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身保险的索赔时效是多长时间
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索赔时效为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索赔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为了使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尽快得到理赔,提出索赔,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越快越好。
⑵ 保险的理赔时效,时间是怎么算的
从报安到出理赔结论的时间, 时间限制见保险合同规定
⑶ 保险法理赔处理时效
楼上几位朋友的说法不对,新《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精神,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总共6条的司法解释也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解释规定,带病被保人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同样受到新法“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
我这里有个案例供楼主参考:
云南现成案例下月开庭
“按照高法的‘解释’,云南‘肾衰竭带病投保拒赔案‘将适用于新保险法,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明显提高了。”张宏雷在得知“解释”发布之后非常兴奋,他认为该案件将成为新《保险法》施行后中国首例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理赔官司。
2002年9月20日和10月19日,昆明市民王涛(化名)在昆明一家保险公司先后购买了两份重疾险,双方达成《保险合同》,按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如确诊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双倍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06年10月,王涛在一次体检中被医院确诊罹患“慢性肾功能衰竭”,想到自己曾经买过的保险,次年4月,王涛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2007年8月9日,一张《理赔处理意见通知书》断送了他的希望,“我公司决定对此次给付申请做拒赔处理”——理由即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无奈之下,王涛2007年8月30日自费接受了换肾手术。
2年过去了,就在王涛以为已经彻底没有希望获赔的时候,新《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引起了他的注意。“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王涛认为,按照新规自己的重疾保险合同应当有效,保险公司也应按合同支付保险金额。于是委托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师,一纸诉状将投保公司告上法庭,而此案也将于2009年10月13日在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
“旧保单能否适用新法,我们持怀疑态度。”在“司法解释”正式发布之间,昆明另一家知名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案的胜诉与否表示了怀疑,“究竟2009年10月1日前带病投保的能不能适用新法还是未知数。”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让众多质疑的声音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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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保险法关于理赔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 ,超过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 ,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 ,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 ,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 ,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的保障作用 ,保险法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 ,则该权利消灭。
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分为两种:
(一)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属于人寿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从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计算。这里“知道或者应该知道” ,是从法律角度认定 ,一种是有证据证明、确实知道事故发生;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实际上未必知道事故发生 ,但是通过证据可以证明、应该知道该事实的发生 ,比如没有及时处理收到信函、遗漏事故发生的信息。在实际案件处理中 ,保险公司就会从“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知道事故发生”入手 ,证明索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等。
保险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⑸ 保险理赔的支付时效
保险理赔期限是按出险时间算起的。
理赔时效是指从保险公司立案(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正式受理)至结案的处理时间。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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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保险理赔的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⑺ 保险理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保险理赔时效的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有诉讼时效限制,非寿险索赔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寿险索赔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
保险索赔诉讼时效是法律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行使保险索赔权的一项重要限制。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非寿险索赔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寿险索赔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行使保险索赔权,不仅要遵守保险合同关于索赔的具体规定,而且要符合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否则,保险人可以时效经过作为抗辩理由,不予赔偿。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在规定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权利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期限,法律将不予保护,权利人因此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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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交通事故中保险理赔时效
照此来看,
1,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不用担心。应为如果问题大,对方不可能会不找你或者拖延。
2,至于对方要求2000元赔偿,但又不去医治,也不能提供正规医院发票的话,你可以不必理会。
3,可以找你的保险公司作一些咨询或者沟通,某些公司可能会派员和你一起,同对方进行一次协,赔偿协议就最好。
4,交警已经做出事故认定,按照一般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交警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但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调解程序终止,交警部门出具“调解终结书”,双方对赔偿问题仍旧存在分歧的,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诉讼举证:对方既然没有到正规医院就医,那么法院不会主张对方超过实际医疗费用的其他赔偿要求。但对方可以要求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判决或者调解。
6,你最关心的是--这件事久拖不决,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明确回答你,就目前情况来讲,假如在这个保险年度,这是唯一的一件事故,那么最多影响到你第二年的“保费无赔款优待”。至于交警部门,其实毫无影响,《道交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事故处理流程。
7,单地说,耗着就耗着,你也吃不了亏。即便受诉,您也吃不了什么亏。
⑼ 保险索赔时效 一般限制多久
您好!保险理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