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庆社保局电话号是多少
社保服务电话:12333
⑵ 重庆社保总局的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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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43条结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
电话:023-12333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南)
地址:西郊路27号
重庆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路13号
电话:(023)63861994
重庆市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兴华中路46号
重庆市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渝路90号新科国际
⑶ 重庆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社保服务电话查询,12333
拨打社保查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进入查询服务即可。
可查询内容包括:社保缴费记录、五险缴费比例、基数,缴费年限
登录重庆社保局官网界面,进入【重庆市社保信息查询】页,选择查询信息即可。
⑷ 重庆市医保中心电话
重庆市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公开电话:
重庆市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信访处公开电话: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电话: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开电话:86868703。
市社会保险局公开电话:86789729。
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电话:86868810。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电话:88673726。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电话:63061986、63061994。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4)重庆市保险局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如何申请补(换)社保卡:
由申请人到本市范围内任一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按本人手印的《申请办理补(换)社保卡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缴纳工本费25元/卡,请携带银行卡刷卡支付。补(换)社保卡实行立等可取。
在重庆参保且已申领了实体社保卡的人员。没有实体社保卡,不能签发电子社保卡。换发实体社保卡,需重新签发电子社保。
⑸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电话:023-63891136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5
也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12333”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建设功能完善、全市联动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提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重要举措。重庆市12333电话自动语音服务于2007年底开通。
截至2014年3月,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已经累计为市民提供热线电话服务279.5万次,其中人工服务48.2万次,收集解答问题52.3万个,充分发挥了12333服务社会公众、了解社情民意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作用,在人力社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互动沟通的连心桥。
(5)重庆市保险局电话是多少扩展阅读: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在渝就业管理政策。
(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