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吸纪录,保险公司拒保吗,不能买商业保险吗
在投保前如实告示,曾经有不良记录在经过体检和调查以后,身体指标正常的一般都是可以进行投保的。通常不能投保的人群主要是年轻大、有患病情况等人群是不能投保的,具体不可以买保险的人群包括:
一、乙肝患者
只要乙肝患者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提交过往所有病历资料,保险公司会给予客观、公正的答复。
二、高血脂
保险公司在受理投保的时候,如果是血脂高的被保险人,轻度者是加费,中度以上者就是直接拒保了。
三、高血压
血压高的消费者,根据高血压的不同程度,核保的结果主要有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延迟承保或拒保。
四、酗酒
保险公司一般把它列入除外责任。即被保险人因酗酒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
五、血尿
保险公司会根据血尿的严重程度,做出不同的加费决定,甚至延期承保。
六、肝功能异常
肝功异常,一般需要加费;如果高到3倍以上,就延期,暂不承保;如果高达10倍,或者是成小三阳、大三阳,可能就拒保。
七、糖尿病
糖尿病是一种典型的“富贵病”,只要一经诊断,保险公司就不可能承保他的重疾险了;有血糖代谢异常而没发展到糖尿病的情况可酌情加费承保。
八、超重
当BMI超出26,有的公司会列入加费的考虑条件;当BMI超出30,肯定需要加费;如果再高,可能面临拒保。
九、吸烟
国内还没有区别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来投保,但在核保时会参考其他体检指标加以区别。投保时若不如实告知,一旦出事是不予理赔的。
『贰』 保险行业在重大险种理赔之后不能再购买是不是有所谓黑名单
可以这么说吧!
是这样,什么人可以买保险,尤其是重疾险? 标准的健康体。什么叫标准的健康体?年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住院记录、无家族病史、无遗传病史、非三高群体、年龄在45岁以下(45岁以上身体各个机能出现退化。。。;最重要的一点事,这个年龄段是重疾险赔付的分界线);所以坊间或者业务员常常说:保险,年龄越小买的越合算,越容易通过审核就是这个道理!
一旦客户在保险公司经过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会把理赔数据上交保监会备案,一位维护消费者权益,二为保险公司经营尤其是重疾险再承保提供数据;换言之,每个人一生中只有一次购买重疾险的机会,一旦理赔,治愈之后,若还想再次购买重疾险,有三种情况:一、拒保;二、加费;三、病种限定(暨同样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需要在客户之前发生理赔的病种及相关可能再次发生重疾险理赔的病种条款做除外特约)。 换言之,重疾险理赔后再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决策有帮助,祝您好运!
『叁』 如果在医院看病有记录后可以买商业保险吗
医疗险主要分为百万医疗险和小额医疗险。说到百万医疗险,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是这几年最火的一类险种。每年只要几百块,就有数百万保额,因而备受追捧。可是有不少人认为百万医疗险就是一个大坑,因为设置了1万的免赔额,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怎么样配置医疗险才能做到0免赔,每一分钱都报销!
1. 何为免赔额?
免赔额,顾名思义,是免赔的额度。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之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
举个例子,王先生因为糖尿病发作住院,花了4.8万元,当地医保报销了2.7万,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险,去掉一万免赔额,承担1.1万元,王先生还需自付1万元。
百万医疗低保费高保额,解决了大病重病百分之90%以上的治病花销,小额住院医疗又可以解决平常小病小灾的医疗花费,两者互相补充,这样不管是大病还是小病都有保障,尤其推荐有小孩和老人的家庭这样组合购买。
写在最后
如果要求一款产品保障“十全十美”不大现实,而且就算出现了一款保障“十全十美”的产品,价格承担不承担得起又是另一个需要头疼的问题了。每个保险产品都有其价值,也都有它对应的人群和独特的优势。我们要客观看待产品设置的门槛,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单独购买或者组合购买。
『肆』 有住院记录还能买大病保险吗
关于住院以后买保险有如下几点注意:
1、一般是前一次出院后90天能购买医疗保险;
2、因什么原因住院,保险公司会根据上次住院的资料来判断你所担忧的保费和承保问题;
3、如果是普通的病住院,一般会顺利承保,不会加费更不会拒保;
所以,你还得根据你自己住院的病因来判断一下能否顺利买到医疗保险。
(4)有过理赔记录的人能不能买保险扩展阅读: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伍』 以前有住院记录,买了保险,以后生病了要理赔时保险公司会不会说你有住院记录不给陪!那钱不是白交了吗
交纳商保时,应仔细看看保险条例,你说的完全有可能。事先与保险公司明说,否则可能遇到拒付。
『陆』 一些保险公司在买保险不查你的病例,到理赔就查出你的病例,这是为什么
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与我们有关的工作有两项:一是核保,二是核赔。
下面告诉你,保险公司到底是怎么查到你的病史的。
一、核保首先要明白一点,保险公司并没有“在投保时不查验我们的病史“。
相反,在投保前,保险公司已经做了一系列的核保和限制条件。比如重疾险和医疗险通过“健康告知”,了解客户是否曾经住院、是否存在健康风险的异常情况、是否曾出险理赔等,从而把不符合投保要求的病史情况排除出去,控制承保风险。
各家保险公司之间也可以进行交流,通过个人身份证来查询是否曾经是否理赔。
如果过往理赔的事项和现在出险报案的事情不相关,就没什么关系。但如果过往已经理赔过,和现在事件相关,保险公司就需要审慎一点了。
(4)委托第三方公司调查当遇到棘手的案件,或一些小保险公司还可以外包、委托专业的调查机构、公估公司甚至侦探机构,把我们查个底朝天。
保险公司的调查权限哪里来?
在我们投保的时候其实已经有相关的授权条款:
而授权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我们的身份证信息等个人资料向医疗机构、社保中心、保险公司查询就医记录。
总结曾经某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跟我们交流的时候说过,保险公司最久可以查到30年前的病历。
不要怀疑保险公司能不能查到你的病史,只要他想,能把你看得透透的。如今的大数据时代,查病史只会变得更简单。
在你质问保险公司为什么出险了才去调查病史的时候,反问一下自己:在买保险前,保险公司要求你如实回答的健康告知,你做到了吗?
再次强调,要想保险顺利理赔,一定要如实告知。『柒』 有门诊记录还可以买保险吗
有门诊记录不一定能买到保险 ,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然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 ,在重疾险或其他医疗险等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会会询问到门诊相关问题 ,比如CT ,X光 ,抽血检查等 ,如果确诊无异常则无影响 ,如果门诊结果不正常 ,需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根据门诊记录情况决定是否正常承保。
正常情况下 ,被保险人购买商业保险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不会去调查被保险人的健康资料 ,需要投保人如实填写健康告知 ,只有发生理赔时投保人授权了保险公司 ,才会进行调查。
每家医院的门诊记录保存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 ,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5年之内的门诊记录都会有显示 ,超过5年 ,根据各个医院资料盘内存量的问题会消除记录 ,基本不会保存5年以上的时间 ,但是如果短期内投保 ,门诊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 ,如果被保险人在看病后投保商业保险 ,那么保险公司审查会非常严格 ,并且会怀疑是带病投保 ,因此如果是短期两年内出过险的话 ,不光门诊记录 ,就连住院记录 ,医保卡等情况都会进行调查。
保险公司理赔调查方式有:1、医院调查 ,首先是理赔的住院医院 ,此外是保险公司还会排查 ,被保险人工作地居住地 ,可能就诊的医院。2、医保卡 ,保险公司会调查以往医保卡的消费情况 ,比如说药店购药记录 ,医院就诊记录等等 ,如果别人用被保险人的医保卡购药 ,保险公司有理由怀疑是被保险人本人身体疾病用药。3、走访 ,保险公司跟被保险人身边交流 ,了解案件全过程包括各种细节 ,4、体检机构 ,包括医院和专业体检机构的报告 ,尤其是工作单位定点体检机构5、其他医疗机构 ,包括村卫生站、疾控中心等等 ,6、其他渠道 ,其他公司理赔记录以及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查询。
总之 ,只要如实告知自己的门诊记录 ,那么保险公司说可以买就没问题 ,当然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进行隐瞒 ,可能会对后期理赔带来麻烦。
『捌』 买保险时体检过关 为什么理赔时却不能作为依据
买保险时体检显示符合保险公司的投保条件,买了保险发生事情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身体条件不符合保险公司投保条件,投保时未能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保险公司这样的行为合理吗?2010年1月,钟女士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重疾类寿险。今年7月,她因病住院花了13000元,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赔。
“买保险时,体检都通过了。但理赔时,当时的体检不作数,说我未如实告知病情。那体检干嘛?”近日,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钟女士气愤地向本报投诉。
保险公司有“铁证”——
一份4年前的住院记录
三年前,53岁的钟青投了一份重疾险,公司让她去指定医院做了全面体检,查出有血管瘤、脂肪肝、乙肝等问题。公司决定对钟青进行加费承保,并在2010年1月签订了保险合同。
今年7月,钟青因肝硬化腹水在武汉第一医院住院,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调出她当年的体检记录,上面记录她患有乙肝;还调出了她2008年在同济的出院单,上面显示因高血压住院,附加诊断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今年的住院记录上又显示有20年的肝炎潜伏期。保险公司以钟女士在签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住院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钟女士称保险公司诡辩——
“铁证”与肝病不是一码事
面对“铁证”,钟女士觉得十分冤枉。她说,2008年在同济住院,是因血压上升。
记者看到同济医院的出院单,上面记录主要诊断的疾病是高血压,附加诊断是慢性肝炎。同济医院的医生说,依照这个住院记录,显然是由于高血压才住的院,并非慢性肝炎,而且上面除了“附加诊断慢性肝炎”外,并没有其他任何说明和治疗。
钟女士说,所谓20年的肝炎潜伏记录是医生揣测出来的。这与保险公司所谓的“铁证”,根本不是一码事。
一句“未如实告知”,真的可以拒赔吗?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未如实告知”并非保险公司的万能挡箭牌,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拒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霍琳律师认为,钟女士的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超过两年,投保人也按时完成了缴费义务。加之,保险公司承保之时有体检记录显示钟女士有乙肝,保险公司也已了解真实病情,不能以此拒赔。
经记者协调,9日,钟女士已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愿按理赔额的90%赔付,钟女士表示满意。
温馨提示:很多时候由于被保险人对保单上的条款弄不清楚,而保险公司又不加以解释,很多人稀里糊涂的买了保险。出了事情后,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这种现象一方面由于保险行业的“霸王条款”比较多,而消费者对保单又不是很理解,这往往是导致理赔纠纷的主要原因。
『玖』 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和保险赔付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保险投保的是人的生命和财产保险,不会因为我有过犯罪记录,而到理赔的时候就区别对待,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