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程序是这样的:1.如果是财险类的,以车险常见,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给交警拨打电话,告知在那个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二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然后就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由交警出具责任事故裁决书,只要交警到现场了,开了裁决书,为了交通事故的畅通等,事故人就可以把车挪开,因为理赔时,保险公司需要事故裁决书。2.如是人身险,医疗住院,三天之内给保险公司报案,叙述疾病名称,医院,科室,联系人等就可以了,但保险公司在两年之内,即使没报案只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也都给给予理赔。如是身故的,5年之内的,提供因疾病死亡的,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因意外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销户证明(复印件),火化(发票复印件)或土葬证明,保单,继承人的证件等。 一般只要资料齐全都很快的。
2. 听说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特别难,真的吗
非也,只要符合保险责任就可以理赔,关键是现在很多客户不了解。
如:买了养老险,生病也去理赔!
3. 中国保险理赔难,为什么说保险公司是“骗子
核心原因是:中间商赚差价
中间商是谁?销售保险人员
“之前得过病,没事,保险公司查不到”——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理赔肯定难。
“没事你买了吧,两年后出险,保险公司就能陪了”——故意曲解两年不可抗辩,理赔当然难。
这些话,部分中间商肯定说了,也这么干了。
保险公司理赔难不难?
不难。
投保人报案后,保险公司审查资料给予理赔。会不会有保险公司恶意拖延理赔时长,人为设计障碍,保险法不准,银保监会也不允许。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只要做到了合规投保、合法,保险公司的理赔,并不难。
如何做到保险理赔不难?
这两点或许可以帮助到你~
1、投保前,认真阅读健康告知,逐条阅读。不确定的不能勉强过
2、投保时,认真阅读保障内容。现在很多互联网产品都有了投保和理赔案例,对于理解保障内容也有很大帮助。
4. 千万不要再买平安保险,理赔难难
平安车险千万别买,理赔时烦死,亲历,所有处理费用要自己垫付,然后你要一直催着办,平安保险没人会主动联系你的,问下流程都支支吾吾不会给你讲清楚的,赔付也想尽一切办法打折。特别是遇到主次责任的,会喊你自己去找对方要钱,对方不给的话就喊你自己去起诉,典型的买时是孙子,理赔是大爷,什么无忧服务、全程理赔,全无服务、全程骗人倒是真的,再不碰平安保险,买国家占大股的保险吧。
5. “保险理赔”很难吗
“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错觉中,“寻媒体讨说法”是许多投保人被拒赔后的心态。在实际处理中遇到确实难以理赔的案件,应尽可能对投保人晓之以理,尽最大可能安抚客户。只有这样,保险才能搭上医改新政的“顺风车”。
国家医改新政近日正式出台。其中,“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提法引人关注。
笔者认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可以归纳为两个切入点:一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用公共财政替百姓的医疗费用埋单,为民雪中送炭;二是如果百姓在此基础上,自身再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能使医药费再度降下来,为自己锦上添花。
这也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如果后者不能完善,那么政府的医改新政难以充分发挥功效。而如何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个人买商业保险的意识?当务之急是要破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
数据为证:理赔不难
理赔真的那么难么?笔者日前从供职的保险公司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每年正常的理赔案结案达到97%,因各种原因不能获得保险赔款的仅为3%。而前不久,北京一家咨询公司发布的《全国寿险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也显示:有70.9%的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客户对理赔服务的评价明显高于对保险公司、产品及其他服务的评价。这两组数据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了一个问题:理赔其实不难。
错觉放大:理赔很难
在实际生活中,投保人往往觉得保险理赔很难。这原因似乎很复杂,但归根到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或在病源上的意见相左,或在出险的性质认定上有差异,又或者是纯属骗保等等。正因为有“买了保险产品,理赔理所当然”的思维定式,大众才会觉得:不管什么原因,拒赔就是保险公司赖账,这种错觉也就更多地传播开来。
此外,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错觉中,“寻媒体讨说法”是许多投保人被拒赔后的心态。而正是由于不多见的拒赔案最终演变成了很强的新闻事件,成为了报道、传播的热点,结果,极少的拒赔案,经过以偏概全的放大,在大众之间形成了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错觉。
纠正导向:还理赔真相
如何纠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错觉,客观地看待理赔?笔者认为首先要改变理赔的宣传导向。对那些的确是保险公司一方过错的拒赔案,媒体当然要加以披露,但更重要的是,唯有将大多投保人买保险获理赔的案例宣传于社会大众,才有助于消弭“理赔难”的错觉,才可以大大增强市民的投保意识,也才能如本文最初提到的那样,最终完善自身的保障。
其次,营造“理赔易”的氛围,让投保人看到那些限时理赔的小额赔案和有重大保障效果的巨额理赔案。在实际处理中遇到确实难以理赔的案件,也要尽可能对投保人晓之以理,尽最大可能安抚客户。如此,才能让愈来愈多的人有意识去选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而只有这样,保险才能搭上医改新政的“顺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