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要咨询律师,如何才能免费咨询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效的法律咨询,基本上都是收费的。我们能遇到一些免费的服务,往往是律师为了展现自己的价值,然后让我们进一步考虑,要不要付费。不过这里还有两个方法,可以获得免费咨询,一个是全国检察机关服务热线12309,另外一个是各地的法律援助电话12348。
全国检察机关服务热线,本身可能没有咨询的义务,不过遇到心地善良的接听者,说不定会为你解答。如果对方没有时间,会告诉你咨询12348,也就是法律援助电话。这里可以咨询关于法律的问题,交通也不例外。
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真想咨询专业的法律知识,最好还是找律师,虽然需要付费,但是得到的答案更加精确。比如借钱能不能起诉,免费的可能会告诉你可以起诉,然后没有了下文。而那些收费解答,可能会顺带告诉你借钱的性质、有没有欠条、诉讼时效、诉讼程序等。
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大多数都是一分价钱一分货,想要得到优质的服务,最好还是花钱咨询。尤其是涉及到打官司的内容,付费咨询可以让我们对整个事件有清楚的了解。
1、既然已经做好了伤残鉴定,那诉讼的条件完全成熟了。上海的律师费用可能比较高,给你个建议:1、可以先支付2000-3000的办案费,等拿到赔偿款后按比例去赔,一般不会超过30%。2、可以按照你请求的标的的5-8%支付案件一审的律师费用。如果标的大于20万以上的,比例可以适当缩小。3、你的案件不大,而且比较简单,所以不必要聘请最好的律师,只要律师负责任,完全可以达到目的。
2、根据大陆的司法实践,只有对一些知识产权等有明确规定的案件才会让败诉者承担律师费。对交通事故案件,目前尚未有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先例。
3、保险公司应该在12.2万元的范围内无条件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至于第三者责任险,由于属于商业补充性质,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责任的。但是,机动车方承担完责任后,完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诉讼费承担的根本原则是败诉方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将在相应承担责任比例的范围内承担诉讼费,机动车方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诉讼费。如果法院认为原告告多了,也可以要求原告承担一定的诉讼费。
4、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已经构成伤残,受害人存在一定的精神伤害,可以按照残疾程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而言,十级伤残可要求3000-5000元,一级伤残可以要求30000-50000元。依此类推。
⑶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为:
(1)及时报案
请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或有条件的也可通过微信等方式报案,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您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请先拨打报警电话。
(2)查勘定损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将指派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提交索赔
索赔权益人根据保险公司告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保险公司及时对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及时通知索赔权益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审核计算
在索赔权益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索赔权益人/被保险人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5)领取赔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索赔权益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支付赔款,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理赔甚至可以被保险人授权直接将赔款转账至第三方。
⑷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四、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六、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七、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4)西宁交通保险理赔律师在线咨询扩展阅读:
交通事故中,由于所负责任不同,索赔的程序也不尽相同。但是最好立即保护现场,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会同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第三方)逐项清理、定损。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等。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负责赔偿。
⑸ 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
没有具体住院天数和鉴定结果,不好估计赔偿额,苏义飞律师把赔偿项目标准发给你:
赔偿项目标准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
6、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10、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13、其他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⑹ 交通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请问律师,我骑摩托车在县公路正常行驶,直行,轿车在乡村路直行行驶,我车速18,他轿车75他超速,刹车二十五米多,我由西向东,他由南向北,这种情况下他撞我后车轮,导致我腿,踝骨骨折,腰三四节大梁骨边缘骨折,额头十多厘米外伤缝合,后头皮十来米外伤缝合,蛛网膜下出血,我是无证驾驶,无牌照,无养路费,轿车就是强制保险,我第一时间昏迷,肇事者没救护我,我在医院期间他就来看望一次,也没有垫付医药费,我目前住院一个月零十天,责任书一直没下发交警,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责任是几成?而且我现在没有任何解决情况下,出院可以吗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