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的程序就是在刚开始出车祸之后,立刻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然后就是收集证据之后让保险公司来定损,定了损失之后也需要提交相关的一些资料,然后直接走理赔程序就可以了,整体来说非常的方便而且简单。
2. 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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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
您好!
理赔有其严格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再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2、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审查单证,确定赔偿责任。
3、核算损失。通过调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4、损余处理。这是针对财产保险而言的,主要是对受损标的残余物资的利用。
5、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6、保险公司行使代为求偿权。
3. 什么是保险理赔简述保险理赔的程序
一、什么是保险理赔调查
保险理赔调查是指案件处理人员结合保险条款及事故发生经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为进一步理清事实、确定保险责任,而进行的调查走访、搜集证据资料等理赔工作。广义的理赔调查也包括医疗跟踪。
案件处理人员对于需要进行保险理赔调查的案件,应根据案情经过,在明确调查对象、调查重点及调查方式后,提交开展调查工作。
保险理赔调查分为及时报案调查和非及时报案调查:
(一)及时报案调查的案件是指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案的案件或被保险人尚在住院治疗中的案件。此类案件要求案件处理人员及时介入,大量收集第一手理赔资料,并结合案件情况,不断调整调查计划,跟进案件进程,以帮助作出准确理赔决定。
(二)非及时报案调查的案件一般指事故现场已经清理,被保险人相关治疗、善后工作已经结束,但案件处理人员在理赔过程中发现可疑疑点提请调查的案件。此类案件的调查,一般为针对性的调查,主要在于核实相关资料证明是否符合事实经过。
二、怎样进行保险理赔调查
进行保险理赔调查一般来说要符合下列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重点调查原则以及统筹规划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
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是追求利益的金融企业,特别是近两年,保险公司在上市和盈利的压力下,更注重成本的控制,理赔调查也不例外,也要注意投入与产出的关系,除考虑调查成本与赔付的金额的关系外,还要制定调查最佳路线和计划。
(二)重点调查原则
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采用的重点调查标准为:
1、需要现场调查的;
2、在同一保险事故死伤三人以上的或者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
3、预计身故给付5万元、残疾给付3万元、医疗费用型给付1万元、医疗津贴型给付超过常规住院时间的;
4、合同成立2年内死亡,且给付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5、难以用客观指标、仪器确定残疾的;
6、重大理赔案件给付后需跟踪调查的;
7、存在恶意投保、保险欺诈、保险犯罪或其他责任免除可能的;
8、上级理赔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
(三)统筹规划原则
在理赔调查实务操作中,一次性调查成功的不是很多,许多案件调查中原先制订的调查计划可能存在漏洞,这时就需要分析,对调查计划做及时调整。
如许多重大疾病死亡案件,可能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不完善的,原先检查和治疗的医院是异地或其他姓名,这就需要理赔调查人员在理赔调查过程中有新发现,随案情发生变化及时调整计划,还要确认有无忽略的线索。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保险理赔调查”、“怎样进行保险理赔调查”相关问题的解答。随着近年来我国保险欺诈案件的日益增长,对一些保险事故进行理赔调查显得非常必要。但现实生活中,不少保险人在理赔调查这方面缺乏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从而使保险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而,如果您遇到了保险理赔调查的事宜,不妨委托专业的保险理赔律师进行,让他们帮您处理调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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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险理赔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保险理赔的一般程序为:
(1)出险通知。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要立即通过口头或函电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填写“出险登记簿”;
(2)损失检验。保险公司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派员勘查现场,对受损标的进行检验,以便准确取得损失的原因、受损情况和受损程度等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审核各项单证。包括:审查保险单的有效性;除保险单的有关单证需首先审查以外,对其他有关单证也必须予以审核。
(4)核实损失原因。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案情可考虑进一步核实原因,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检验部门复证。
(5)核定损失程度和数额,赔付结案。当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肯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则要进一步核定损失程度,具体计算应赔数额,予以赔偿或给付。
5. 车辆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呢
车辆保险理赔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 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 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 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6. 保险公司理赔程序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
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复杂,一般不超过40天,所有的程序应该全部走完。当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首先我们需要报案,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然后在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人。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的话,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及时的打电话报案才行。
最后一步就是签字了,假如说我们对保险公司给出的这个修理清单没有任何争议的话,那我们就需要在这个单子上面签字,而这个单子其实也是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一个重要依据。当然,如果你觉得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签字,在签了字之后,车辆就可以送过去进行维修了。总的来说就是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以及报警,千万不可以上次做主挪动车辆或者是改变事故现场,否则保险公司是有权利拒绝赔付的。
7. 什么是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或者损害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赔付的行为。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一个关键环节和具体表现,为了保证理赔工作迅速、准确、合理,保险法对理赔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险理赔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包范围内等。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