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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理赔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0-08 21:34:36

❶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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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以及标准是什么呢

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 ,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死亡赔偿金、8、被抚养人生活费、9、精神损害赔偿费。上述赔偿费用均按照相关规定或者标准执行。
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 ,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 ,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 ,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 ,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 ,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 ,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 ,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 ,因此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 ,当事人的身份 ,当事人的家庭背景 ,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 ,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❸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标准是什么

保险公司会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2万 ,其中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千 ,其他赔偿11万。商业三者险要根据车辆投保额而定。保险公司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
2015年武汉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 ,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❹ 交通商业险理赔标准

1.对方医疗费10000是由你的交强险赔偿的,不论交强险和商业险,医疗费参照国家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即自费部分是不赔的。你可以先把自费部分和可保险理赔的分开计算,对于自费药,你和对方按70%和30%的比例各自承担。可以理赔的部分,10000元你可以从交强险获得赔偿,超过10000的,你和对方按70%和30%比例承担。
2.修车费6500,由对方交强险赔偿你2000元,剩余4500的70%即3150是你的商业险公司赔偿,4500的30%即1350由对方赔偿。
3.对方修车费参照第二条处理。
4.定损金额和实际修复费用不一致,你可以找保险公司协商,或者找物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对方如果有提出误工费,伤残补助等费用,是先从交强险死亡伤残下计算,超过限额110000的,从商业险里理赔,商业险按照70%和30%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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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里理赔最有争议的应该是关于人的部分,其他的都是可衡量的财产损失,人身是无价的呀。具体关于人的赔偿标准如下:(最主要留意的跟地域相关,也是醉了不同地区的人的命价格还不一样)
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40元/天) *住宿天数
4.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确定伤残程度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❻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1.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w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1. 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1)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2. 商业保险

    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协议为赔偿依据当然也可以,不过使用这种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❼ 汽车保险理赔的标准有哪些

你好,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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