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险公司理赔员理赔时计算错误多赔了一千块钱,客户拒退怎么办,有必要起诉找律师吗
你告诉他,这是不当得利,应该退回,如果坚持不退,以后会上银行系统失信名单,请他仔细考虑。
② 我被汽车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理赔太少,该怎么办
你好,你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理赔的少,这个就只能和对方协商了,保险公司是根据保额赔付的,如果车主买的保额低,这个就只能让车主自己承担了。
③ 车险理赔,能否全赔或者赔多赔少,是不是投保人所卖保险公司派的定损员说了算
要看你买了什么险种,是否有指定修理厂之类的,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有车损险和不计免赔,你就不用花一分钱。
直接开到4s店,委托4s店代理你索赔就行,4S店为了修理费,保险公司为了4s店的保险业务。
你配合好4s提供需要的证件就好。
不撞人都很好解决。撞人的赔偿就很难介定了,比如精神损失费什么的。
④ 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的非常少怎么办
一、出了车祸怎么赔偿,车祸都有哪些赔偿
华律网
先等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之后在按比例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十)丧葬费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赔偿怎么算
(一)医疗费计算公式
这笔费用包括为恢复健康需要就医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按照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的当事人也可以到离案发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费用一并计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经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同意,擅自转院治疗的,对其因转院治疗增加的费用,将不予支持。但确有因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治疗条件不同意受害人转院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除外。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二)误工费与收入状况有关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有级别之分
据介绍,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其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交通住宿并非实报实销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一般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
关于住宿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或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的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应予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和出差伙食补助。
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时间。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四)残疾赔偿金有细致规定
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一项重要的费用。专家介绍,这笔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残疾赔偿金的总额。
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4)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五)老人子女如何得到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老人孩子的抚养费。依照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
其计算公式为: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7)、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3级为80%直至10级10%计算)
(六)死亡赔偿金依照收入水平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七)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九)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十一)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十二)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⑤ 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和保险公司的员工说的理赔金额不一样,这是为什么
理赔人员只是对你的损失进行认定,比如认定损失金额1000元;而保险公司理算人员会根据你的车的承保情况进行核算,比如你未承保不计免赔,就会增加免赔额20%。
⑥ 保险公司理赔员是主要干嘛,是不是把钱使劲往少了赔
你好、保险公司理赔员的工作主要是理赔,保多少赔多少
⑦ 如果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的少,能够起诉成功吗
我觉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的少是可以起诉,但能够起诉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保险公司也是按照保险条例来赔偿的,只要在保险条例内,应该是不会少赔你的,他们有专门的部门来核算保险理赔,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够决定理赔多少。
保险公司的各个条款以及保险合同上面的各个数据都是由保险行业的精算师来进行测算,基本上是对保险公司比较有利的,因为保险公司本来就是做生意的,也是以盈利为目的,当出险时只会按照保险条款来赔付,甚至会导出一大堆的免责条款,让他们有理由拒绝赔付,能够赔付已经算不错的了,还没有说一点都不赔。
总之保险公司赔偿少也都是他们能找出理由的,他们会说你误解了保险条款的意思,总之他们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搪塞,他们当然也能够找出各种条款来拒绝赔付,即使你起诉到法院也没有用,如果你真的想要去起诉的话,也不是一点成功的可能性没有。
⑧ 保险公司理赔员是主要干嘛,是不是把钱使劲往少了赔
保险理赔(1)
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理赔工作的程序一般是:审核保险单与有关单据,查勘灾害事故现场,确定灾害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受损财产是否保险标的,核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及确定和计算应赔付的金额等。
保险理赔(2)
保险理赔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受理索赔请求进行赔偿处理。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和责任时,必须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灭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例如:进行现场查询、审核被保险人提交的各种有关单证、估计损失、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并进行赔偿。
保险理赔(3)
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请求,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调查审核并予以赔偿的行为。理赔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具体表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⑨ 保险公司大概赔付多少
首先是看交警的事故认定,看你有没有责任和你的责任比例。
在这里简单说一下,如果你垫付了医疗费这些,而且这些费用比较多,想从保险公司那得到赔付的话。那你就要在交警的责任认定中需要承担事故责任,而且比例要大,最好是全责。
如果你没有垫付医疗费用这些或者是费用较少,不在乎保险公司赔不赔这点钱的话。你就最好被认定为没有责任。
然后,就是看你的交强险、第三者险保了没有。有其他网友做了解释,我就不再说了。
还有一点就是,在医院尽量采用医保用药;按保险赔偿标准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这些。这些东西的标准可以咨询你的保险业务员或者理赔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