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的就业管理服务处都有自己的办公电话,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咨询电话。
但是你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劳动、社保类咨询热线电话)查询。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Ⅱ 沈阳沈河失业保险中心地址在哪
沈阳沈河失业保险中心地址在哪?在沈河区政务服务大厅,在先农坛路。他的附近有公交车223路。251路,117路,266路。297路。
Ⅲ 沈阳市失业保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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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已调整到位,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Ⅳ 沈阳沈河失业保险中心地址
走去就好了,也不是很远
沈河区盛京路19号
应该是这里
Ⅳ 沈阳失业保险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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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失业保险在什么情况下能领取,可以给多少
你不用担心。帮你分析一下,是这样的,国家规定,失业金能否享受是有一定条件的:
(一)失业保险的交费时间都必须满一年才可以的。
(二)还有就是不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针对你提供的信息,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
对于每月能够领取多少,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一般为最低生活保障。
Ⅵ 沈阳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
电话:024-12333,024-2253309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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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沈阳市沈河区失业保险中心在哪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 第七医院附近 电话:22898836
Ⅷ 想知道: 沈阳市 沈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在哪
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 崇山中路103
都在这个地方
Ⅸ 沈河区失业保险中心
办理失业保险你要到沈河区劳动局去办理
地址:沈河区盛京路19号
电话:024--2484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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