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国房屋保险的索赔有时限吗
有时间限制,需要在事件发生60天之内向保险公司送交“损失证明表”,在保险公司发出估价通知之后20天之内选好估价员,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必须在损失发生之后的12个月内提出诉讼。兵器空置的建筑物在损失发生时投保时间未满60天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美国房屋保险索赔的流程和步骤主要是:
第一步:提交证明
屋主在房屋损失发生之后的60天内一定要申报,并填写“损失证明”交保险公司。在该表格中应该详列各种损失项目(物品),并注明其价值。表格中每一种物品各列为一项,但各种物价则要分开。最好能按房间分别申报损失,以便保险公司审核。
第二步:折算价格
所有财产损失都要折价(购买重置成本保险的除外)。各物品的折旧率不同,电器每年的折旧率为10%,硬式家庭每年折旧5%,软式家具每年折旧10%,工具每年折旧5%,衣服每年折旧5%,窗帘每年折旧20%,照相机每年折旧5%,古董丶银器丶珠宝则不折旧。投保人应尽量提供原收据或复印的收据,作为核定损失的依据。很多美国人平时就将房屋内所有物品列出一份清单,并和购买时的收据一起收入在防火保险柜中寄存在银行的保险箱中,申请理赔时可派用场。如缺少损失物品的原收据,则手续相对复杂,有的需采用具结书等办法。
第三步:权益保护
如保险公司经营作风恶劣,不按法规及合约规定理赔,投保人应将整个事件的缘由记下来,保存好与保险公司沟通的信件副本,以便找律师控告保险公司。
㈡ 最新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一下仅供参考
具体项目及计算办法: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务工天数*务工工资
三、护理费
陪护时间*陪护人员*陪护工资(60元---100元)
四、交通费
酌情支付、合理开支
五、住宿费
住宿发票,标准参照每天100元,现可参照230-320元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30元,现调整为每天80元-100元
七、营养费
住院期间或修养期间,根据医嘱加强营养,一般参照每天20元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4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8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4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8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42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8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以受害人在60周岁如下为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6420元×20年=528400元;
二级伤残为528400元×90%=475560元;
三级伤残为528400元×80%=422720元;
四级伤残为528400元×70%=369880元;
五级伤残为528400元×60%=317040元;
六级伤残为528400元×50%=264200元;
七级伤残为528400元×40%=60元;
八级伤残为528400元×30%=158520元;
九级伤残为528400元×20%=105680元;
十级伤残为528400元×10%=52840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8689元×20年=173780元;
二级伤残为173780元×90%=156402元;
三级伤残为173780元×80%=139024元;
四级伤残为173780元×70%=121646元;
五级伤残为173780元×60%=104268元;
六级伤残为173780元×50%=86890元;
七级伤残为173780元×40%=69512元;
八级伤残为173780元×30%=52134元;
九级伤残为173780元×20%=34756元;
十级伤残为173780元×10%=17378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计算公式:丧葬费数额=陕西省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896/12×6月=28498元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人抚养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抚养至80周岁,至少5年,其他需要被抚养的人一般计算至80周岁。
18464元/年×年数×伤残赔偿指数*人数
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全部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其他人身伤害区分城镇和农村,虽然是农村户籍,但在城镇居住、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仍然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的,赔偿20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420元×20年=52840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689元×20年=173780元(人身损害适用)
2、2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年减一年,最低为5年。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酌情,一般不超过5万元。
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7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实施)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0号)
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
6、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4年5月1日施行)
温馨提示:
1、急救中心(120)的发票是可以报销的。
2、人伤看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
3、误工证明的格式填写(咨询保险公司人员)。
4、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车主的行驶证,驾照,银行卡。
5、人伤案件准备的资料参考之前发的《保险服务总结7》。
6、在交警处自己协商处理时,所有的赔偿协议都必须写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上面有交通警察签字并盖章还有双方的签字及按手印。
7、达成赔偿协议后,给伤者给钱时必须打收条,写清楚付的内容和金额,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交警队盖章。
8、理赔需要的资料,第一时间咨询保险工作人员。
9、谈协议赔偿前多多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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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最新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
1、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2、商业保险
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金请求权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一项财产权利,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的保障作用,保险法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则该权利消灭。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分为两种:
1.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2.属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㈣ 试比较中国火灾保险与美国标准火险单
火灾不仅涉及到各种财物,还会涉及到人本身,它导致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火灾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主要从火灾保险的概念、承保的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承保风险与除外不保风险、费率和保险期间等六个方面,将美国1943年纽约标准火险保单与我国目前的企业财产保险保单进行比较,综合分析了二者的主要异同点,旨在为我国制定以火险为核心的财产保险基本条款提供借鉴。
据统计,全球每年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间接损失。因而,火灾保险对全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作用。据统计,美国的财产所有人每年要支付大约82亿美元保费购买火灾保险和相关财产保险,使得这些险种成为保险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美国最初各州、各地区有各自的火险保单,事实证明,火险保单之间的差异性无论是对保险人还是被保险人都不是一件好事。譬如,有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刻意推出一些具有特别优惠条款的保险单;还有一些保险公司使用规定特别苛刻的保险单,使被保险人的正当索赔得不到补偿;同时,此种现象也不利于各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鉴于保单条款的使用和解释缺乏统一性带来了诸多不便,各保险公司越来越迫切地希望制定一张“标准”保险单,并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庭能对这张保单做出统一的明确解释,使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能够准确地掌握保单的含义。于是,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应运而生,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断地得以完善。下面主要从六个方面比较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与我国目前企业财产保险单的异同。
一、火灾保险的概念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的火灾保险是指保险人对所承保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装修设备或屋内存放的财物等标的,在保险期间因火灾、雷击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由于火灾搬迁财产到安全地带而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能扩展保险责任,附加间接损失保险,如营业收入险及租金损失保险等。
目前我国开办的财产保险业务没有直接使用火灾保险这一名称,但是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器损坏保险等都是在火灾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保险险种,而且火灾是其中最重要的承保风险。在我国,更确切的说法应是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火灾、爆炸、雷电和空中运行物坠落等等),具体涉及到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等。
二、火灾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
通常,保险承保标的会在保单中做概括性的规定或逐一详细列举。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只在声明中简略列举了所保财产的种类,而在有关附加保单中加以详细说明。譬如:为特定财产购买火灾保险,原则上应以购买保险时的指定财产为保险标的。但它详细列举了不保财产:账簿、票据、通货、契据、债务证明、现金、有价证券等。金银条块及文稿两项除非特别约定,否则不保。
在我国,以企业财产保险为例,其保险标的大体为: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其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此外还有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以及堤堰、水闸、铁路、涵洞、桥梁、码头等特别约定的可保财产。不保财产包括土地、矿藏、货币、票证、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保险人根据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等等。
三、火灾保险的被保险人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指明“承保指定的被保险人和其法定代表的火灾损失及由于火灾而搬迁财产到安全地带造成的损失”。其中的法定代表包括被保险人的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破产管理人、遗产继承人或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代理人。很明显,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其重要性在于,当指定的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由其合法的代表人代为行使保单所赋予的权利。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没有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转让给他人。因该合同是对人合同,一旦被保险人出现变化,可能会出现各种新的风险,而给保险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我国财产一切险保单提到“被保险人及其代表”,但未作详细解释。而关于保单转让一事,与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大致相同,即“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如变更被保险人名称、占用性质、危险程度、财产增减、财产存放地点、权利转让等,须书面申请办理批改手续,经保险公司同意后,签发批单,附于保险单上,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若需要增加保险费,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
四、火灾保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不保风险
(一)火灾保险的承保风险
火灾保险的保险责任因国度不同而有区别。火灾保险的保险责任应该为火灾,其后进一步扩展。我国企业财产险沿用了20世纪50年代的做法,采用综合保单的形式,包括16种风险,但自1996年将地震风险除外。
1.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承保的范围包括:
(1)火。构成火的条件为:①有火光或火焰,并快速燃烧所引起;②须由敌意之火而非善意之火造成。在我国,构成火灾的条件为:①有燃烧现象,即有光、有热、有火焰;②由于偶然和意外事件发生的燃烧;③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此外,根据近因原则,不论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否为火灾本身,只要火灾是近因,均属火险承保风险。
(2)雷击。美国火险保单早期,并不承担此项风险,但由于雷击引起火灾本身所造成的损失,需赔偿。但是,由于雷击与火灾损失很难区分,且一旦保险后,双方很容易就雷击造成的损失发生纠纷,后果都会使保险人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以后就将雷击单独列为火险的承保风险,即只要发生雷击,不论有无火灾发生,其损失均可赔偿。
(3)从受承保风险事故——火灾威胁的处所搬迁财物而造成的损失。当火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了抢救处于危险中的财产,在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失落、破损、雨淋、偷盗等损失,均属美国纽约标准火险单保险责任范围。
除上述风险事故外,被保险人可以批注的方式加保其他风险事故,譬如飓风、地震、冰雹、爆炸、暴动、物体坠落、故意破坏、玻璃破损等等。
2.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我国所谓的火灾保险——财产险的保险责任包括:
(1)火灾、爆炸、雷电。
(2)其他灾害事故:分为列明承保的各种自然灾害和列明承保的各种意外事故,这依不同险种而定,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为火灾、爆炸、雷电和空中运行物坠落;综合险则另加12种风险。
(3)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火灾保险的除外不保风险
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承保动态危险和保险业务管理的需要,一般特别申明不予负责的风险责任。
1.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除外不保风险为:(1)战争。含敌人攻击、敌人入侵、本国海陆空军的对抗行动、叛乱、谋反、革命、内战、篡权等,凡由于战争引起的火灾,保险人均不负责;(2)内政当局的命令。按内政当局的命令焚毁的财物不在承保之内,但内政当局为防止火灾蔓延所采取的破坏行动则在承保之内,而所防止的火灾,必须不是由除外不保风险所引起的;(3)被保险人疏于采取合理抢救行动所致的损失;(4)偷窃。标的物在火灾发生时被偷窃,保险人可以不赔;(5)爆炸与骚乱。美国纽约火险保单不承保爆炸与骚乱,但因爆炸与骚乱所引起的火灾,仍须赔偿火灾损失;若所保火灾引起爆炸或骚乱则爆炸或骚乱的损失又可视同火灾予以赔偿。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并未将自身酝酿或发热、地震及地下火除外不保,故保险人对由于上述危险所致的火灾仍须负责赔偿,并且该保单虽未将标的物在加热过程中因过热所致的损失除外不保,但由于该损失系善意之火所致,故保险人对此损失可不予赔偿。
2.我国所谓火灾保险——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除外不保风险。对于下列责任免除原因所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不予赔偿: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纵容行为所致;(3)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4)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5)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烤所造成的损失;(6)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7)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8)地震造成的一切损失; (9)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我国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特定责任免除项目还包括:洪水、暴雨、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列除外不保财产的目的是:(1)防止欺诈索赔;(2)避免损失理算的困难,譬如很难确定被烧毁账簿的价值。
五、火灾保险承保的损失及赔偿方式
(一)火灾保险承保的损失或由其他危险引起的损失
我国财险保单将火灾保险承保的损失分为:1.直接损失,即保险标的本身的实质损失;2.使用的损失,即所谓财产由于火灾不能使用而导致的净收入损失;3.额外费用损失,即由于火灾事故,对受损财产修理而支出的额外费用; 4.责任损失,如违约责任等。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只就承保的风险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负责,这与我国财险保单相同。此外,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还对损失赔偿有一些具体限制:1.赔偿金额不能超过保单面值;2.按实际现金价值赔偿,即财产损失当时的重置成本减折旧;3.对财产修理和重置只按与修建时的类似材料支付赔偿金;4.对根据法令规定增加的修理成本概不负责;5.对营业收入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不负责; 6.必须以可保利益为限。
(二)火灾保险的赔偿方式
1.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固定资产的赔款计算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当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重建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建重置价值为限;当保险金额小于重建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2)固定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①按照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的承保方式下,必须将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损失当时的保险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则应根据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按帐面原值确定的保险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置重建价值,则按实际损失计算赔款金额。②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加成或按照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承保方式下,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2.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流动资产的赔款计算如下:(1)按照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余额承保方式下的赔款计算。在流动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由于保险金额就是流动资产发生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这样就可以按照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即实际损失)确定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流动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2)按照流动资产最近帐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方式下的赔款计算。在流动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在流动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如果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流动资产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则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如果保险金额小于流动资产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则应根据保险金额与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实际损失)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3.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对于已经摊销或不列入帐面财产的保险赔款计算如下:(1)全部损失时。由于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财产的实际价值,则保险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如果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时。由于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财产的市价所反映的实际价值,因此这种保险形式为足额保险。在此情况下,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后,保险人可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六、火灾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期间
(一)火灾保险费率的确定
火灾保险费率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用途:建筑物的使用目的,又称占用性质;2.构造:房屋的建筑结构,主要指建筑物的材料及建筑物大小和形式;3.防护:包括消防设备和人员的培训;4.位置:建筑物的地点和周围环境,建筑物因四周环境有被燃烧的可能性大,则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就大。另外,时间也是影响火灾费率的因素,如我国北方的冬季就比夏季遭受火灾的可能性大。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保险双方当事人都可解除合同。对于被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保费的退还依据短期费率表,换句话说,被保险人将支付稍高些的保费,以弥补合同生效之初的较高招揽费用和因被保险人逆选择给保险人带来的损失。当然,由于种种原因,譬如,为了避免物质风险因素和道德风险因素的增加,为了从不盈利的险种中退出或从某地理区域中退出,保险人也可解除保险合同,但需提前若干天通知被保险人,并按比例法计算所退保费或把未承担责任的保费退还给被保险人。
我国企业财产险对此规定大致相同:即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其费率是年费率。若保险期间不足一年,则应在年费率基础上按短期费率计算应交的保费。短期费率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月计收,投保期第1—8月,其每月月费率均为年费率的10%,第9—12月,每月月费率均为年费率的5%,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一是按日计收,即按实际投保天数计算保费。它以应交保费乘以退保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计算退保保费,然后以实交年保费扣除退保保费,即得应交保费。此外,我国财产险费率分为基本责任保险费率和附加保险费率。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还规定,当所保房屋的危险增加、空置或无人居住超过60天,或没有承保暴乱或爆炸风险的(火险保单扩展责任包括此风险者除外),保单效力中止。我国暂无此项规定。
(二)火灾保险的保险期间
前已述及,保险期间是指保单起讫时间,在此期间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承保损失由保险人负赔偿与给付责任。
1.起始日的生效时间。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保险期间自保单记载起始日财产所在地标准时间中午12:00生效。
2.到期日的止效时间。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保险的止效时间也为财产所在地标准时间的中午12:00.
㈤ 国外出险能理赔吗,理赔流程是啥
不同的险种会有不同的要求。
重疾险。很多公司是支持重疾险国外赔付的,重疾险是确诊即赔,跟医疗险不一样不是按比例来进行赔付的。并且罹患了重疾,是按保险金额赔付完之后,合同会终止,所以重疾险不受地域限制,在国外出险同样可以进行赔付。但是如果是在国外出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能比在国内要复杂一些。
每个保险公司所需要的理赔资料可能不一样,但是有个共同点是很多保险公司需要的理赔资料是要得到大使馆的认证的。具体的理赔相关事宜建议和保险公司详细了解清楚,以免万一发生了出险,手忙脚乱,不知所云。寿险像这种保身故的寿险,如果是在国外出险,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能进行理赔,只要符合相关的理赔流程就可以。
但是要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寿险有全残的责任,一些意外险也有伤残的责任,如果是发生了伤残各个国家的伤残鉴定的流程和标准都不同,所以伤残鉴定相对来说会比较麻烦,甚至是需要国内的一些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医疗险医疗险比较特殊,医疗险对于医院有一定的要求。
有的是需要在合同约定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如果合同没有载明定点医院,也需要在国家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治疗,所以市面上一般的医疗险种合同上面有明确规定只保中国大陆地区,在国外住院治疗的话是没办法进行理赔的。另外一些普通的一年期的意外险也只针对中国大陆地区投保。那么移居国外,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要进行保全操作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承保的是中国大陆居民,但是因为移民或者是其他原因常住国外,所以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是否需要变更相关个人信息,办理保全手续。同时也能更清楚的了解如果需要理赔该怎么进行处理。
如果当时投保时留的是大陆的身份证明,后期变更了国籍,也就意味着原身份证的到期。那么也需要去保险公司进行保全操作,可以变更成护照等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果是不变更,也会给后期的理赔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要有忧患意识,清楚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完善好自己的相关保障。
㈥ 美国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些问题
在美国发生车辆撞击行人的车祸事故并不是太多。但从交通法规方面来讲,如果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情况,在事故处理和责任赔偿认定方面,美国法律虽然注重“以人为本”,但也绝对不简单偏向行人,而注重具体责任认定。 美国各州的交通法规虽然在大的规则方面相近,但在一些细则上还是有很大差异。在有关车祸责任与赔偿认定的法规方面,州与州之间的差别就很大。从总体上来看,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州实行的交通法律都是采取“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来确定事故责任。所以,假如在美国发生由于行人违反交通法规而被车辆撞上的车祸,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还是由行人来负担。
单就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的交通法来说,美国50州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采取过半认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负责任超过50%,那么就应担负全部事故责任。实行这个制度的包括科罗拉多州、内华达州等占美国半数以上的州。在实行这类法律的州,行人如果违规在先,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责任自负,得不到任何保护。
第二类采取比例分摊制,即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来确定事故涉及者的具体责任比例,并按相应比例来分摊赔偿。实行这类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纳州、阿拉斯加州等13个州。按照这些州的法律,行人的路权总是高于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总是有优先路权,而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至于事故的责任比例则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专家来认定。
第三类则采取简单多数制,即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最多的一方就应该负全责。实行这一制度的有包括阿拉巴马州在内的6个州。这类制度强调机动车和行人各守其责,谁违法在先,谁就得担负全部责任。在这几个州,行人如果违规在先而受到伤害,显然必须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这比第一类制度更加苛刻。
尽管车祸责任认定的制度不一,但美国交通法规的基本理念上还是提倡以人为本,因为美国法律认为驾车是一种“特权”,并非基本权利。为了保障行人权益,美国通过改善道路状况,强制实施配套车辆保险政策、严厉惩罚醉酒驾车等措施来减少车祸,以确保交通安全。 美国强制购买车辆保险,无保险的车辆不许行驶;此外,许多美国人还投有其他人身伤害或寿险,因此在出现车祸的情况下,受害者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在采取“无过错责任”保险制度的各州,只要发生车祸,那么无需证明谁对谁错,保险公司都可以向双方提供赔偿,这类保险制度避免了许多法律纠纷。但其缺点是赔偿有限额,而且只提供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不提供精神痛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