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做车险销售的的,给客户打电话,客户要是不怎么愿意,我就不想跟客户说了,客户烦我也烦,不知道怎么
实习报告一、实习目的: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二、实习内容: 、了解保险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性质,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形成的体制,企业文化与发展史。 、了解保险企业内部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营销部之间管理与责权利的划分。 、了解财产保险公司在展业、承保、理赔等业务流程和熟悉主要险种和相关单证。 、了解太保保险公司在个险、团险、企业年金险营销中的主要环节、主要险种、相关单证。 、学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承保,其中包括安居综合保险、机损利损险、企业财产保险三、实习总结: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是我国最早设立的全国性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成立于 年,总部设于上海,为中国三大保险公司之一,其中产险类业务规模位居全国第二位。我们太平洋产险聊城中心支公司隶属山东分公司,成立于 年,在聊城七县市均有分支机构。自成立以来、诚信经营、稳健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连续多年被省公司评为“先进单位”在业务发展、内控管理、服务质量以及社会美誉度等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与支持。 年 月 号是我踏入太平洋保险公司XXX中心支公司的第一天。我怀着一份激动和好奇的心情来到中国太平洋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了大学以来的第二次实习实践活动。但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是我的毕业实习。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月的实践期,但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并且接触了很多优秀、积极工作、热爱生活的人,在这里我度过了一段快乐而又难忘的时光。咋眼看去,保险和我的专业压根儿挨不到边,但在里面学到很多东西对我终身受用。在学校我虽然学习的是会计专业但我这次的实习没有和我的专业有太大的关系,但是我觉得无论我们干哪一行都要把它做的最好。实习结束之际,我想从专业知识和人生价值两方面对这三个月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我实习的部门是业管部,还清晰的记得在刚来的那两天自己觉得非常的沮丧,因为公司的每个人都在不停忙自己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人理会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实习生,于是自己就很无聊的坐在那看一些资料和条款,背一些最基础的费率.看了几天的条款有点看烦了,对于一些词语跟本就不理解并且对其中的一些险种也是搞不清楚的,没有人对于我这种现象给我过多的解释,所以我就开始讨厌这样工作式的生活了,开始想念在学校的那些同学和朋友。回到家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母,他们就很认真的开导我说刚接触社会都是这样的,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个适应的过程,再说了你又是一个新人,你自己有什么不懂的事情就应该主动向老员工请教,你不问人家怎么知道你不会什么啊。经过了父母的开导于是自己突然就觉醒了,原来一直都是自己的方法不对啊.在第二天的时候我见一个姐姐不是很忙就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走到她的面前问到:姐姐你现在忙吗?她告诉我现在不是很忙,那我就接着说到我来了这么长时间了这两天一直都在那看条款,您现在不是很忙那你能教给我一些简单的事情吗?,那姐姐很爽快的说:你看了这么长时间的条款应该对于车险很熟悉了吧,那我现在就教给你摩托车的承保和它的出单吧。在这一天我学会了摩托车的出单,感觉这一天比我前几天学到的都要多而且更加的实用。其中我还了解到我们的任务就是: 、负责保险理赔业务的上传工作,沟通保险公司与本公司业务关系及工作事宜,熟练掌握保险业务知识; 、负责保险车辆的文件收集、整理被保险人理赔时所需要的真实有效的各项手续; 、定期为服务经理提供详细的保险报表; 、妥善保管保险理赔各种文件、证件; 、完成领导交的其他工作。其实机动车的承保和摩托车的承保的出单没有太大的区别,机动车承保的险种就是特别的多,摩托车只是一个交通强制险,而机动车有一个“神行车机动车综合险”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商业险”。在一开始我连商业险和交强的区别都分不清楚,以致于到现在我能熟练的出单子。到现在我才明白在我刚来的那两天为什么经理先让我看了几天的条款,因为你对自己的业务不熟悉的话根本就没有法向客户介绍险种,如果被客户问到你,自己什么也不知道那不就完了吗?在出单的过程中有些客户要把事情问的很明白,就拿我经常碰到的问题来举个例子吧:顾客就会说我不保交强可以吗?其实交强险是我国对机动车第三者强制的一种险种,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家庭的收入不断地增高人民的物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机动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代步工具,大大地提高了家庭生活的水平和质量,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风险和灾难:如车辆自身的风险、地理环境的风险、社会环境的风险、驾驶人员的风险以及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Ⅱ 保险行业:谁在打电话 电话销售保险的古往今来"
本文作为渠道系列的首篇,从笔者从事某大型保险公司电销渠道建设的行业经验出发,对电话销售保险,尤其是电销车险和电销寿险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在商业模式、销售原因、业务模式、成功秘诀以及制约因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指出电销渠道的崛起是为了适应新的保险监管形式、掌握客户资源以提升渠道控制力和盈利能力、以及促进行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过渡,不但对于市场投资者,而且对于刚发展或是未来欲发展该渠道的保险公司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Ⅲ 代理保险销售环节,需要人工上报可疑交易的情形有哪些
(一)提高反洗钱监测系统的监测质量
金融机构总部应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改变本单位内部信息不共享问题,尽快实现内部信息的共享通用,并逐步实现不同金融机构间账户信息的互通互连,提高金融机构间相互协作和资金监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功能设计,具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自动识别、信息完善、信息上报、管理查询等功能。科学设置系统各项识别指标及筛选条件,扩大业务系统覆盖范围,不断提高计算机数据挖掘、智能分析与识别技能,增强反洗钱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减少可疑交易漏报告、重复报送、垃圾信息多的问题。实现反洗钱监测系统与业务系统间的联通对接,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反洗钱监测系统提取可疑交易的数据质量,也适应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的超前监管,建立动态的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有效防范各种新业务带来的洗钱风险[4]。
(二)完善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
金融机构应参照监管部门制定的客观标准及指引,制订明确、精细化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操作指引和符合自身特点的可疑交易甄别流程[5],建立符合自身情况的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明确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对可疑交易报告的人工分析、干预机制。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所有环节的监测和分析流程,要在可疑交易报送前对交易数据严格落实逐级分析、审查制度,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对其关联实体、业务种类、经营状况等严格审查,合理判断可能存在的风险,报送过程中,应遵循完整准确性、技术性和保密性原则。建立对高风险客户资金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以客户群为监测对象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同时,要依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划分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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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在保险公司不做销售也要保险工号
你所说的保险工号是指的代理人工号,保险公司不做销售没有代理人工号,但保险公司都有员工工号
保险公司的工号分两种:一是代理人工号。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保险销售人员)从法律上讲,是属于代理关系,要真正成为保险代理人需要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公司发给该销售人员的展业证书,正规销售保险必须具备以上两证。该保险代理人为该公司代理销售保险业务是需要工号的,以便保险业务得处理。
二是员工工号。该保险公司的员工是指保险公司内部的、并签订有劳动合同的的正式员工,属于员工雇佣关系。该类人员与第一类人员在起性质上有本质得区别。一般不要上面的两证,对于要求高的保险公司才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4)未来保险销售还要不要人工打电话扩展阅读:
损失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受益人进行补偿。其含义为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受益人不能因保险金的给付获得额外利益。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遵循该原则,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估计,所以人身保险并不适用该原则,但亦有学者认为健康险的医疗费用亦应遵循,否则有不当得利之嫌。
保险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补偿或给付责任的基本原则。近因是保险标的损害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最起决定性的原因,而并不是指最近的原因。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则保险人应赔偿,如果近因属于除外责任或者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分摊原则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
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事故进行赔偿后,或者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造成推定全损后,依法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求偿的利益,获取的被保险人对受损投保标的的所有权。中国的保险法律法规要求,保险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侵权人索赔。
作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Ⅳ 保险推迟几天销售员会打电话吗
你自己的保险和别人没有什么关系,不要指望别人。自己记得交就好了,保险有60天的宽限期在60天之内交费都是有效的。
Ⅵ 保险营销打电话说什么
1,这个不叫电话销售,(电话销售的话,整个销售过程直接在电话里面就可完成)
一般销售分为
陌生(直接去挨家拜访,或者先打电话联系好,再去陌生人家拜访)
缘故(就是在熟人中销售)
转介绍(让认识你的人把你带到他的交友范围内)
2,中国人寿还是不错的,好歹国内保险界老大.
但林子大了,总有几颗坏苗.
前几年湖南宜章县的事影响很恶虐.如果你家在这附近,你可以放弃保险了.
这地方现在去展业比其他地方困难的多.
3,管理模式不清楚,如果谈人才培养机制,肯定是中国平安最好.
4,这个看你的推荐人,需要你自己感觉,就如果客户要选择好的代理人一样,你也要选择一个好的推荐人.这点很重要,注意和你的推荐人处理好关系.
5,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这个主要看你自己了.
一个好的保险代理人,会处理好这些事的。
未来十年,中国保险界的黄金十年,
保险难做,开始一年是最最艰难的.
最后:前途光明,道路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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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销售保险除了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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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只是为你做一种风险的转移,除了保障外,还有分红可以拿!交5年的话,就拿我们平安的(富贵一生)来说的话,你交了5年后,你以后就不用交,保终身,还有每2年返还一次,就是说你保100000的保额,每2年就可以拿9000,当然分红不算!后期的红利是可观的!
Ⅷ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今天打电话让我后天去面谈一下,是做销售的,可我实在想不起啥时投的简历了,要不要去啊
你好!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在招贤纳士,如果你自己都没想好要做什么,去了对你对公司都无益,所以建议你不去。
Ⅸ 打电话来卖保险的和自己到保险公司买有什么不同吗
1、销售方式不同。
电话销售保险是通过电话来完成保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
自己到保险公司买是直接面对面的咨询和成交。
2、价格上不同。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拥有电话直销车险牌照的公司,要求电话车险的销售都要集中管理,统一运营,其报价可以在国家最低7折限制下再下浮15%。
而直接去保险公司买是没有这个价格优势的。
3、业绩不同。
打电话的是电话营销,只能通过电话出单。和常见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不是一个销售渠道的。
如果去保险公司买,就不算他们电话营销的业绩了。
4、服务不同。
打电话卖的保险比较简单,产品种类比较少,后期的服务的话,需要自己打客服热线电话联系人给你服务。
自身去保险公司了解会受到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