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管辖限制及诉讼请求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我们在接到诉状时若发现案件受理的法院非公司住所地法院受理时,应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二)对诉讼请求不明确的诉状可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若法院采纳会请原告重新明确诉讼请求后再审。
(三)注意核实诉讼请求中的索赔金额,很多当事人对条款不熟悉,经常将发票金额作为申请金额,在进行诉讼准备时仔细理算一下正常赔付的金额,特别需注意医疗险种同一保单年度内是否有过理赔记录,避免判决金额与实际理算有出入。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算,可以请个律师帮助,这个也花不了多少钱。
以上三点若提出异议可使当事人在时间上争取主动,为当事人进一步采集证据争取时间,同时让对方在心理上处于劣势。
(四)注重一审——随着我国司法系统的改革,目前法院的二审退回重审率及改判率大幅降低,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原来的“一审无关紧要,既使败诉我们亦可通过二审扳回的观念”(特别是一些二级构对在下面三、四机构一审的案件),而应主动出击,坚决打好第一审,从而掌握主动权。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您对此不理解,建议在打官司之前先根据您的情况向当地的保险方面的律师进行咨询,请律师帮助您分析清楚,觉得是否需要请律师,自己应该做哪些诉讼准备。
二、调查及理赔过程中注意事项
调查过程中需注意收集证据的有效性。我国法律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调查过程中需注意医院采集的病史资料应尽早盖章证明,可使证据固定并避免医院事后更改病史记录;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特别对于派出所、120、110等机构开出的手写证明,需注意写全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等,以明确当事人身份及事故性质;向事故处理人员、参加救治人员及客户家属、邻居、单位人员了解的事故情况均应形成笔录,确有困难形成笔录的则尽量录音形成视听材料。所以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有效性。
三、专业知识及专业机构的应用
如果对方不认可,可以对于尸体不能辨认;怀疑诈聋、诈盲;怀疑自残;非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等案件可申请司法鉴定。
四、与法院的沟通
在理赔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多与法官沟通,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问一下法官,如在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证据,一般情况下,法官是愿意为你解答的,但是你也不能认为法官有义务为你解答。
五、不懂时及时的咨询律师
在保险理赔诉讼中,虽然有些当事人自己对诉讼有些了解,认为可以自己打赢官司,但是关于证据的有效性,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主张,合同的约定,保险的具体条款等方面却不是很了解,这就需要您及时的咨询保险理赔方面的律师了。
以上便是关于怎样打保险理赔官司,保险理赔诉讼应注意的问题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的理赔数额比较少,可以参照本文打好官司,如果您涉及到的数额比较大,最好还是请个律师比较好。
B. 有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费和保险理赔的问题
1、既然已经做好了伤残鉴定,那诉讼的条件完全成熟了。上海的律师费用可能比较高,给你个建议:1、可以先支付2000-3000的办案费,等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去赔,一般不会超过30%。2、可以按照你请求的标的的5-8%支付案件一审的律师费用。如果标的大于20万以上的,比例可以适当缩小。3、你的案件不大,而且比较简单,所以不必要聘请最好的律师,只要律师负责任,完全可以达到目的。
2、根据大陆的司法实践,只有对一些知识产权等有明确规定的案件才会让败诉者承担律师费。对交通事故案件,目前尚未有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先例。
3、保险公司应该在12.2万元的范围内无条件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至于第三者责任险,由于属于商业补充性质,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责任的。但是,机动车方承担完责任后,完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诉讼费承担的根本原则是败诉方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将在相应承担责任比例的范围内承担诉讼费,机动车方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诉讼费。如果法院认为原告告多了,也可以要求原告承担一定的诉讼费。
4、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已经构成伤残,受害人存在一定的精神伤害,可以按照残疾程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而言,十级伤残可要求3000-5000元,一级伤残可以要求30000-50000元。依此类推。
C.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专业律师进来看看!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根据该条法律规定,保险人对一般条款具有说明义务,但未规定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故即便保险人对一般条款未说明,该条款也非无效。实践中,司法机构也不会因为保险人未对一般条款未尽说明义务而认定该保险条款无效。
另外,《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D. 申请理赔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有没有律师推荐
答:我们在先保险公司投保的时候,一般都约定了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负责理赔的,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理赔的,如果出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那么,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1.了解拒赔理由。
我们首先就是要和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进行沟通,首先弄清楚对方不予理赔的具体原因,然后根据对方的理由找出破绽,才能进一步维护权益。
2.得到书面确认。
保险公司的一些拒赔告知通常是口头作出的,这样做有利于他们保护自己,及时将来出现反复还有回旋余地,因此,我们先要求出具书面拒赔通知书。
3.看清保险责任。
我们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我们购买的保险,到底保险责任包括哪些方面,如果是明确已经告知不在保险责任的话,维权相对就更难一些。
4.抓住销售环节。
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往往对于条款的解读是不全面的,如果存在故意隐瞒的欺诈行为,那么,将可以抓住这个环节来找到保险公司谈判。
5.向保监会投诉。
我们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完全可以投诉到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也就是保监会,将情况一并讲清楚,寻求保监会的帮助。
6.采取诉讼方式。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索赔,其实,保险公司通常是不害怕诉讼的,他们有专业的团队,因此,这也只能是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而为之的办法。
E. 保险理赔要请律师吗
正常理赔是不需要的,如果出现拒赔、久拖不赔、赔的不合理等情况,是应该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的,一面错过维权的时机。如果遇到这些情况,不妨找理赔帮咨询,理赔帮是国内第一家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平台,拥有1000多名具有长期保险诉讼实务经验的律师,并且前期用户索赔咨询都是免费的,比较适合在保险理赔是遇到被拒赔、久拖不赔、赔得不满意等理赔纠纷的用户。
F. 保险合同请律师所看下要多少钱,我看不懂,听说好多坑,我想看下我的合同是不是个坑,但不知道叫律师看下
可以自己先尝试看下,给你些参考:
一份保险合同一般都包含保险条款、投保单、客户服务指南和人身投保提示书,哪部分属于最重要的内容呢?当然是保险单和保险条款。
保险单是何物?保险单里面有我们的个人信息和保险产品的全部信息,我们通过保险单可以知道被保人是谁、保障有哪些、保障期间有多久、每年保费多少钱……保险单一旦生成,会有一个保单号码,这个号码是唯一的,我们可以通过这个保单号码查询到合同里面的全部内容。
保单上哪些内容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呢?
1、保单上的个人信息
保单上的个人信息主要是投保人、被保人、收益人以及生效时间。这里投保人一般是指买这份保险的人,被保险人就是这份保险保护的人,收益人就是被保险人出险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单上还有生效时间,很多人以为保险一旦投保就意味着生效了,然而并不是每一份保险都是立即生效的,保险险种不同,生效时间也会有差异,通常意外险次日凌晨会立即生效,但是像很多人身保险都有等待期,只有过了等待期,保险合同才称得上是生效,不然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2、保单上的产品信息
除了要关注保单的个人信息,还要关注保单的产品信息。比如你买的保险究竟是重疾险还是医疗险,很多人买完了也没有搞清楚自己买的究竟是什么险种,你买的保险金额是多少,是30万的还是50万的?你每年需要交纳多少保费?这些内容都可以在保单的产品信息里看到。
除了这些比较浅显易懂的,有的保单上还会有特别约定,特别约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条款和特别约定有冲突,是以特别约定为准的。所以大家在查看保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单上特别约定的部分。
现如今网上保险销售火热,但是很多朋友担心网上买的保险电子保单不具备法律效益会不会影响理赔,小编在这里说明下,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一样具有法律效益。
保险条款应该怎么看?
保险合同里面的内容不仅结合了金融、医学还有法律方面的知识,是非常严谨的。保险条款少说有几千条,这么多的保险条款里面,如何大海捞针获取我们认为有意义价值的东西呢?
可以重点关注这几个方面: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现金价值。
1、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很好理解,就是这份保险到底保障哪些?比如意外险是保障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重疾险是保障重大疾病的,医疗险是保障疾病医疗的,财产险是保障财产安全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2、责任免除
除了要知道我们获得了哪些保障,还要知道哪些保障没有,责任免除是指这些责任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的,比如像一些违法乱纪、吸毒酗酒、感染艾滋等一些极端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责任免除的。
责任免除的内容一般会用粗体显示出来,这部分内容也是非常关键的,大家要仔细留意。比如意外险,责任免除里面肯定会写酒后驾驶导致的意外,意外险是不赔的。
3、现金价值
短期险是没有现金价值的,但是长期保险一般都会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退保的时候会用到,比如很多人交了几年保费想要退保了此时保险公司给你退的钱就属于现金价值。
很多人在退保时会发现自己交了几年保费怎么也有几万了,可是退到手里只有几百,我们交的保费包含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承担风险的部分,一般保险合同里面都会有现金价值表,想要退保的朋友都可以对照着现金价值表看看自己可以退回多少钱。
对于买了保险却不清楚保险规则的朋友,一定要花时间好好看看保险合同条款,不要等到需要的时候手足不错。
引自: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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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保险公司拒赔,有精通这方面的律师吗
如果你觉得你的理由充分,理应得到理赔,那么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违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做拒赔结论一般都是很慎重的,你应该结合事实对照条款看下你是否符合条件。
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也要秉着坦诚的态度,主动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等。再有,保险公司拒赔时,除了向保险公司本身进行投诉外,还有当地保监局的信访办、市保险同业公会的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甚至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法来解决。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1、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拒赔
根据法律的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有如实告知义务,新《保险法》实施后,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A16),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事故与投保险种不对应,保险公司拒赔
买什么样的保险,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寿险可以保疾病身故,也可以保意外身故;意外险则只能保障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最多有附加的意外医疗。有时候,被保险人遭遇的某一件事故,到底是否属于自己投保险种里的保险利益之一,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会有争议,双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此时,投保方当然要争取有利于自己的说法。
3、保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保险事故被列在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不仅仅是车险,寿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中都有“免责条款”。不同险种在此条表述中会有一定差别。比如,健康医疗险中通常将罹患艾滋病(AIDS)列为除外责任,将战争、核武器等导致的事故列为除外责任。家财险中通常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车险中通常把无证、非法证件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列入除外责任。
4、“观察期”免责,保险公司拒赔
健康保险常有免责期(或曰观察期、等待期)的规定,指的是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不同的产品责任观察期也不相同,如短期医疗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者1年。但免责期一般只在第一次投保时才设立,第二年开始在同一保险公司续保则不存在免责期了。
H. 江西丰城周云飞律师您好,工伤赔偿需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时的待遇。领取该两金必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结算其它工伤保险待遇不需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I. 出车祸请律师找保险公司赔偿,假如保险公司赔了我十万,律师收费应收取多少
涉及第三人不?车险还是意外险,车险赔基本的医疗伤残,误工,营养等还要看保的具体险种,意外险只赔残疾和医疗,看具体合同。先自己去找保险公司,看看他们赔多少,如果满意也不用找律师。不满意,可以先咨询,至于律师收费,各地可能些许不同,我们这里大概是标地额5%,案子不复杂的话,2-3也行了,最低2500但是估计2500找不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