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车险快到期了,但是有一笔理赔尚未结束,请问可以跟换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吗
可以更换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你这一笔理赔属于上一个年度,与下一年度的保险没有关系。一般保险理赔有2年的时效(具体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公司稍有不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更换保险公司后,购买保险的优惠折扣受到点影响。
Ⅱ 如果报险了还没结案,保险又到期了,我不想买这家了,可以吗要是
如果你换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话,那么在原公司未出险的优惠记录便没有了。这个你考虑一下。
电话车险之所以比较便宜,是因为少了支付业务员佣金的环节,所以会有所优惠,应该在10%左右。你去原保险公司柜面咨询下,无出险记录的优惠幅度多少,虚保要多少钱?然后再电话咨询平安车险你保险多少钱?那个划算你就选哪个呗。
无出险记录优惠产生的条件是在保险期间,没有出现记录,你要是补划痕的话,钱虽不多,但是产生了出现记录,那么优惠的基础便没有了。
你也可以这样,如果你考虑到换一家保险公司承保的话,你的保险不是还有一个月到期嘛,你就报案把划痕给补了。反正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又不会计较你之前是否出过险。
Ⅲ 车辆保险就要到期,之前车辆出事故案件还未结案,是伤人的,之前的保险还有效么,要怎么处理
车辆保险就要到期,之前车辆出事故案件还未结案,是伤人的,之前的保险还有效么,
一是,车辆保险就要到期,按时交车辆保险费。
二是,之前车辆出事故案件还未结案,之前的保险还有效。但是,之前的保险单要收好,等伤员出院保险公司赔偿完毕,就无效。
Ⅳ 车险今年6月到期,今年1月出险过一次,还没结案
晚几个月再续保,对之前未结案的理赔无任何影响。
晚几个月再续保,对下一年度保费也无任何影响。
最大的影响就是:万一在脱保期间发生了重大事故,倾家荡产的,得不偿失的。还是要及时续保,晚几个月和到期续保,都缴纳一样的保险费,何必脱保呢?!
Ⅳ 车出险没结案可以继续买保险吗
可以续交,出险不影响保费交付。
并且由于上一保险年度出险未结案,还将不算出险次数,继续按照不算此次交通事故的折扣进行保险费用打折。
具体来说,如题主上一年度保险期间仅有该一次交通事故,在续交保费前没有结案,则在续交保费时视作上一年度未出险处理。当在本保险年度中,如该次交通事故结案,则本次出险次数计入本年度中。下一年度保费将受到影响。出险次数是按照保险公司有没有赔钱作为次数考量,什么时候赔钱作为时间考量的。
车辆年检的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车辆年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机动车辆保险
Ⅵ 车险马上到期了还有个案子没结案会有什么影响吗
没有影响的,放心续保。车险理赔周期是出险之日起两年的有效期。换一家保险公司没事。没有什么其他损失。
一是,车辆保险就要到期,按时交车辆保险费。二是,之前车辆出事故案件还未结案,之前的保险还有效。但是,之前的保险单要收好,等伤员出院保险公司赔偿完毕,就无效。
关于保险理赔,有效期两年,两年内你不去办理理赔,就视为你放弃索赔权,尽快收集保险理赔单据,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取得联系。
(6)车险理赔还没结案保险到期续扩展阅读: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车险理赔工作具有显著的特点: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标的流动性大、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道德风险普遍。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三)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1)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进行调查、了解和勘察现场,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保险责任。
(2)迅速: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处理迅速、不拖沓、抓紧赔案处理,对赔案要核的准,赔款计算案卷缮制快,复核、审批快,使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款。
(3)准确:就是要求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错赔、不滥赔、不惜赔。
(4)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赔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在许多情况下,要结合具体案情准确定性,尤其是在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事故车辆维修方案。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不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盲目结论,或者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则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纠纷。
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工作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则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四)注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对事故当事人和保险当事人在利益调整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保险理赔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材料。
由于它在民事诉讼案中不属司法审查范围,保险人习惯采取“拿来主义”,必定给保险企业带来巨大的证据风险和经营风险。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认定书》在民事诉讼案中不属司法审查范围。
因其特殊的地位,保险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在理赔中把它当作具有无可辩驳的证明力的证据来对待,采取了“拿来主义”,给保险企业留下巨大的证据风险和经营风险。因此,对《认定书》不宜采用“拿来主义”,应对其进行证据审查后方可作为证据予以采信,以防范风险。
(1)从事故当事人的情况来看,《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受到了影响和破坏,客观上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根据《办法》第34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知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机关虽然拥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但其调解效力弱于司法调解,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被保险人的诉讼成本又会相应加大。
最明显的一例,对于伤残者或其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根据各保险公司制定的《汽车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均规定:
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由于《条款》和有关法律在损害赔偿方面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促成被保险人选择行政调解。
但是行政调解之路并非坦途,调解时伤残者或其家属不是据其本身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轻重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方式向车方提出合理合法的索赔请求,而是通过某种有形或无形的胁迫手段来逼迫车方就范,达到其目的。
一是出于为避免进入诉讼程序的考虑,二是想尽快解决事故赔偿纠纷,被保险人往往被迫作出妥协。承担比责任更重的损害赔偿金,这已是非常普遍的事实。另一方面,在保险赔偿中存有合法却未必合理的现象。
也由于前述的原因,在被保险人支付给第三者的赔偿额一定的情况下,责任轻,获得的保险赔偿少;责任重,获得的保险赔偿多;保险成了一个经济杠杆,无形中鼓励车方承担更重的事故责任,在赔偿中处于更有利位置,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参考资料:网络-车险理赔
Ⅶ 车险未结案能续保吗
可以续保。
车险未结案可以续保,但在续保时,本次未结案事故本年度不会进行保费调整,但会影响下年度保费,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关系人签章确认后即视为赔偿结案。
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客户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车险行业数据平台的数据自动计算出客户上一年度保单的出险次数。保单签单日期和车险理赔的结案时间都是影响计算出险次数的重要因素
根据行业协会的规定,出险次数的计算规则为:以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为准,只要结案时间在“上张保单”签单日期到本保单签单日期(包含)之间的赔付金额大于0的理赔次数均计算为上一年度保单的出险次数。
(7)车险理赔还没结案保险到期续扩展阅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主需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及时跟进案件处理进度,避免因结案时效问题影响结案时点的计入。
车主在续保时,应注意自己的车辆是否有尚未完结的理赔案件。一旦签单完毕,按照规则,未完结案对应的理赔记录将会顺延至下一个保险年度中出险时间与结案时间,过早的进行续保,会存在这类的情形。
Ⅷ 车险快到期了。理赔还未结案。换家保险公司买车险,是否影响理
理论上讲,合法的赔案与车险是否快要到期没有任何关系,不会影响到这个赔案的索赔。
实际上讲,就你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个别人员可能会间接利用拖延战术,以留住客户,但明面上肯定不会讲。
操作上讲,你可以明确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无正当理由尽快完成赔付,将考虑更换保险公司,以促使对方尽快完成流程。
从你个人方面讲,选择哪家保险公司完全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保险公司赔偿是他们的法定义务,一是一,二是二。
结论:不要想多了,该赔的一定要赔,该换保险公司的一定要换。
Ⅸ 我出了交通事故现在还没有处理好但我保险已经到期了请问我可以换保险公司吗对我上次交通事故赔偿有影响吗
可以换保险公司的,只要保险到期了,你就可以随意换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这个对你没有理赔完的事故没有任何影响。
你现在有事故没处理完毕,也就是赔偿问题还没解决,那么保险到期了,换了保险公司对你现在的理赔没有任何关系,你现在的保险是在一年内的正常理赔,保险公司不能因为你换了其他公司就拒绝理赔,那是违法的。
1,承保公司的偿付能力
这个问题通常车主都会根据公司的大小来判断。
但实际上,国内市面上现有的合法的保险公司一般在偿付能力问题上都没有特殊优势,也就是说偿付能力都没有什么问题。
2,事故理赔速度
这个问题明白讲车主不会很有经验,毕竟经历过理赔的车主在少数,且同一车主理赔的次数并不多,没有什么对比的可能性。
但实际上,理赔的速度决定了售后服务的质量。理赔速度快的,一般都是大公司,因为大公司资金充足,理赔案件多(不会太纠结小细节),有经验,所以流程比较简化,速度自然就快。
3,业务员的责任心和专业程度
现在网络上流通很多网购保险,无论是寿险还是车险业务都有,很多人担心网购的保险不好理赔也是有原因的,毕竟出了问题,或者有什么疑问都很难找到对的人来解决问题。这也是理赔难与不难的根本差别。
总的来说,换保险公司肯定没问题,这是车主的权利,但怎么选好保险公司投保,这是个技术活,可以多找几家保险公司对比一下,不单单是钱多钱少的对比,还有业务员的靠谱程度,售后服务的质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