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保险公司如遇到赔付不起时,又有谁来赔付呢
中国保险公司都是国家的您好,作为后盾,他没有赔付不起的时候,因为你的保险金额,是在理赔的范围内,不会有特大的数字。
⑵ 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保险行业近来发展势头不错,从开年至今,人身险的保费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达到35%。另外,有不少险企的业绩都超出了行业平均水平。
不过纵观保险行业,下游市场回归保障的理念让投保者趋于理性,为行业带来了规模增长的原生动力,而行业转型结构优化,也从供给端提升了行业的发展潜力。
据《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的分析,虽然行业基本面虽然向好,但依旧有一些中小玩家在发展上遇到了阻碍。一些策略较为激进的中小险企,其万能险保费在此前曾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对于这些企业来说,需要调整自身策略,塑造自身的竞争优势。
此外,我国个人代理保险行业整体产能低,一方面,代理人与保险人利益不一致,容易产生销售误导、诈取保费等现象;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受教育程度低,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影响了保险业整体形象。
⑶ 保险理赔现状分析论文的展望怎么写
1)论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市场前景
2)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3)商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4)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5)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
6)论中外保险竞争与合作
7)交强险的运用与改革
8)论述我国创新型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
9)年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10)比较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
11)比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异同
12)农业保险在我国今后的发展趋势
13)我国保险代理人体制的改革
14)保险理赔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与特殊原则
15)分析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主要因素
16)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17)重庆保险市场分析
18)保险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的根本途径
19)分析几种典型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20)理解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
21)保险业在混业经营中的意义
22)保险营销环境对保险营销策略的影响
23)理解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的意义
24)为什么保险人在经营中要遵守风险大量原则
25)论述人身保险的特殊性
26)农业保险经营中的主要问题
27)论保险人公估人在我国保险市场的作用
28)论《保险法》修改的要点
29)保险学大学生在中国保险市场的作为
30)保险的“助动器”与“稳定器”作用
31)论保险条款“通俗化”的必要
32)分析目前国家允许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
33)分析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发展前景
34)分析我国保险业的人才需求状况
35)浅谈保险代理人
36)分析保险营销新渠道的拓展
37)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
38)分析我国目前投资型保险
39)论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40)分析我国企业年金保险市场
41)论中国保险市场全面开放所带来的影响
42)浅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43)保险资金的有效管理运用
44)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
45)论我国保险营销策略与发展
46)浅谈保险客户服务中心管理
47)如何改善我国保险监管的不足
48)浅谈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现状极其发展意义
49)论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
50)如何发展我国农村医疗健康保险市场
51)我国财产保险发展趋势
52)论述财产保险的主要特征
53)订立财产保险合同应遵守的原则
54)简述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
55)再保险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意义
56)家庭财产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57)分析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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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中国保险的现状与前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02年以来中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3%,2005年达到4927亿元,是2002年的1.6倍。截止到2005年,保险机构达到100家,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政策性公司、专业性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三年来中国保费收入年均增幅比世界平均水平高8个百分点,2005年中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11位,占全球总保费收入的1.8%,比2002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
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1亿元,是2002年的1.8倍,在世界排名第9位,比2000年上升了7位。也就是说,中国保险业的国际排名平均每年上升1位。这其中,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3家龙头企业的保费收入合计3,410亿元,比2003年增长30.9%,企业的不良资产率均在0.06%以下,企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超过100%,中国人寿更达到350%。
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其中外资公司43家,比2002年底的22家公司增加了21家;中国保费收入达7035.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同期,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420亿元,是2002年的9.1倍;外资保险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9%,比2002年增加4.4个百分点。2008年1-2月全国各地区实现保费收入18747420.56万元,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4174473.69万元,寿险保费收入13456900.79万元,意外险保费收入289054.25万元,健康险保费收入826991.83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外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7家。伴随着业务的稳步发展,专业中介机构的盈利能力也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专业中介机构共计实现盈利19496.2万元,同比增长96.22%。特别是保险经纪机构,全年实现盈利22053万元,同比增长104.74%,为历史最好水平。保险中介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日益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同时,中介机构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专业中介机构分布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等。
截至2008年10月,中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85544802.73万元,其中财产险20011971.28万元,人身险65532831.45万元(寿险58588111.88万元、健康险5159460.84万元、人身以外伤害险1785258.73万元);原保险赔付支出24382383.76万元,其中财产险10936931.95万元,人身险13445451.81万元(寿险11547654.36万元、健康险1394548.34万元、人身以外伤害险503249.12万元);业务及管理费8322646.13万元;银行存款72271639.39万元;投资216304255.1万元;资产总额319388332.5万元。
在金融海啸的冲击下,中国政府已通过各种政策来保证经济和金融的安全、稳定与发展。保监会红头文件不断,各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反复强调保险业理性回归保障,稳健经营的重要,也传达出一项讯息: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通过相关措施,促进保险机构规范经营及保险业的长期稳定。国内那些将大量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保险公司亲历了金融风暴带来的损失,也逐渐从前一年疯狂追逐资本市场的奔跑中冷静下来,实施新的经营策略。可以说,这次金融危机对保险业来说,是一个调整的契机,中国保险市场将迎来新的持续稳定发展阶段。。
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七章。首先介绍了保险的起源、定义、相关名称概念及要素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保险业的现状和市场运行情况,然后具体介绍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再保险、旅游保险、农业保险、体育保险的发展。随后,报告对保险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中介市场分析、国内外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资金运营分析、营销分析和行业竞争分析,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及趋势做出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运营,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⑸ 中国保险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行业保费收入逐渐复苏
近年来,随着居民健康和财产风险防范意识的逐渐深入,保险产品形态的不断创新,行业发展也进入新赛道。根据银保监会数据,2015-2019年我国保险行业保费收入逐年增长,其中2019年保费收入达到42645亿元,同比增长12.2%。2020年上半年我国保费收入达到27186亿元,同比增长6.5%。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⑹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是什么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保险业务全面恢复的40年。经过长期稳步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保险大国。
我国的保险产业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慢慢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市场体系。市场主体从当年的1家增长到如今的220多家;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增长到2600多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3万多家;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27.5%;保险资产从1980年的14.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6.8万亿元,年均增长率28.8%。这奠定了中国保险市场的世界大国地位。
⑺ 结合保险的赔付情况分析目前中国保险业的不足
保险理赔,是指当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出现合同规定的损失后,理赔人员把各种单证和责任审核后,把保险金赔付给客户的一个过程,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补偿的表现形式就是理赔。近年来,国内的保险公司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目前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公司并没有达到让人满意的理想状态,一方面,很多客户出险后得不到赔偿,纷纷抱怨“理赔越来越难”,导致理赔风险逐年加大;另一方面,理赔工作还不够完善,存在不少漏洞,导致保险资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尽快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提高信誉、打造核心竞争力是当前各公司理性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
(一)理赔准备难
理赔准备,就是客户在出险后通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在理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单证准备、理赔资料准备、理赔证据准备、损失核算准备等。我国的保险理赔在理赔准备阶段就充满了各种困难因素。首先,由于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比较关心客户是否缴清了该交的费用,而且保险公司是以大数法则为营业规则的,所以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对每个保险客户的单证、资料准备齐全,一旦出险后,很难准备好所要的单证和资料。其次,为了准确核算损失,公司还要派出人员到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审核责任,然后取证,为下一步的损失核算工作做好准备。第三,虽然上明确要求,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可实际上,有些被保险人根本没有在出险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人的意识。加之有的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和事故当事人的不良动机,使得保险责任很难认定,损失不好核算。第四,为了精确的认定保险责任,核定损失,防止骗保骗赔现象的发生,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制定严谨的理赔程序,依据交通、气象、公检法等国家权威部门或关联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理赔处理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各种部门有为保险公司出示证明的义务,加上证明人员的办事效率不高,使得取得证明文件的手续过于繁琐,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带来了较多的麻烦。
(二)理赔速度慢
评价理赔效率的高低,速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因为客户出险后,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及时赔付以降低损失。通过分析得出,对理赔的各个环节,用“理赔速度”这个概念可以比较全面的反应出一个公司的理赔服务水平。一个案件从保险事故发生到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包含出险、报案、查勘、立案、核赔、结案、赔款支付等多个环节和时间点,而且规定:各出险案件从出险到报案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理赔速度”是指从出险到赔款支付这个完整的时间段。而我国的“理赔速度”不是很理想,很多保险客户的案件从出险到得到赔款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这严重的违反了保险法的结案后10天赔付的规定,理赔速度不尽如人意。
(三)准确赔付难
现行保险公司的理赔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这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面的结果。有些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减少支出而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故意进行少赔、限赔、或拖赔;而一些保险公司则为了占领市场份额,塑造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挽留更多的客户,对客户的请求一概赔付,以致滥赔;投保人方面,道德风险泛滥。有时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自己制造出险情况,骗取保险金;或者自己制造条件,把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谎称是保险责任,以此欺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由于处于被动,再加上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面对各方面的保险欺诈,他们都无能为力,导致骗赔泛滥,无法准确赔付。
二、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每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和保护。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制定新的约束保险理赔的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理赔基本上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定,使得在理赔方面的漏洞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赔付率急速上升。另外,保险公司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担心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很多情况下不敢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理赔的矛盾问题,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出问题时都私了,从而埋下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祸根,大大的增加了理赔风险。
(二)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原则是保险的第一原则,只有诚信,才能让社会和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才能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险业的发展。然而,我国保险业诚信环境不是十分理想。首先,保险公司信用度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保非常容易,有些素质较低的业务员为了业绩,不惜欺骗隐瞒客户,损害保险业的形象;第二,理赔程序烦琐。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繁琐,环节众多,而且存在惜赔、拒赔现象;第三,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已经确定赔款责任之后10天之内必须把赔款金额付给客户。而大多保险公司都没有严格履行赔款时限的义务,许多赔款的时限都超出了保险法的规定。其次,投保人也存在诚信问题,其中犹为严重的就是欺诈。投保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一切条件,制造出险来欺骗保险公司。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而且已经成为保险人最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
(三)缺乏高素质的保险人才
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保险标的涉及面广,而且标的风险的组成因素也十分复杂,所以调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辨别真伪能力。而现有部分理赔人员不具备这种知识和能力,使得在理赔过程中无能为力,办事效率很低。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另外,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和责任免除的情况。但是,部分业务员在展业时,没有履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义务,有的更误导投保人投保,只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得到多少赔偿,而对一些限制性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则讲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人的预期,产生矛盾,导致理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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