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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之后的费用保险不予理赔吗

发布时间:2021-10-07 08:28:02

① 车祸需要转院,平安保险还会赔付吗

你好。
具体情况是,请拨打平安客服95511,查询你所说的浙医二医院,是否属于平安的定点医院,如果是,就没问题。如果不是,就请问有哪些医院符合条件,理出名单后,你在和医生商量,去哪家医院就诊好。
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一并咨询处理。

祝好。

② 医保卡里写着临床各系统治疗会影响保险理赔报销吗

医保卡里写着临床各系统治疗会影响保险理赔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③ 车祸事故后,若没有转院证明,擅自转院,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一: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二: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可自主转院。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转院后的合法合理医疗费用应给予赔付。
如果双方经诉讼处理,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提供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及支出凭证持有异议的,应负责举证;不能有效举证的,应给予赔付。

④ 我是肇事方,我能签转院证吗 如果没有转院证,保险公司会理赔吗急,急,急!谢谢各位了

转院的必须要转院证明,不然保险公司对转院治疗的费用不赔

⑤ 医疗保险可以报销转院交通费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医疗保险是不可以报销转院交通费的。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还有:(转)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话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险单号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⑥ 交通事故,伤者外出看病,医药费和交通费。保险公司已没有转院证明,不予赔偿这样说法对吗

没办法,要提供收据、发票。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对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及责任免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的通知》(下称“《通知》”),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现附《通知》部分条款,供参考。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本条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员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三、第三者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四、人身伤亡
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五、直接损毁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在非公路地点发生的车辆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
七、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1.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以及保险批单等保险单证所载的有关规定。
2.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理赔时还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不赔部分。
八、善后工作
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
关于保险公司的免责,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告知车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⑦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保险公司赔付剩下的费用能不能报销

可以。
1.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人出院时,参保人住院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及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2.门诊报销流程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看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将相关单据交到单位或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位或医疗保险将材料提交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结算,支付工作。
3.门诊特殊病报销流程
参保人将相关单据交由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提交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即可完成审核、结算、支付。

⑧ 那些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丙类药物

各个公司、不同险种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应能保险条款为准,若有疑问可以直接向该保险公司理赔部咨询。

丙类药是不能赔的,乙类药有的公司也是赔的,有的公司是做部分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各地社保规定也不同的,有10%的,有20%的,有30%的,甚至还有50%的,这个要看当地社保规定了。

不过,一般而言,丙类药是不能赔的,乙类药有的公司也是赔的,有的公司是做部分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各地社保规定也不同的,有10%的,有20%的,有30%的,甚至还有50%的,这个要看当地社保规定了。


(8)转院之后的费用保险不予理赔吗扩展阅读:

例如:

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因建筑脚手架滑落而发生左腿腓骨粉碎性骨折,随即被送往该市第二医院就医(该医院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其所接受的诊疗项目为:血压和心电图测定50元、腿部包扎固定200元、X光透视160元、波姆光放射350元,其中前三项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所包含,共计410元。

最后一项不属于该项目范围而不能计入;其所用药品为:乌司他丁760元,非阿片类镇痛剂450元,施捷因660元,前两项都属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用药,共计1210元;其所接受的住院服务为普通型,60元/床/天共住院50天,计3000元,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这样,王某的医疗费赔偿金额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410元+1210元+3000元=4620元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述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而在该方面具体规定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可参照1999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以及1999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中所确定的标准。

在受害人的具体索赔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一款的规定。

⑨ 车祸出院,又转院做康复,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理赔全部的医疗费用与其他费用吗

保险公司只会承担合理的费用,正常的康复费用是可以报销,但是进口药,进口器材不在医保范围,保险公司不赔这部分。

⑩ 出了交通事故行人受伤需转院治疗,转院中的交通费用保险公司会理赔吗请问谁知道,帮忙解答下,急!!!

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伤者转院的交通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交强险赔偿范围参考如下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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