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交了第三者商业险有不计免赔,法院判我赔偿对方车辆贬值费,我可以向我的保险公司索赔吗因为不计免
车友,对方在你方负全责的前提下,因你们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故对方将你和你方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赔偿纠纷,我一直就认为,这是目前解决此类纠纷的最好的途径之一。为此对于你所提出来的相关问题,作答如下:
一是,需要找律师吗?写答辩吗?
答:因为作为单责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案子,诉讼标的仅为3.4万左右,案情简单,此官司必输无疑,最终就是保险公司赔多,还是赔少的事儿。况且开庭时,保险公司的律师肯定也会出庭参与诉讼的,你方故无须聘请律师了。也不必再为此写答辩状,到时带上耳朵,出庭即可。
二是,保险会全额赔付吗?对方住院期间我没垫付钱。
答:按照你与你方的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通过法院判决的此赔款,保险公司是不会完全赔付的,因为每件案子的赔付都有3至5%的免赔率。如果是法院判决后实际赔款为30000元的话,可能你自己要自掏腰包1000元左右吧。
三是,对方把我车保全了保全费交了4W,如果判下来这34000需要我垫付吗?如果我没钱垫付会怎么样。
答:作为你双险齐全的条件下,在通过法院判决后,受害者是可以凭着判决书,要求保险公司会将赔款可以直接打在受害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的,根本无需你来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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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追尾我全责,修车中,对方要我赔偿车辆贬值费,我不愿赔,如对方起诉,一般法院判定结果会如何
车辆贬值费用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地方认为是间接损失,有的地方认为是直接损失,因为法律规定,对于间接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比如北京市,就支持车辆的贬值费用,而河北省就不支持。
『叁』 追尾认定全责,对方车子没有上牌,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修理费,现在法院判决车辆贬值费,我赔不起怎么办&
对方车辆没有上牌,是无牌还是临牌,这一点要搞清楚,如果是无牌他本来就不该上路,判你全责就是错误的!如果是临牌,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接受这样的事实赔钱,另一个就是上诉,要求重审寻求降低贬值标准
『肆』 新车被撞后贬值费怎么算的 ,能拿到多少赔偿
车辆贬值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费用。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中,会有司机提出车辆因事故而贬值,要求责任方除承担维修费用外,还需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但这个要求目前还没有得到具体法规的支持。在事故处理中,交警一般只支持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方面,交警会支持出租车、客运车辆的营业性损失,对于这种不好核算的贬值损失,交警会请车主走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诉。
(4)保险对方全责理赔有没有车辆贬值费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伍』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我赔偿她车辆贬值的费用和误工费合理
事故中你是全责,对方要折旧费,没道理,法院不会支持的。目前我国法律只是支持哪些穿手工打造的车辆,有收藏价值的,按照收藏价值的折损来判决赔偿折旧费。其他一般车辆都是不赔偿的。蒙迪欧,开2年了,每年的正常折旧费也得1-2万。所以对方要求赔偿1万的折旧费一点道理都没有,对方的要求不合理,你只能赔偿维修费,如果对方不服,那就要他法院起诉你,法院要是判你赔偿折旧费你就赔偿。
『陆』 交通事故无责方车辆贬值损失及交通费的赔偿
个人认为这部分损失法院不大可能认可,你所说的车辆贬值损失应该在车损里面,但是法院在判决时候一般不会考虑车辆贬值的问题。
『柒』 我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可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吗
机动车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价值损失,都可以做汽车贬值鉴定。
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计算加速折旧,也就是说起初使用的年限,折旧率很高,而具体计算应当根据该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确定,一般可以委托价格鉴定中心进行计算。
保险公司认为折旧率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不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一样也要折旧。而此类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在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都没有对此有明确规定。
因此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是“就损失论损失”,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进行赔付,而此类由事故产生的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但是,根据民法原理,一方过错引起另一方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民事赔偿范畴。车辆贬值损失与侵权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车辆贬值费”属于民事赔偿范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赔偿是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的。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现车辆贬值费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贬值费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就应该赔偿。
(7)保险对方全责理赔有没有车辆贬值费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使用年限法
是指按预计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若以时间为横坐标,金额为纵坐标,累计折旧额在图形上呈现为一条上升的直线,所以称它为“直线法”。
工作量法
折旧费,是指按规定的总工作量(总工作小时、总工作台班、总行驶里程数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根据设备的用途和特点又可以分别按工作时间、工作台班或行驶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计算折旧。
加速折旧法
1,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亦称年限总数法或年数比例法,是指将应计折旧总额乘以剩余可用年数(包括计算当年)与可使用年数所有数字总和之比,作为某年的折旧费用额。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根据各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和双倍的不考虑残值的直线法折旧率计提各年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