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险法如何规定:关于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是否能赔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贰』 重疾理赔时的疾病与未如实告知事项无关,可以获得理赔吗
这种行为属于骗保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叁』 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后出险可以理赔吗已经买了怎么补救
这样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费率调高等,即使让加费只要能够承保还是很好的。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
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肆』 买保险未如实告知,超过两年就一定能赔吗
这是不可以获取赔偿的。因为每一家保险公司的合同上都有一条说明,被保险人是否有病史,如果有病史而又不告知的话,到时候真的出事了,然后去索赔的话,保险公司会优先去查阅被保险人的就医资料,如果发现到有病史而又没有告知的话,是不会赔偿保额的。反而会把保险的保单价值退回给你。不会继续保障被保险人。也就是说,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