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与赔偿方签订了限额标准,就不可以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首先,应该肯定,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肇事方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标的是由于第三者原因致损的,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1 《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实际上,当事人还有权利要求致害者及保险公司双方都进行赔偿,前提是一方的赔偿额不足。《保险法》第60条规定:“保险人按照第一款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当事人与第三者签订了赔偿协议,其中就有规定,不论修理费多少,运输公司都不再负责。即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放弃了对多于赔偿额的损失部分的赔偿的权利。
2 《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正是根据这一法律条文对当事人提出拒赔的。
实际上,如果当事人先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也会及时进行赔偿的,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如果因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而得不到全额赔偿,当事人反过来还可以向运输公司要求赔偿。由于当事人的性急,并且想当然地认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很轻易地运输公司达成了“不再负责”的协议,把自己索赔的后路都堵死了。其教训应该给我们一些启示。
民事活动遵循的是谁致害谁赔偿的原则。所以,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财产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被保险人应当向致害方要求赔偿。当然,法律也赋予他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但不管是致害方赔还是保险公司赔,其最终的赔偿者还是致害方,因为保险公司赔偿后肯定会向致害的第三方追偿的,保险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起到一个“二传手”的作用罢了。财产保险还遵循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
所以,受对损财产定损就成了索赔的关键的一步。双方一经达成定损协议,就变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本案中,双方已经达成了定损协议,说明被保险人已经自动放弃了对超过这个定额的损失的权利主张,即已放弃,就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这一责任。
B. 车出险后由于时间关系保险公司人员让撤销下次还可以再报吗
车险报案后撤销了,能恢复报案。
保险报案后撤销对续保没影响,只要没赔下来,撤销了就不算一次事故。如果来年转保的时候,显示有报案,无法给予相应的安全奖,那么可以找之前的保险公司核实报案撤销情况。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由于各个险种的理赔时效都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报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保险公司报销是依据警察的责任认定书。你撤案后,还有这个责任认定书吗?如果有保险公司就可以报销。但是有一个例外,此次事故,如果是因为第三方导致的,如果你撤案,不向第三方理赔,也就同时放弃了跟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2、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3、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4、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C. 签了放弃理赔协议书,现在又想报保险了,还行吗
不久前,我的轿车与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经仔细检查,发现车头有轻微撞痕和小片脱漆,问题并不严重。对方承认责任在自己,愿意“私了”。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个小事故,如果等待保险公司勘查、定损,既繁琐又耽误时间,而对方1200元的“私了”报价也还算公道,于是在达成的私了协议中载明:对方赔偿1200元,我自行修理,实际修理花费多少不再与对方有关。事故处理完后,我驾车行驶不到1公里就发现水箱温度直线升高,方知水箱在碰撞中损坏,结果总共花去修理费2700元。请问,对于超出的修理费我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吗?——年益民年
益民同志:
车辆发生事故之后,一般应当先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然后配合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索赔。当然,也可以直接向第三方要求赔偿,向第三方索赔未获得足额赔偿时,仍可以向保险公司继续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在向第三方索赔签订赔偿协议时,切勿放弃自己的权利。《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你与对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中约定:对方赔偿修理费1200元,实际修理花费多少不再与对方有关。这就意味着你主动放弃了超额部分的索赔权利,因此,也就无权就超额部分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这里提醒各位车主:(1)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切勿自行定损签订赔偿协议,放弃自己的权利。(2)对于轻微“磕碰”也一定要报警,交警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事故作出快速处理,出具快速认定责任书,车主可根据快速认定的责任分担进行赔偿,即使日后发现车在碰撞中受了“内伤”也能根据该认定书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理赔。(3)在不熟悉车辆构造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不要擅自发动车辆,应注意保护现场,同时及时报警并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因擅自启动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可以不赔的。
D. 报保险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
内容介绍: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一般情况下,车险的报案时限为事故发生起的48小时内,有些保险公司规定为24小时之内,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4)放弃理赔后多久后还可以在报保险扩展阅读
一、索赔资料:
1、多方事故:
保单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被保人为单位的需盖公章)、损失清单、保险公司估损单(含第三者)、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体条件证明复印件)、有效操作证及营运许可证复印件、修车发票(含第三者)、
施救费发票(仅限合理的施救费含第三者)、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协调书。单证无比提交齐全,含第三者有效票据,尽早申请索赔。
2、人身伤残事故:
保单复印件,索赔申请书(被保人为单位的需盖公章)、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体条件证明复印件)、
有效操作证及营运许可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协调书、伤者诊断证明、残疾鉴定报告、出院小结、医疗病例、经济赔偿凭证、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限伤残致丧失劳动能力者)、误工证明、伤者户口首页及含伤者页复印件。单证无比提供齐全,尤其第三者相关有效票据,尽早申请索赔。
二、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 签了放弃理赔协议书,现在又想报保险了,还行吗
既然选择私了,那就是私下的事情了,保险公司不会给你赔付的。
如果你觉得金额大,又后悔了,可以继续报保险,但是如果出险超过24小时,那就晚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车祸后多久报保险公司有效
车祸后报保险公司有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车险理赔最佳是在48小时以内报险处理,否则保险公司会拒赔。
车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核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G.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了现场,还可以报保险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也几乎走进了千家万户当中,所以社会的汽车持有量已经是日益递增,同时车辆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问题,比如最为常见的就是交通事故等等。
所以作为一名车主,在平时的行车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到谨慎行驶,特别是一定要购买相关的车辆商业保险,这也是确保自己在日后行车发生理赔得到更多的一份自我保障,希望各位车主能够对此引起重视。
H. 交通事故出险后报了快速理赔后,必须在几天内去找保险公司办理
1、财产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这样两年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2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2、 你只要出险的时候。给保险公司报案了,就证明你行使你的索赔权了,至于你什么提交完成的材料,这是没有期限要求的。
3、个别保险公的个别人员,对索赔期限的误解,给你说超过2年就不能索赔了。你完全不用管他。到时候,他们要是有异议,完全可以告他们。 不是每一个保险公司的人都懂保险的,很多也是半路出家的。
另外多说一句,“工资银行对账单”应该是计算误工费用的。如果真的没有,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标准计算。 如果不是差别太大的话,我建议承担一点损失,少赔一点而已,早早了解算了,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