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看你在里面做什么工作了。不知道你是女生还是男生。我曾在华泰工作过,至于地区就不说了。如果你是女生,干理赔工作那真是永无出头之日,因为女生干理赔工作,只能做内勤,没有晋升的途径(理赔经理都是男定损员提拔的),而且每天还要吃客户的气。如果你干承保,会好些,先作出单,等有经验了可以干承保经理,但是这个岗位是吃公司内部人员的气,有的时候老总也会气你,因为你要保证公司的赔付率向总公司作交代,还要面对公司内部一些提供垃圾业务业务员和高层(高层的奖金一部分来自保费的规模),这些业务员都是很牛的,比理赔客户还难伺候。如果你干财务或者人事,那倒是不错,因为这些岗位还可以跳财去任何企业。如果你是男生,你干理赔定损员的话,很是辛苦,晚上值班,白天还要上班,而且有些骗保的客户,你去现场,他会威胁你的。不过你有晋升的途径--理赔经理,但是这个工作不是很好做,出力还得罪人。一般保险公司的理赔经理都被人揍过。要是你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那就不好说了,这个根据业务量来领工资。之所以说这些晋升途径,是因为在任何一个企业里,你的工资都是跟你的职位挂钩的。如果你得不到晋升那你的工资就得不到大幅度的提高。上海公司在华泰算是比较不错的了,但是待遇这个不干说,华泰是有编制的,如果你在编制内,那保险之类都有,你在编制外,那工资待遇就比人家低。再就是福利这块,华泰每年五一十一都有旅游费,钱不多,但是分公司可以扣着不给你,我们就从来没发过。年底奖金不是很多,一般就是两个月工资吧,除非你是中层。再就是这些福利待遇还要看上海分公司的老总怎么操作,总公司说可以发,但是没说必须发,很多可以发的,他不发给你,自己留着用,那也没办法。再就是整个公司的福利待遇最主要的是要看公司的运营状况,公司的保费多,赔付率低,那就可以跟总公司申请很多福利。比如沈阳公司,每个员工买车都有补贴。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那什么都么有。还有一点,华泰每年都涨工资,但是高层涨的很多,普通员工涨的很少,涨多少的额度也是老总说了算,总公司给个限额。谁也不傻,高层工资本来就高,涨的也多,普通员工工资本来就少,涨的更少,几年下来会差很多钱的(本来就差很多,涨完差更多),不过你发现你的工作却越来越多了。高层基本不干活,张张嘴,全是你干活。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B. 保险公司有标准吗,事故发生理赔谁说了算
标准是保监会定的,但是具体的情况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执行,如果你觉得有问题可以向保监会投诉
C. 车险理赔更换配件的标准到底该谁说了算
车损险保险条款上写的是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车主)协商处理。但是《保险法》上说的大意是要以维修为主,更换为辅。
D. 事故定损是保险公司还是4S店说了算
车辆定损流程:
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已知一边等待处理;
3、定损。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上面的涉及到的事故车辆定损流程的三个环节完成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在十天以内把相关的索赔的单据交给投保的保险公司了,这些资料包括了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以及身份证明和对应的各种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相关的资料。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投保公司实际流程为准。
(五)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
应答时间:2020-1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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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快速理赔定损后,保险是不是会先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给爱车投保都是重要的一课,既要选对保险公司,又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不过相对于投保来说,最让市民头疼的还是理赔。
误区一: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二:事故责任大包大揽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三:出事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喜欢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其实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
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投有风险和强制购买的保险,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
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是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
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
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等,保险公司会加扣免赔率。
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保险公司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
误区四: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几乎所有车主都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
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
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后,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定损一旦完成,理赔额度也基本确定了。
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甚至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
误区五: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F. 出险后是否更换配件 谁来鉴定谁说了算
有这样的车险理赔案例,一位女车主的汽车出险,前保险杠受损,保险杠内塑料支架断裂,如何理赔呢?保险公司或许为了少付钱,要求只对前杠支架予以修复,但车主坚持要求给予更换。维修还是更换?保险公司和车主意见出现分歧。 保险公司认为:前保险杠的损失达不到更换标准,所以本次事故不能更换前杠。同时,保险公司还认为,汽车前杠修复后对其安全行驶不会造成影响(保险公司保证修复的内支架有三个月的保修期)。而车主则认为:前杠在汽车撞击时可以起到缓冲作用,一旦损坏,特别是这种支架断裂,其塑胶材料即使修复完整,其安全性也不能保证。 不难看出,此案件中双方的矛盾主要在应不应该更换配件上,这也是车主与保险公司最常见的矛盾,那么怎样才算达到更换标准?这个标准是谁制定的?又是如何鉴定的? 对此,车主、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各有看法。 车主:邱小姐认为,汽车出险,换不换配件还不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保险公司不给赔也没办法,因为钱在他们手里。杨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给予修复后虽然有三个月保修期,但在这三个月内怎么鉴定质量,难道要我们再开车撞一次吗?否则,你说你们修复后没有问题,谁知道啊? 保险公司:发生事故后,财产险公司实行的是补偿原则,在可以修复的情况下以修复为主,这是国家规定允许的,对于是否应该更换配件,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公司的规定来判断。像这种小事故客户对此有争议的话,可以请公估公司给予鉴定,大的案件可通过诉讼。 保险业内人士:汽车配件更换标准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从保险公司的表态中也不难看出,制定这个标准的就是保险公司,更换或维修配件也由他们说了算。对于谁来鉴定?一直是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公估公司在我国一直是依附于保险公司生存,且在法律中并没有法定的地位,那么公估公司的公平程度也遭到质疑。 同样,出于安全的考虑,车主提出要更换配件的意见是可以理解的,在可以修复且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双方应该尽量协调。对于更大的争议,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经相关司法部门鉴定,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G.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由谁说了算
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可找物价局评估损失,因为物价局出具的评估单才具权威性。评估机构说交警队处理完他们就不定损是错误的。交警队只负责认定责任及调解,但不具备评估物损的资格,也无权委托评估,只能指引由当事双方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评损。
1、在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所评估的价格有冲突时,法院只采信物价局的评估。
2、乙方在委托物价局做评估是不一定要通知甲方以及甲方保险公司。
3、如果甲方不认可乙方的评估结果,可以申请上一级物价部门对价格进行重新评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保险理赔谁说的算扩展阅读:
定损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事故车辆定损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各方参加,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涉及保险车辆时,召集保险公司参加,车损确定后,由各方当事人自选厂家修复车辆,交警部门不得指定或定点修理厂家。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在道路上发生碰擦,一定要及时找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私了除外。负全责方在场最好,因为这是双方共同确定好损失的具体数额,全责方愿意承担,不易发生纠纷。如还有疑问,请登录律师365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很有必要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H. 交通事故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协商还是和受害者协商
如果是你与对方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的话,保险公司是与肇事者协商后,再由肇事者与你协商;
如果是你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话,保险公司又受理了,可以直接与你们协商;
如果你是选择的诉讼途径,而又同意庭外调解的话,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与你们协商。
协商不成的,最终还是要经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