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险理赔所有的计算公式都有哪些
车辆保险理赔计算有哪些方法呢?_车险_中国大地保险
发布时间:2014-05-15
在今天这个时代,保险是我们经常要面对的,可是,买保险容易,真的要理赔的时候,到底赔多少呢?就让我们来看看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用它来计算我们到底能赔多少,而我们也能通过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来预估自己要投保多少。
我们列举一个案例:假如A车主将车辆向大地保险公司投保总计20万元保险金额的汽车损失险还有50万元赔偿限额第三者责任险,B车没有投保。后发生交通事故,最终 车辆造成损失20万元,A车辆的造成损失15万元。后交管部门裁定,A车主负主要责任,百分之七十;B车主负次要责任,百分之三十,按照保险公司的具体免赔规定可知: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
因此我们根据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能计算出:车辆损失险赔偿赔偿额度=A车车辆损失×A车的责任比例×(1-15%)
也就是:14×70%×(1-15%)=8.33万元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额度=B车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A车的责任比例×(1-15%)
也就是(16+4)×70%×(1-15%)=11.9万元
可见,只要有了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我们便能清楚得知我们到底能理赔多少。而且也可以通过计算公式来判断我们的保额,最终达到我们保险的具体目的。并且在这个发展的时代,我们也可以求助于互联网,目前网络上有不少的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计算器,只要我们输入具体的数据,选择我们遇到的状况与类型,它就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所能赔偿的额度是多少,这更加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而保险也还有其他的理赔公式,以上只是我们举的一个例子而已。具体的应用则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问题去分析。公式从简单到复杂都有,假如读者遇到困惑不能理解的地方,可以拨打大地车险专线进行询问,他们会热情告诉你具体的结果。
因此,善用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有助于让我们面对保险理赔时不会盲目而不知所措。在赔付的时候也能从容面对,知根知底。同时我们每年的理财计划也能很好规划今年的具体投保额度与需求。最终就可以达到我们最理想的效果,这也是我们买保险的目的。
以上资讯来自保险行业常用规则和情况,客户具体投保需求请详询网站客服人员。
2. 有个保险理赔案例,哪位理赔高手来帮忙计算下万分感谢!
除去与标的车同责的车之外的其他三者的损失在标的车以及同责三者车的三个交强险内共同平均承担 然后对于同责三者车的损失以及其余三者在交强险赔付完以后剩下的50%承担就可以了
3.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都赔偿那些费用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3)发生车祸保险理赔计算案例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4. 我现在在一家保险公司实习,刚接触车损理赔,老师们可以跟我说说车损理赔计算吗,最好是有案例的,非常感谢
2009年8月2日,汪生驾驶A小客车(已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限额50万元及不计免赔,足额投保车损险10万元及不计免赔)与黄生驾驶的B车发生碰撞,发生事故后,B车再与非机动车道内的一行人龙女士和李小学生发生碰撞,造成龙女士当场死亡、李小学生受伤及两车损,A车损8000元、B车损6000元。交警认定:汪生负主责,黄生负次责、龙女士和李小学生不负责任。龙女士是农村户口,但在该城市已居住两年且在市某单位工作。龙女士32岁,夫妻双方育有一女孩年龄5岁,父亲62岁,母亲58岁,龙女士还有2兄弟。死者家属一共5人前来处理事故,住宿费6000元,交通费3000元。李小学生住院医疗费8000元,护理费1000元,伙食补助费800元、康复费2000元。请计算A车的赔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0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00/元/年,农村人均纯收入500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00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28000元/年)
答:损失清单:
1、 本车损8000元。
2、 第三者损失:
(1) 财产损失(B车损6000元)
(2) 人员伤亡费用:555200元
龙女士:① 死亡补助费:16000*20=320000.00元
②被扶养人生活费:
小孩=12000*(18—5)*1/2
父亲= 12000*(20-2)*1/3
母亲=12000*20*1/3
在前13年内因1/2+1/3+1/3>1,所以
前13年总抚养费=12000*13=156000元
第14-18年的总抚养费=12000*(18-13)*(1/3+1/3)=40000元
第19-20年的总抚养费=12000*(20-18)*1/3=8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总计=204000元。
③住宿费=6000/5*3*=3600元
(处理事故人员不能超过3人,所以5人只能按3人计算)
④交通费:3000/5*3*=1800元
(处理事故人员不能超过3人,所以5人只能按3人计算)
⑤丧葬费:28000/12*6=14000元
李小学生:⑥医疗费8000元,⑦护理费1000元,⑧伙食补助费800元、⑨康复费2000元
死亡伤残费用=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丧葬费+护理费+康复费=320000+204000+3600+1800+14000+1000+2000=546400元。
医疗费用=医药费+伙食补助费=8000+800=8800元
计算A车赔款:
1、 A车交强险赔款
(1) 第三者财产损失赔款=6000元>2000元,第三者财产损失赔款=2000元。
(2) 死亡伤残赔偿
承担死亡伤残赔偿费用= 546400/2=273200元>110000元,
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
(3)医疗费用赔偿
承担医疗赔偿费用=8800/2=4400元<10000元,医疗赔偿费用=4400元
A车交强险赔款=2000+110000+4400=116400元
2、 A车商业险赔款
(1) 车损险赔款=(8000-2000)*70%*(1-10%)=3780元。
(2) 车损险不计免赔赔款=(8000-2000)*70%*10%=420元。
(3) 第三者赔款:
B车交强险赔第三者人员伤亡费用:
B车应承担的第三者人员伤残赔偿费用=546400/2=273200元>110000元,
B车交强险赔第三者人员伤残赔偿费用=110000元。
B车应承担的第三者人员医疗赔偿费用=8800/2=4400元<10000元,
B车交强险赔第三者人员医疗费用=4400元
A车第三者商业险赔款=[(6000-2000)+(555200-114400-114400)]*70%*(1-15%)
=196588元。
A车第三者商业险不计免赔赔款=[(6000-2000)+(555200-114400-114400)]*70%*15%=34692元
A车总赔款=交强险赔款+商业车损险赔款+商业车损险不计免赔赔款+商业三者
险赔款+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赔款=116400+3780+420+196588+34692=351880元
慢慢看,这个是高级理算题
5. 出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1、怎么赔偿要看交警事故责任的划分。
2、致人轻伤的,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以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为依据,赔偿范围有对方的财产损失、医疗费,若住院的话,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等,这些都是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职业类别来计算的。
3、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超出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依照责任比例来赔付。
6.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赔偿案例
原告潘xx,男,1968年6月7日出生,汉族,暂住上海市。
委托代理人王x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丽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
法定代表人安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xx,该公司职工。
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河南南路。
第三人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负责人汪xx,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潘x晟,上海市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潘xx诉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x峰独任审判。原告潘xx的委托代理人王丽x、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xx、 第三人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潘x晟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三审 理终结。
原告潘xx诉称, 2008年4月1 7日,被告下属工王振x驾驶车牌号为沪aq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车牌号沪b24x挂的重型平板半挂车由上海往南京方向行驶至沿江高速公路太仓线 太仓收费站时,车辆与原告潘xx驾驶的车牌号为沪a94x0重型平板货车发生轻微碰撞,后潘xx与王x玉发生争执。当王x玉发动车辆行驶时,导致还在王x玉车上的原告跌落倒地,造成原告受伤。经苏州市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认定,原告与王x玉均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原告随即被送至当地医院治疗。
原告伤势经鉴定为 九级伤残。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向久jh气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沪aq9x7重型半挂牵引故责任强制险,又向第三人vv财产保险 保险股份有限公上海分公司投保了沪b24x的重型平板半挂车。
嗣后,双方为赔偿事宜多次协调,均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下列损失:医疗费人民 币39,3 5 3.14元、鉴定费人民币l 6 6 0元、急救费人民币7 5元、交通费人民币4504.5 0元、住宿费人民币200元、残疾赔偿金人民币94,492元、误工费人民10400元、护理费人民币4800元、营养费人民币4800元、查档费480 元 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 o,000元、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 ooo元。
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直接的赔付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分 担,由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辩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认定无异议。王x玉系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白限公司下属职工,事发时系工作时间,故 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对于原告主张的医疗费、鉴定费、急救费、残疾赔偿金、查档费,被告无异议。原告主张的交通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不同意承担。对于住宿费 的赔偿,原告住院治疗,无需发生该费用。
对误工费的赔偿,因原告提供证据难以证明其误工损失,同意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人民币9 6 0元计算。关于护理费的赔偿,按照每月人民币900元计算。关于营养费的赔偿,可按照每日人民币20元计算。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事故 发生后,原告已向被告借款人民币23,000元,该费用应在赔偿数额中应予以抵扣。
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述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问、地点及责任认定无异议。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愿在交强险内承担赔 付责任。对于医疗费,由法院对使用药物的合理必要性进行审查。
原告主张的急救重型平板半挂车由上海往南京方向行驶至沿江高速公路太仓线太仓收费站时,车辆 与原告潘xx驾驶的车牌号为沪a94xo重型平板货车发生轻微碰擦后,原告潘xx下车扒上沪aqxxx的重型关持牵引车与王x玉发生争执过程中跌落车下,与车牌号为沪aqxxx的重型半挂 牵引车相碰擦,事故中原告潘xx受伤。经苏州市安局交通巡逻督察支队沿江高速公路大队认定,原告潘xx、被告司机王x玉各负事故的同等事故。沪aq9 597重型平板半挂车、沪b241 2挂重型平板半挂车的车辆所有人系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事故后,原告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膑骨骨折,左大腿皮肤软组织坏死。 2008年7月1 7日,原告出院。在治疗期问,原告共花费医疗费(包括急救费)人民币39429.14元。
另查,1、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向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沪aq95x7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机动车责任强制险,投保期限自2 007年11月7日至2 0 08年1 1月6日止;向第三人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r沪b241 4挂重型平板半挂车的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险。投保期限自2 008年1月2 9日至2 009年1与28日止。
2、受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沿江高速公路大队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昕对原告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护理期限进行鉴定,结论为原 告潘xx的左下肢损伤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时限为伤后至鉴定之日,营养期限为伤后四个月,护理期限为伤后四个月一护理为:匠。原告支付鉴定费人民币1 6 6 o元。3、原告提供律师代璀赞发票一张,金额为人民币5 000元。
再查,被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给付原告人民币2 3,000元。
本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费用。由于本案系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交警队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原告潘xx、被告司机王x玉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第三人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虽认为王振 玉在事故中无责,但未提供证据足以推翻交警队认定的事故责任,故本院对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予以认可。
因该起事故系两辆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故 不论机动车有否责任及责任大小,机动车方对行人的损失,均应当在强制责任保险险额范围内平均分担。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vv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险限额内先行平均分担赔付。因王x玉系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公司下属职工,且事发时系工作时间. 故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应当对啄告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故对超出强制险的部分,由原告潘xx与被告按事故责任认定分担责任。因原、被 告双方各负同等责任.故原告作门行人一方,承担40%的责任。被告作为机动车一方.承担6 o%的责任。
本起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据实确定如下:
(一)、原、被告、第三人在庭审中,对残疾赔偿金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于法不悖,本院可予准许;
(二)、原告主张的医疗费,凭据结算,包括急救费左内,确定为人民币39,428。14元;
(三)、交通费的赔偿.酌情考虑其在事发当地治疗及处理交通事 故所需花费的交通费,酌定为人民币300元;
(四)、原告主张的住宿费,考虑到原告专伤治疗均在事发当地,离开其经常居住地较远,家属探望至当地住宿系人 之常情,本院酌定为人民币1 00元;
(五)、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因原告不能举证其收入情况,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叫其具体行业的,本院参照鉴定结论中确定的误工时限,依据2 0 08年度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六)、原告主张的护理费,参照鉴定报告中确定的护理期限,按照每月人民币1 oo o元计算,确定为人民币4 000元;
(七)、原告主张的营养费,参照鉴定报告审确定的营养期限,按照每月人民币900元计算,确定为人民币1 6 o 0元;
(八)、原告主张的鉴定费、查档费,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并无不当;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是对受害者精砷损害的赔偿,考虑到事故的定 责、被告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为人民币6 00 o元;(十)、律师代理费的赔偿,系原告通过司法途径以维护其合法利益所支出的实际费用,考虑到事故责任程度、赔偿标的等因素,酌定为人民币3000元。
此外,原告同意在被告上海aa集装箱有限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外的赔偿部分抵扣技告己借给原告的人民币2 3,000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第三人dd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通事故强制险限额内赔付潘xx医疗费人民币1 0,000元、交通费人民币l 5 0元、住宿费人民币50元、残疾赔偿金人民币4 7,2 46元、误工费人民币312 0元、护理费人民币2 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 0 0元:
二、第三人vv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通事故强制险限额内赔付潘xx医疗费人民币1 0,0 00元、交通费人民币1 5 0元、住宿费人民币5 0元、残疾赔偿金人民币47,246元、误工费人民币31 20元、护理费人民币2 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 000元;
三、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潘xx医疗费人民币11,6 5 6.9 0元、鉴定费人民币996元、律师代理费人民币l 8 00元、查档费人民币48元;
四、上述第三项判决主文中履行的款项,与事发后被告上海市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垫付的费用人民币2 7,000元抵扣后,余款人民币8499.1 0元,原告潘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05 3元,减半收取人民币l 5 26.5 0元,由原告潘xx负担人民币61 0.6元,被告上海aa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915.9 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拆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陈x峰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沈x
书 记 员吴x
7. 寻找一个家庭财产保险的理赔案例 最好有计算过程和分析过程
史某拥有4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史某家中失火,当:
(1)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
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所以在本案例中:
(1)当家庭财产损失15万元时,由于损失低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损失金额赔偿15万元。
(2)当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由于损失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30万元。
案例2:
某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该被保险人家中失火,当:
A、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案例分析:
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B、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案例分析:
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损失减去免赔额后剩余的差额,即超出免赔额的部分。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8万元-5万元=3万元。
C、 相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案例分析:
因为采用了相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8. 交通事故案例赔偿
一、根据现场情况,你朋友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