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理赔需要哪些医院手续如病历单,诊断书,发票及清单,还需要什么
保险理赔是件相当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还要准备多种材料,客户往往感到很无奈。那么,保险理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各保险公司在材料规定上有哪些不同要求呢?文章将一一列举出来。因各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程序上存在差异,所需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各不相同,具体如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公司:
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申请表、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记录)、用药清单、住院发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如没有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有医院公章);意外伤害伤残证明材料、意外伤害身故有关证明材料等。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理赔申请表、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记录)、用药清单、住院发票(意外伤害可提供门诊发票)、委托书(到学工处填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如没有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有医院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意外伤害伤残证明材料、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材料、意外伤害身故有关证明材料等。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意外伤残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医院或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或烧伤程度鉴定书、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意外伤害身故
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意外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意外伤害事故证明(被保险人门诊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处方和病历,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住院医疗保险
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注:申请(3)(4)两项保险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保险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保险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责任条款的约定进行给付。申请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上应同时加盖给付单位的印章。
申请意外伤害理赔给付的还需提供意外伤害说明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除需提供保险理赔申请表外,根据不同险种,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住院医疗
学生学号,医院出具的就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和赔付责任有关的证明材料。
(2)意外身故
受益人、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即提供户口薄),受益人身份证,法律上认可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提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3)意外残疾
学生学号,被保险人身份证,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诊断书。
(4)意外医疗
学生学号,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门诊发票原件及相关门诊报告单,如住院则出具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编辑语:以上就是不同保险公司不同类型的险种理赔时所需要的材料,客户在进行理赔时可可以按上面所述,逐一提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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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险理赔需要哪些医院手续
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所有单据,保单,身份证就行了。
③ 人寿保险理赔需要医院的哪些证明资料
1、病例复印件(带医院的红章)
2、收据
3、费用明细
4、出院证明
如有城镇医保时,还需要城镇医保结算单
如有新农合作医疗时,还需要农村合作医疗收据
④ 保险公司赔偿一般需要医院什么手续
医保分很多种,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等,不同的医保种类,对应的医保报销手续是不一样的。
医疗保险理赔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
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
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
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
(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
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
2、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转院审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3)发票原件(盖章);(4)汇总清单(盖章);(5)医疗保险证。
(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
1、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二、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
2、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2)发票原件(盖章);(3)汇总清单(盖章);(4)医疗保险手册;(5)本人身份证。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
(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
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
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
(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
(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
(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
(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方法
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定点社区站(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社区服务站(中心)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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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因车祸住院,出院需要开哪些证明,要保险公司理赔。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证明: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赔偿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⑥ 受伤找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医院的什么材料
医疗保险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的材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填写理赔申请资料,包括:理赔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代办)、委托银行转账申请书;
4、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或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收据对应的清单;
5、定点医院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原件和住院结束后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报告等);
6、因意外或疾病死亡以及残疾,还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以及指定的残疾鉴定机构鉴定证明等。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⑦ 申请保险理赔时,医院方面的资料有哪些
您好!一般来说,申请保险理赔时,需要医院方面的资料一般包括诊断证明、病历、医疗发票原件、检查报告单、用药清单等。中民保险网专家提醒您,除了医院需要提供的资料,还需要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另外,申请保险理赔的流程大致为四步:第一步:报案;第二步:收集资料;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