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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即可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申请理赔,会有理赔人员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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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险自己理赔后还可以继续理赔吗
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与赔偿方签订了限额标准,就不可以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首先,应该肯定,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肇事方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标的是由于第三者原因致损的,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1 《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实际上,当事人还有权利要求致害者及保险公司双方都进行赔偿,前提是一方的赔偿额不足。《保险法》第60条规定:“保险人按照第一款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当事人与第三者签订了赔偿协议,其中就有规定,不论修理费多少,运输公司都不再负责。即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放弃了对多于赔偿额的损失部分的赔偿的权利。
2 《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正是根据这一法律条文对当事人提出拒赔的。
实际上,如果当事人先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也会及时进行赔偿的,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如果因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而得不到全额赔偿,当事人反过来还可以向运输公司要求赔偿。由于当事人的性急,并且想当然地认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很轻易地运输公司达成了“不再负责”的协议,把自己索赔的后路都堵死了。其教训应该给我们一些启示。
民事活动遵循的是谁致害谁赔偿的原则。所以,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财产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被保险人应当向致害方要求赔偿。当然,法律也赋予他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但不管是致害方赔还是保险公司赔,其最终的赔偿者还是致害方,因为保险公司赔偿后肯定会向致害的第三方追偿的,保险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起到一个“二传手”的作用罢了。财产保险还遵循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
所以,受对损财产定损就成了索赔的关键的一步。双方一经达成定损协议,就变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本案中,双方已经达成了定损协议,说明被保险人已经自动放弃了对超过这个定额的损失的权利主张,即已放弃,就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这一责任。
③ 保险公司结案后后续是否还能够理赔
你好!需要根据你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应当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赔偿义务人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④ 互联网保险购买很方便 但后续理赔靠谱吗
在专业互联网保险购买平台购买的保险,后续理赔是靠谱的,只要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即可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申请理赔,有专业的理赔人员进行审核。如不明白理赔的手续和流程,也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会有专业的人员进行协助理赔。
⑤ 车险理赔的后续
综上所述,这种受事故当事人的故意行为,责任认定人的故意行为或失职行为,而出具的《认定书》,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但其内容却无法反映客观真实性。因此,《认定书》作为理赔的证据,显而易见不合适。其原因如下:
①偏离了证据的基本属性—真实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63条、《刑事诉讼法》第42条和《行政诉讼法》第31条均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保险活动作为重要的民事活动,同样也不例外。不进行证据审查而采信,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相违背。《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52条第2、3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保险法》第4条、第5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认定书》实质是被保险人借助形式上合法的法律文件把该由自身承担的社会成本和法律成本转嫁到保险公司承担,无疑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②《认定书》直接关系到保险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条款》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因此,必须采取审慎认真、客观全面、科学公正的态度来认定事实、划分责任、采信证据,才能使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能得到保护,同时遏止事故当事人和责任认定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随意性。
(3)对于《认定书》,尽管保险人无权改变其属性,但对保险人仍应有积极作用。
①有权决定是否采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因此,要求保险人提高现场查勘效率,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方面在《认定书》出具前起到监督作用;一方面在事后作为理赔审查的材料,为不采信提供“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依据。
②在保险条款上给予完善。对于车辆和财产损失的核定,《条款》上有明确规定,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对于《认定书》与事实明显不符,或重大不符的,《条款》宜同样作出规定,对涉及保险理赔范围内的责任认定事宜,保险人有权依据事实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③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打击骗赔行为。依据《保险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采取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及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⑥ 保险一旦发生理赔,还继续有效吗理赔的钱是否在以后的收益里面扣除
不一定啊,你的看是什么险种,有的险种理赔完就终止了,有的理赔完继续有效。至于在理赔的钱里扣除,好像不会吧!
⑦ 保险理赔问题
保险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也是合理的,国际上都是一致的。
除了给付性质的寿险外,一般保险理赔都是遵循“补偿原则”的。也就是说,你只能依靠保险来尽量弥补你的损失,但是不能依靠它来获得额外收入。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还有就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相互补充的,同时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算是重复和无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最好不要在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同一种保险(给付性质除外,例如住院医疗等),否则只能得到其中一分理赔。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