍』 保险理赔过程中需要用到银行卡和身份证正反面吗
根据保险金种类不同,索赔时应提供的资料不一样(一般要求提供有关证件之原件))。
① 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户口本,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② 伤残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③ 医疗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 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09-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车主贷] 有车就能贷,最高50万
https://b.pingan.com.cn/station/activity/loan/qr-carloan/loantrust.html?source=sa0000632&outerSource=bdzdhhr_zscd&outerid=ou0000250&cid=bdzdhhr_zscd&downapp_id=AM001000065
『陆』 保险公司赔偿款打到户主银行卡上,对银行卡有什么要求吗谢谢
保险公司赔款按照法院的判决文书履行。是否直接打受害者银行卡,需要查看判决文书。没有判决直接打到受害者账号,保险公司通常会直接付款到法院。
『柒』 保险公司理赔时,一定要办理他们指定的银行卡吗
肯定要保险公司系统支持的银行卡,否则,理赔款怎么划账给你呢。
『捌』 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打到我卡上么
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打到受害者的银行卡上。
受害者和肇事者签订一个协议,把责任划分,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付款方式写清楚,双方签字生效。这种情况下就不用担心肇事者去保险公司修改卡号。
受害者赔偿方式: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保险理赔记入银行卡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理赔的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可见,在保险理赔中,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应以被保险人已向第三者履行赔偿义务为前提。
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时至少应对被保险人是否已向第三者赔偿尽到形式上的审查义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既未收到相关票据原件,也未要求薛某提供已向钱某实际进行赔偿的证据,更未向钱某调查核实情况,仅凭维修发票复印件就认定薛某向钱某履行了赔偿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保险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免除其对第三者钱某的赔偿义务,遂判决保险公司对钱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