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的爱人因病一直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一直是他们夫妻共同支付的,后来王先生的爱人获得了10万元的大病保险理赔金,现在王先生夫妇要离婚,那么,?天津离婚律师回答依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根据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保险行为,是一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离婚时只能对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保险合同中的财产利益应当由该合同的受益人享有。 所以,王先生爱人获得的保险理赔金10万元是基于人身综合意外保险中的重大疾病责任险,人身保险是以个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有人身依附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已经将保险受益人确权给妻子一方,因此这1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B. 保险法中关于团体险理赔金属于被保险人还是投保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公司为"投保人",你母亲是"团体意外险"中其中一个成员,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如果公司拒绝盖章,你们可以以损害公民正当权益提起诉讼起诉你母亲的公司。
C. 保险金到底属于个人财产吗
是个人的,就算是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保单也不会分割的,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按照你补充的条件被保险人死亡的话保险理赔金是按照收益方式给的(按填写顺序、均分、比例、法定继承)几种
D. 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归属于谁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好投保人变更(如果投保人是配偶、自己投保的不用变更)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通常为所缴保费的一半!这一点有别于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公司赔偿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资金,归属于一方的资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什么样的保险,都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这也是保险的一大功能---资产合法转移!还可以给自己的孩子,是谁也拿不走的.并且是不要一分的税钱.保险的利益是不要分割的,分红金属于投保人,生存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百年之后的身故金属于受益人.因此,不存在财产分割的事情.合同上会写得很清楚.保险的利益是不要分割的,分红金属于投保人,生存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百年之后的身故金属于受益人.合同上会写得很清楚.因此您完全不用担心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保险,都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这也是保险的一大功能---资产合法转移!投保人以夫妻共有财产投的一份分红型理财险。被保人和受益人均为同一人,离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一般的保险如果离婚时会把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选择退保,则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也有的是要求补偿一半的保费给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师和法院判定,保单的其他利益归属于被保人不过目前新上市的国家首款爱情婚姻保险“红玫瑰”同以契约的形式规定,无论是离婚退保还是保单继续缴费,保单的利益都全部归属于被保人,而被保人只能为女性,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极大地维护女性的权益,增加离婚的成本,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离婚的冲动。保险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才能取的保险权益。如果您是女同志,可以为考虑购买国内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国内首款鼓励夫妻美满长久的婚姻保险,国内首款女性专属的婚姻保险,国内首款解决女性养老,保障,大病,轻症,理财,门诊,豁免于一体全方位综合保障的女性专属保险。保单是属于个人财产,该保单属于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离婚后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是谁保险利益就是谁的,如果是以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的,受益还是免税的。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人,这单就属于被保险人的了;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有事婚后投保的高额单,投保人可以去退保,单需要别保险人签名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协商分割了。人寿保险保单是属于被保险人本来持有并享有保险金的领取权利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投保的分红型理财险如果是属于寿险的范畴,不应被分割。如果是投资连结险那就不好说了,投资连结险不同于传统的寿险及分红型寿险,它的投资重于保障,属于资产类。因为《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所指定的受益人,虽然都能得到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但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保险金属于遗产,将来可能需要缴纳遗产税,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无须缴纳遗产税。如果在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保险赔偿当然归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应该区别是什么样的人身保险合同。第一种是一次性交纳投保金额,并且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应认定为投保人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种不是以理财为目的,只有在出现保险事故后才能申请保险赔偿的,保险赔偿应该归法定继承人。第三种是分期交纳保险费,交纳时间延续到婚后的,这种保险一般具有投资理财性质,在婚后交纳保险费的比例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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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险理赔金归谁得
理赔金是你所买的商业意外险的受益人得,你当时买保险的时候,确定的受益人是谁,就谁得
F. 保险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一方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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