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上调,保险公司是按报案次数不是按理赔金额来判断来年的保费的~!一次不出险优惠原来保费的20%,出一次和两次是一样的,优惠10%;三次就不优惠了。交强险一次不出险也可以优惠10%.
2. 理赔案例举例
2019年315期间,各地保险行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陆续揭晓。凭借在保险理赔、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富德生命人寿多家分支机构理赔案例入选当地“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辽宁分公司:快赔自驾车意外保险百万理赔金
2017年7月29日,曾投保了“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的辽宁分公司客户王先生因车祸不幸身故。辽宁分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启动“重大事故理赔处理”应急机制,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核定案件责任、收齐理赔资料后,辽宁分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流程审批和赔款支付工作,依约赔付被保险人自驾车意外保险理赔金100万元及身故利息335.34元,向王先生的亲属受益人送去最及时的慰问和保障。百万理赔金为不幸身故的客户延续了守护妻女的责任,入选辽宁保险业产寿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杭州中支:海外特定医疗保险金理赔暖人心
2018年4月,年仅6个月大的小客户因肝母细胞瘤接受肝移植手术,此前该小客户的父母在富德生命人寿杭州中支为其投保“富德富贵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富德生命附加金色一号海外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标准版)”等多款保险产品。接到报案后,杭州中支立即启动理赔流程,密切跟踪客户的病情发展状况,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保障和服务。因其病情复杂,杭州中支主动联系客户父母,积极对接海外医院为其提供治疗方案。客户父母综合考虑治疗方案以及自身情况,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做进一步治疗,多次提出理赔申请。截至2019年3月,杭州中支在此案中已累计赔付金额20万余元。
此外,在2018年10月,杭州中支于2日内快速支付海外特定医疗保险金68000元,这是该产品在杭州中支推出以来的首例赔付。该案件入选2018年度浙江保险业十大理赔案例。
长沙中支: 防癌险3天快赔30万元
2018年6月,年仅30岁的客户李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此前,她在富德生命人寿长沙中支购买了“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得知客户出险的消息后,长沙中支第一时间前往慰问,积极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资料。短短三天时间内,李女士就收到了长沙中支的30万元理赔款。李女士对富德生命人寿的理赔服务表示高度认可,“富德生命人寿在我最需要的时刻给予了最快赔付,解了燃眉之急,让人感动”。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湖南保险行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荆门中支:网上投保重疾险,出险也无忧
2016年12月,客户徐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寿官网在线投保了“富德生命爱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险”。2018年11月10日,徐女士被确诊为“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隙出血”,随后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待病情稳定以后,徐女士便回家休养。此时她想起了在网上投保的那份重疾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徐女士委托家人代其递交了相关理赔资料。富德生命人寿荆门中支审核确认徐女士已达重疾赔付标准,依照条款约定向其支付30万元理赔款。该案例入选荆门保险业2018年度典型赔付案例。
荆州中支:速赔防癌险 生命显真情
2018年2月1日,在富德生命人寿荆州中支投保了“富德生命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的吴女士被确诊为“角化型鳞癌”,经治疗后康复出院。2018年5月中旬,吴女士向荆州中支提出了理赔申请。接到吴女士的理赔申请后,荆州中支第一时间前往探望,并积极协助吴女士办理理赔事宜。不到5个工作日,吴女士便收到了60万元理赔款。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荆州保险业典型赔付案例。
据悉,每年各地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需经过公司初选、协会复选、专家评审,从社会影响力、查勘理赔水平、特色服务、保险赔款金额和时效、消费者满意度等多个指标综合评选。上述“十大典型理赔案例”是富德生命人寿理赔服务的缩影。数据显示,2018年富德生命人寿累计赔付15.12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58.99%,充分印证了公司践行“保险姓保”、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决心和行动。
3. 保险业的著名案例
国内首例102万大型跨国理赔现身新华保险
2008年12月10日,新华保险功勋总监金爱丽率团紧急奔赴日本东京“癌研有明医院”,将102万元理赔金亲自送到这位出险的旅居日本的汪先生手中。由此,国内寿险行业首例大额跨国理赔服务在新华保险诞生。
经了解,此位王先生于2006年11月在新华保险投保了100万保额的“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前不久在日本当地的常规身体检查中被医院确诊为小细胞肺癌,并在日本东京“癌研有明医院”接受治疗。当新华保险接到这位客户的跨国理赔申请后,充分考虑保障客户利益,新华保险功勋总监金爱丽立即向公司报案;尤其在首次进行大型跨国理赔且尚无先例经验的情况下,新华保险相关部门负责人特批以“理赔绿色通道”推进相关工作。
保险公司跨国理赔案件的处理难度较大,牵扯到众多方面的问题,在处理时间上往往会拖延很长。由于此次跨国理赔保险理赔额度较大达到102万元,需要通过再保险公司、国际SOS组织的协作,且在日本医院不针对保险公司以外机构和个人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新华保险遇到了跨国理赔手续复杂、信息联络不畅等困难,金爱丽总监急客户之所急,一方面安抚客户和业务员,一方面积极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终于在12月10日不顾旅途劳累于当晚赶往日本“癌研有明医院”,见到客户核实身份后迅速办理了全部理赔单证的签字手续,十分钟后理赔金即到帐。客户满怀感激,“新华保险是世界上最好的保险公司!”
从赔案发生到理赔结束,理赔工作是否及时高效,决定了客户对保险企业及产品的忠诚度,这更是验证保险企业业务品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最关键环节,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从充分保障客户利益出发的新华保险,自成立以来坚守“客户满意度提升”的唯一评价标准、“客户价值增长”的唯一服务目标和“以客户为中心”的唯一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诚实守信、尽心尽责、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坚持搭建优质的客户服务平台,特别是高品质的理赔服务平台。
对于新华保险此次诚信、高效的大型跨国理赔服务,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表示,“新华保险对待所有的客户,无论国内国外一视同仁。只要有需要理赔的地方,不管客户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新华保险都会把理赔金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到客户手里。新华保险用行动维护了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形象。”同时,郝演苏教授也提示民众,“保险是经济危机环境下最安全的保护伞。”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则表示:“老百姓对保险行业最大的意见就是理赔难,而新华保险一贯重视理赔工作,在新华保险理赔就是不难。希望不久的将来百姓对保险行业有类似的误解。”
作为中国寿险行业连续三届全国十大保险明星、北京市保险行业形象大使,一直把理赔工作视为寿险事业最重要环节的金爱丽则建议,“对于这种大型跨国理赔服务,国际理赔手续应尽量简单化,同时保险行业应建立大额跨国理赔专项工作机制”。
4.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10天犹豫期是保险合同生效后的10天好不好? 一般这样的情况责任是不在保险公司,主要责任是保险代理人李某身上,李某收到保费没尽快交上公司,耽误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5.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
可以赔偿 虽然机动车所有人为工户,但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车辆发生买卖关系,但由于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买车人并没有取得该车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在投保人取得保险标的完全的所有权的情况下才具有保险利益。以车险而言,占有、保管、租用车辆的情况下,都可以认为具有保险利益。买车人虽未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事实上已合法占有该车,该车的损坏、灭失以及由该车引起的第三者责任都有可能造成其个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可以认为买车人对该车具有保险利益。
司机对标的车具有保险利益。
6. 有没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投保时没问客户病史导致客户发生理赔拒赔案例
这种情况确实是有发生的,有的业务员为了业绩而误导投保人,导致投保人不能得到赔偿
7. 保险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保险理赔流程是:第一步是第一时间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好证据材料等;第二步是准备理赔的材料,通常在报案以后保险公司会安排专人联系协助理赔的,告知客户理赔流程、理赔资料的要求以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等;第三步是要收集齐全理赔资料并且提交到保险公司;第四步是等待保险公司审核,一般如果是小型案件的话,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给出回复了,如果是普通案件的话要在5到7个工作日,如果是大型案件的话也不会超过1个月;第五步是就等待理赔款到账就可以了。
重要的保单
意外保险单,在25岁-30岁,意外险是这个阶段必备的第一张保单,同时意外险的附加险种也是必要的选择。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赔偿,包括门诊以及挂号费全都可以获得赔付;重疾医疗险保单,是转移风险并且获得保障的方式,同时也是理财的最佳选择之一;养老险保单,养老保险同时具有保障与理财的功能,又可以抵御一部分的通货膨胀的影响;保障财富的人寿保单,可以先算算贷款金额共多少,然后买一份同等金额的人寿保险,比如贷款的总额是80万元,就买一份80万元的寿险。一旦有变,还会有保险公司替还房贷,这样的保险可以为个人以及家庭提供财富保障;子女的教育险保单,给孩子准备的一份完善的教育保障,大额的子女教育储备金就能够后顾无忧了;意外险保单,儿童意外险也是给孩子的另一张必备保单,儿童更加爱动,更加好奇,会比成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并且儿童意外险保障程度是很高的,可以为出险的孩子提供医疗帮助;财产增值保单,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所以子女作为保险金的受益人,是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在就可以将部分的资产放进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助你达成愿望,并且尽可能放大资产。
8. 旅行社保赔投保赔付案例分析
2002年7月27日,烟台某旅行社地接的由北京某某、某某、某某国旅联合组织的12人旅游团,在结束蓬莱阁的游览后,乘坐烟台某旅行社租用的烟台开发区某大酒店中型客车沿206国道由西向东返烟台。18时14分,当该车行至烟汕路34km+258m,蓬莱市大季家方里村路口时,被由东向西驶来的、蓬莱某旅行社地接天津一33人旅游团而租用的、泰安市某旅行社的金龙大客车迎面撞击。之后,金龙大客车驶入路左,将在路南边候车的两名陕西人撞至路南沟内,后撞树停车。中型客车被撞后,又与路南外侧停车侯客的一微型面包出租车相撞,由此造成了乘坐中型客车的北京六名游客死亡、一名重伤、其他四名游客及两名路边候车的乘客受伤,三车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烟台市旅游紧急救援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即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做了报告,并派员赶赴现场协调事故善后处理。烟台市、蓬莱市的分管市长,安监、公安、旅游等部门领导及医疗救护等各方有关人员均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实施救护。
经蓬莱和烟台两级交通警察部门对现场的调查、勘验,认定泰安市某旅行社金龙大客车司机驾车驶入路左措施不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当晚即对交通肇事的泰安某旅行社金龙大客车司机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对肇事司机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
为作好处此次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应山东省、烟台市旅游质监所的邀约,涉案的四地、六家旅行社总经理和两大保险公司(人保、太保)的五家承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及山东省人保公司均派员赶赴蓬莱,就此事的赔偿事宜进行商讨。
各保险公司均认为,此次事故是一次交通意外,应按车辆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而不应列入旅行社责任范畴,故不同意按旅行社责任险进行赔付。
旅游部门认为,车辆保险和旅行社责任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理赔事项不能相互取代。此次事故应按旅行社责任险进行赔付的理由是:
(一)此次事故虽是一次交通意外,但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事故是发生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因此旅行社应承担责任。
(二)按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旅行社就旅游安全情况事先未对旅游者予以充分提醒、劝戒、警告,既无法预见也未提示游客旅途中会发生交通意外;并要求游客对有可能发生的旅游意外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因此,旅行社有疏忽或过失。
(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处理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明文规定,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如跌倒、坠崖、车祸、急性病或食物中毒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属于旅行社责任险赔付范畴。
经过多次激烈的探讨协商,旅游部门和保险公司虽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但人保和太保两大保险公司在怎么赔付、由谁先赔付、赔付比例等问题上仍存有认识上的差异。
经山东省人保公司向中国人保总公司请示,人保总公司对此案的理赔作了明确的答复:此案以旅行社责任保险予以赔付。赔付的方式和比例是:由组团社承保保险公司按投保额向受害人先行赔付;赔付后,由组团社向其承保保险公司出具权益转让书;由组团社承保保险公司持权益转让书向地接社承保保险公司,按组团社和地接社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协商进行理赔追诉。如赔付比例协商不成,由总公司协调。
至此,人民保险公司对此案的理赔工作得以进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则表示按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旅行社责任险理赔原则,对此案进行通融赔付。经北京市旅游质监所的协调,组团社承保保险公司按旅行社的投保额对此次事故的每位死者给予了15万元人民币的赔付,伤者也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赔付。组团社、地接社承保保险公司之间的理赔比例追诉工作也顺利进行。
本案投保了旅游意外保险的受害人也按有关保险规定,在人寿保险公司得到了赔付。
经过旅游部门和保险公司之间近一年的协调,此案的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工作最终得以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