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案例加分析
.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千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许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同济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千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汇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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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彰武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待: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研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同济大学四平路
(1)甲、乙、丙各构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别就哪一事实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说明理由)。
200092
(2)丁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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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33623 037
解析:48号
这是一道内容十分庞杂的案例题,仅案情叙述部分就有六百多字,而且情节跌宕起伏,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我们先理清思路:
业
1、甲谎报车价投保,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构成保险诈骗罪。这是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所列的5种行为方式之一。
同济大学四平路
2、甲教唆丙去放火烧自己的车,是否构成放火罪?从案情介绍可见,甲预见到了放火烧车可能危及自己和邻居,并且火实际上也十分大,还把临近的房屋烤糊了。这都暗示考生该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故构成放火罪。021-
3、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仍为甲办理了保险并最后出具了虚假的保险事故评估证明,使得公司损失20万元,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待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己有的事实,构成贪污罪。200092
对于乙的情况,有人可能不太理解:乙前后两个罪行相似,都是保险诈骗行为,但为什么所犯的罪名却不相同?共
解释如下:由于乙是国有保险公司职员,所以他自己虚构事故并骗领赔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损害了国有财产,乙实际上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了公共财物,故构成贪污罪;而乙与甲的共同犯罪行为,由于乙并没有受益,虽然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但没有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所以不构成贪污罪,而是与甲共同构成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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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如果乙受益了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此时因为乙是特殊主体,甲所犯保险诈骗罪则随之转化为贪污罪。正门对面
我们再看一下与此内容相关的2004年刑法真题:正门对面
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112室
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112室
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
此题中,张某与他人私分了20万元,从中受益而构成了贪污罪。
4、丙放火烧车行为,由2可知是放火罪。丙15岁,已经可以构成该罪了。放火罪是法律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8种罪之一。该8种罪名应熟记。
5、丁的行为应为犯罪既遂。丁提供了汽油,虽然最后没有参加放火,但是他没有有效阻止犯罪行为的进行,没有拿回自己提供的汽油,致使车被烧毁并危及了公共安全,故犯罪既遂。从中还可见,丁在整个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较小,可认定为从犯。
这一内容在当年第五版的指南中并没有明确写出,而是06年考试分析中列出来了,这也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考试分析,那里边可能会有一些没有包括在指南中的知识点。
6、至于丙丁是未成年、甲教唆未成年犯罪、丁是从犯、乙自首等问题都比较简单明确,故不赘述。需要提醒的就是考生要保证文中的各个情节要仔细分析,不能遗漏。
由以上分析可见,除第3、5点有难度外,其他几点都是指南中的基本知识。我们只要熟读指南和分析,做题时冷静细心的分析,不要遗漏犯罪的情节就可以拿到大部分分数。
[答案要点]
(1)①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唆使丙放火烧车,构成放火罪共犯;②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而为其办理保险、出具虚假保险事故评估证明,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虚假理赔5万元据为已有,构成贪污罪;③丙:放火烧车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共犯。
(2)丁构成放火罪既遂,因为实行犯丙放火已造成具体危险,构成放火罪危险犯既遂。丁虽然未直接参与犯罪实行,但未能有效撤回已提供的帮助,不能单独成立中止,所以随丙放火罪既遂而既遂。
(3)①丙、丁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②丁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放火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③乙主动交代不同种罪行(贪污),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⑵ 关于保险理赔案例的
应由对方赔偿。因为被保险人在本起事故中付主要责任,剩下的次要责任是刘某的。刘某也要为自己承担的责任买单。好友,这种算法是不对的,2006年开始,国家要求必须承保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赔付的方式是:
65000-10000=55000
55000*0.7=35000
35000+10000=45000
最终保险公司要承担45000元的损失,超过的部分20000元需刘某自行承担。
⑶ 驾驶员从车上掉下来,保险公司理赔的案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的特定身份会发生转变,驾驶员有可能转变为第三人。
2、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负责人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答记者问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对象所作的解释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我国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如果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在商业三者险中,一般都有将驾驶员受损列入免赔的条款。但是作为免责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明确说明的义务,对于投保方是没有约束力的,商业三者险对驾驶员的超出交强险部分损失仍旧要承担赔偿责任。
⑷ 作为一名车险理赔员,如果收了客户或维修厂的好处,是否就意味着参与了保险诈骗保险诈骗如何界定
从你提供的资料来看,你的朋友应该是有问题的。建议与公估公司协商解决,不要闹上法院。作为保险公司,它能要求公估公司作出了赔偿,这说明这些赔案确实是有问题的,且公估公司应该也是在慎重审核后才会同意赔给保险公司的。首先要知道一点:公估公司不会轻易的做出赔偿,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要公估公司赔偿是完全不可能的。这些都表明,你的朋友处理的这些案件确实存在问题。实际案例中,假的事故认定书并不少见。真实的碰撞也可以是假的保险事故,是人为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事故。所幸的是涉案金额并不算大,私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⑸ 案例分析:被保险人犯罪死亡能否得到保险公司赔付请详细说明。
不可以
违法犯罪死亡的。酒驾的,2年内自杀的,任何保险公司都不赔
⑹ 一个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急……用)
建议还是找个专业理赔师帮你解释吧
⑺ 请教:关于保险责任及保险理赔的案例
1。属于保险责任。因为事故属于操作不当引起,并非故意行为。上诉到法院会赢。交强险不考虑是否属于保险责任都得赔偿,商业险上按车上人员责任险限扼进行赔偿。除非乘客是被保险人或直系亲属。
2。不属于保险责任。溜车不属于保险责任。
3。只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商业险不赔偿,因为是溜车。
你的问题真的很难很偏。就我所了解的应该是这样。
⑻ 最具影响力的保险理赔案件
新华保险的理赔在业内是有很好口碑的。全国保险史上迄今最大数额的银行保险单笔赔付在新华保险产生,理赔金额高达1230多万元。无论是玉树地震、甘肃泥石流,还是伊春空难,新华保险都以快速理赔赢得广泛好评。2010年,新华保险客户对理赔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8%。2011年1月,新华保险5日内理赔结案率超过80%。凭借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卓越的产品优势成功赢得“2010年最具影响力保险公司”和“2010年度保险行业最佳品牌”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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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理赔案例举例
2019年315期间,各地保险行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陆续揭晓。凭借在保险理赔、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富德生命人寿多家分支机构理赔案例入选当地“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辽宁分公司:快赔自驾车意外保险百万理赔金
2017年7月29日,曾投保了“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的辽宁分公司客户王先生因车祸不幸身故。辽宁分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启动“重大事故理赔处理”应急机制,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核定案件责任、收齐理赔资料后,辽宁分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流程审批和赔款支付工作,依约赔付被保险人自驾车意外保险理赔金100万元及身故利息335.34元,向王先生的亲属受益人送去最及时的慰问和保障。百万理赔金为不幸身故的客户延续了守护妻女的责任,入选辽宁保险业产寿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杭州中支:海外特定医疗保险金理赔暖人心
2018年4月,年仅6个月大的小客户因肝母细胞瘤接受肝移植手术,此前该小客户的父母在富德生命人寿杭州中支为其投保“富德富贵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富德生命附加金色一号海外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标准版)”等多款保险产品。接到报案后,杭州中支立即启动理赔流程,密切跟踪客户的病情发展状况,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保障和服务。因其病情复杂,杭州中支主动联系客户父母,积极对接海外医院为其提供治疗方案。客户父母综合考虑治疗方案以及自身情况,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做进一步治疗,多次提出理赔申请。截至2019年3月,杭州中支在此案中已累计赔付金额20万余元。
此外,在2018年10月,杭州中支于2日内快速支付海外特定医疗保险金68000元,这是该产品在杭州中支推出以来的首例赔付。该案件入选2018年度浙江保险业十大理赔案例。
长沙中支: 防癌险3天快赔30万元
2018年6月,年仅30岁的客户李女士被确诊为“乳腺癌”。此前,她在富德生命人寿长沙中支购买了“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得知客户出险的消息后,长沙中支第一时间前往慰问,积极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资料。短短三天时间内,李女士就收到了长沙中支的30万元理赔款。李女士对富德生命人寿的理赔服务表示高度认可,“富德生命人寿在我最需要的时刻给予了最快赔付,解了燃眉之急,让人感动”。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湖南保险行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荆门中支:网上投保重疾险,出险也无忧
2016年12月,客户徐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寿官网在线投保了“富德生命爱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险”。2018年11月10日,徐女士被确诊为“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隙出血”,随后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待病情稳定以后,徐女士便回家休养。此时她想起了在网上投保的那份重疾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徐女士委托家人代其递交了相关理赔资料。富德生命人寿荆门中支审核确认徐女士已达重疾赔付标准,依照条款约定向其支付30万元理赔款。该案例入选荆门保险业2018年度典型赔付案例。
荆州中支:速赔防癌险 生命显真情
2018年2月1日,在富德生命人寿荆州中支投保了“富德生命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的吴女士被确诊为“角化型鳞癌”,经治疗后康复出院。2018年5月中旬,吴女士向荆州中支提出了理赔申请。接到吴女士的理赔申请后,荆州中支第一时间前往探望,并积极协助吴女士办理理赔事宜。不到5个工作日,吴女士便收到了60万元理赔款。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荆州保险业典型赔付案例。
据悉,每年各地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例”,需经过公司初选、协会复选、专家评审,从社会影响力、查勘理赔水平、特色服务、保险赔款金额和时效、消费者满意度等多个指标综合评选。上述“十大典型理赔案例”是富德生命人寿理赔服务的缩影。数据显示,2018年富德生命人寿累计赔付15.12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58.99%,充分印证了公司践行“保险姓保”、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决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