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肥生育保险咨询电话为什么打不通,63536357一直打不通,问社保局给的
打了两个下午 对面有电话声响,但是依旧没人接听电话。现在放弃了,直接去现场咨询。难怪发展不起来,这些人都不办事的,怎么发展我大合肥啊。。。。有点悲哀。。
Ⅱ 安徽医保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再次温馨提示:网络知道规则不允许公布电话号码,请拨打当地114查询.请谅解
Ⅲ 合肥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合肥社会保障局的联系电话是:0551-12333,网站标识码:3401000082 。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3)合肥省生育保险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合肥社保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拟订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四)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深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精准就业援助和创业指导服务;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实施办法,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九)负责全区高层次人才和专家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鄞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及各项政策规定;拟订有关人员调配、竞争上岗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二)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指导、规范劳动关系;负责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督查目标完成情况;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手续;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职工生育保险查询电话
查询方法如下:
一、网上查询:
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二、电话查询:
市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查询。
三、柜台咨询:
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门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生育保险查询电话多少
你可以打开支付宝,注册你的社保信息。然后就可以查询你生育保险的信息。
Ⅵ 合肥市医保咨询生育保险电话
生育津贴领取: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3个月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异地生育您可以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内容何种原因异地生育,此材料为异地生育提供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产前检查最高享受800元,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需承担工资待遇。本地生育出院结算后第二个月30日及以后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异地生育报销核定的次月30日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
产假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次月领取
请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生育后4个月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的生育保险经办窗口申报,将增发一个月的生育津贴。逾期申报者不再享受该政策。
(一)生育费用个人垫付、4个月内办理结算申报
异地生育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结算。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在一周内报经办机构。
(二)待遇次月领取
经审核,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下个月起始发放。请你于申报受理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凭《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
生育津贴金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令第619号)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停发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仍由个人缴纳。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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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合肥社保局电话多少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0551)63536216
帮助他人,快乐自己。若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将其设为“好评”,谢谢!
Ⅷ 合肥市生育保险中心
1、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以他们回答为准。
2、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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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合肥社保咨询电话是多少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肥工作或定居政策。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9)合肥省生育保险中心电话扩展阅读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