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通事故医疗费不足一万,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多余的钱能退吗
原则上市要退回的,但伤者可能不退,其实也不需要退回去,最终,保险还要赔偿他的额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那么在赔偿这些的时候,保险就会直接把应该退回的医药费直接就扣除了。也即是最后算总账,把医药费、误工费等加在一起,保险应该赔偿2W元,那么前期已经给了1W再赔偿1W就完事了。没必要单独计算医药费的事情。
⑵ 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元不够还可以继续要求垫付吗,如果不
一万元垫付已经是交强险的限额了,如果发生费用已经确定,交警已经初具认定书,保险事故不涉及责任免除,可以申请商业险预赔
⑶ 交通事故赔偿款打到个人帐户保险公司垫付的一万元须提前给他吗
不用还了,医药费的1万8那是保险公司报销范围内的。所以医药费方面是不用你去负责的。
⑷ 我没钱垫付了,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剩下的怎么办
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处理。如果不是自己的责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垫付的。自己不需要垫钱。
⑸ 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先垫付所有钱吗等拿到发票再能够得到理赔吗
是的,前面自行垫付,收集好理赔所需资料、证照、发票等票据后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办理理赔。理赔款会打到您指定的卡上。具体分一下三种。
1、纯车物损的,有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给出的明确赔款金额,且有据可依,这个是现行垫付的;
2、除车物损之外,有人伤残的事故,车物损失同第一条,但是人伤轻微的有伤者家属先垫付(赔付没有确定金额 ),重伤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保险公司有一笔应急款的,剩下的费用双方协商;
3、纯人伤的形式同第二条后。是自己先垫付,等拿到到时候会把钱打到自己的卡上。
拓展资料:
索赔资料
多方事故:保单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被保人为单位的需盖公章)、损失清单、保险公司估损单(含第三者)、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体条件证明复印件)、有效操作证及营运许可证复印件、修车发票(含第三者)、施救费发票(仅限合理的施救费含第三者)、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协调书。单证无比提交齐全,含第三者有效票据,尽早申请索赔。
人身伤残事故:保单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被保人为单位的需盖公章)、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体条件证明复印件)、有效操作证及营运许可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协调书、伤者诊断证明、残疾鉴定报告、出院小结、医疗病例、经济赔偿凭证、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限伤残致丧失劳动能力者)、误工证明、伤者户口首页及含伤者页复印件。单证无比提供齐全,尤其第三者相关有效票据,尽早申请索赔。
(资料来源:网络:理赔)
⑹ 保险公司难道只垫付1万元强制险还要去华泰公司总部办理华泰人伤人员一直未来医院,我该怎么办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叫交强险,即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机动车一方有责时,保险公司按医疗部分1万元、伤残部分11万元、财产部分2000元赔付的一种保险。这里的有责是不论责任大小的,另外,医疗部分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取内固定物)等等,伤残部分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
★交通事故发生后,只要你方报了警,同时最好也报了险,剩下的就是对伤者的抢救,至于保险公司是否到场,不是法律必须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均不会到场,待治疗终结后,由垫付抢救费方凭票据向保险公司理赔。
★由于你的情形垫付费用过高,或你与患方均无力承担。你可提前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上述医疗部分的1万元,保险公司一般是会支付的,需提供保险单、事故认定书、住院治疗材料、身份证等材料。从来都是保险容易理赔难,所以你需亲自去跑这事,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上门服务的。
★为了减少治疗造成的不必的费用,建议你方可与患方、医方商议,如果病情稳定(上了石膏或上了内固定),可回家修养,由医院开出建休证明,这样今后理赔给患方的金额不变,但减少了一定的治疗费用。
★不知道你方除购买了交强险外,是否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有,则相关费用亦可在今后由保险公司理赔,该保险按责任按免赔率,但不按交强险的分项,以总限额赔付。
补充问题回答:
☆没钱,万事难,医院没义务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按交强险的规定也最多先行支付1万。如果这时还需要治疗,又没钱,唯一的方法是:由伤者提出诉讼,申请诉讼先予执行,由法院出面从保险公司帐上扣划一定的费用进行治疗。
☆需要说明的是,既然要花这么多治疗费,那肯定伤者的伤也不轻,应该是构成了一定的伤残,因此,在提出先予执行时,应结合伤者的估计伤残等级,然后在交强险伤残部分里确定大概的理赔费用,然后提出大致的先予执行金额,反之,过高不利于操作。
⑺ 你好,如发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后,医疗费用还不够,是否可以要保险公司继续垫付
如果费用不够,需要沟通保险公司先做一部分的理赔。等到出院了,收集所有的资料让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也是在机动车投保的车险赔偿范围内进行垫付,而不是全额垫付。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保险公司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二)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五)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事故发生后,若需要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的话,则必须要属于上述五种情形之一,否则的话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垫付医疗费的。
⑻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说垫付一万结账时没有那垫付的一万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那应该是还没有垫付,有的时候伤者出院了,钱才到医院账户,如果这一万没有使用,保险公司会办退款。
⑼ 对方保险公司垫付一万,最后在总理赔扣除一万对吗,那一万咋办
保险公司垫付的1万元。是属于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医药费。在治疗中,你的医药费超过1万元。那么这1万元就应该是保险公司承担。不应该扣回。如果你的治疗费没有超过1万元。那么应该是。花费了多少保险公司报销多少?
保险公司垫付后扣回了1万元。这么理解吧!例如,你在交通事故中经过计算。最后应该得到赔偿5万元。然后保险公司只给你赔偿了4万元。这样的就是对的。因为那1万元已经先行给你了。
⑽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只垫付了一万,后期怎么办
既然你是全责,赔付也是应该的。看你的意思,对方是想要4000块钱,然后解决问题。你可以跟他协商一下。是不是这个钱可以再少一些?实在协商不通。你可以跟他商量分期付款。如果对方漫天要价,你觉得不合理,你建议他去法院起诉。一切按照法院的判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