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载明的地点。
Ⅱ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第三人即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代位求偿权是由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而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贯彻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若行使保险赔偿请求权就必须将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保险人代位行使。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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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非寿险理赔 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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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理赔流程:
1、出险通知:
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在索赔过程中,及时通知的原则的执行是十分重要的。及时通知可以使保险公司能立即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任何迟延都会使调查工作进度变慢,从而引至理赔时限的延后。
2、索赔
理赔的发生,直接由索赔引起。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索赔是指被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行为,也是被保人实行其保险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及其它相关方面,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索赔请求。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购买保险时候先要确定,自己是要为自己买个什么样的保障。
4、理赔的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Ⅳ 在非寿险理赔中,保险人审核保险责任的内容之一是什么
在非寿险理赔中,保险人审核保险责任的内容之一是损失是否由所承保的风险所引起。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应承担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只有及时通知了保险人才有利于保险人展开调查和准确的核赔。因此,我国的《保险法》在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1)寿险保险金给付的确定性。寿险合同一般是定额给付,只要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不得就保险金额进行增减。
(2)寿险理赔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由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因此不存在损失金额的衡量与补偿问题,自然寿险理赔中对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比例分摊原则和代位追偿原则同样不适用。
(3)寿险理赔中不存在对施救费用进行补偿的问题。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意外等原因而造成的死亡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救治措施等虽然是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但不能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人也仅对合同约定的给付金额进行给付而不承担其他费用。
Ⅳ 在非寿险的理赔中,审核保险责任的内容之一是
肯定要看下保单有没有效啊。然后是否发生在保单载明的地点
Ⅵ 保险法在非寿险理赔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
在非寿险理赔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的环节通常被称为索赔。
在非寿险理赔流程中损失通知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的环节。发出损失通知是非寿险被保险人必须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