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到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和修理厂共同定价,由对方支付,另由对方和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和自己共同商定一个价格也由对方支付。
Ⅱ 保险理赔的问题
1.甲赔5万。乙赔10万
2.这个先要搞清楚住院保险是报销型的还是给付型的。如果是报销型的只能报一家保险公司。不够再找另一家保险公司报。如果是给付型的。每天固定给钱的那种就两家公司都要给。
3.你这里说的保障是指身故保障吧?甲赔15万。乙赔5万。丙赔3万
你的疑问其实就是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后的赔付问题吧。?所有保险都只有两种赔付方式 一种是报销型的。就是拿发票去保险公司换钱。另一种是给付型的。有证明就可以一次性把保险金额拿出来的。
一般报销型的出现在医疗和住院的情况下比较多。在一家保险公司报销后如果金额全部报完那就不可以去另一家保险公司报。未报完可以拿已报的发票和原发票去另一家公司报。。。
给付型的多出现在身故 残疾 分红的产品上。一但出事故一次性赔偿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公司不冲突。都有得赔
希望采纳
Ⅲ 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伤,保险公司是否有赔偿,关键就是看在这起事故中,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是自己的全责,那么除非你有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不然是得不到赔偿的,如是对方全责,这保险公司就有的赔了。但还要注意一点,保险公司对于非医保用药有严格的限制。从以上你的描述,车主已经和别人去打官司了,应当可以判定是对方负有一定的责任了。保险公司在赔偿人伤这方面有许多方面的限制和要求,按正常来说,比如说,我在事故中脚被撞断了,需要用钢板来固定,等骨头恢复完之后,要再把钢板取出,当然要做两个手术,所造成的费用都是一次事故引起的,所以按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要赔这笔费用的。只是举个例子,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不可能都是一样的情况,如果说前后两次手术都是因为事故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我想,保险公司在你单证齐全的情况下,是会赔偿这个费用的。
个人建议,保险公司有个理赔部,下面有个医疗审核岗,你有什么具体的问题,最好是要当面过去问清楚会好一点,这会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一般只要是对方全责的话,就算保险公司赔偿不足,你还可以叫对方车方来付这个差价,事故是它的责任,就是让它来承担,实在不行就只好找法律程序了。
还有,如果你亲戚是帮人开车,假设为雇佣关系的话,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发生的这种事故,本车的车主也有这方面的义务,这应当算是工伤 。除非你亲戚有酒后驾驶,违单行车等违规行为。
以上就是一个小小的建议,最好还是找当地的保险公司问,这样才不会有差错,愿你的亲戚早日康复!
Ⅳ 保险公司赔偿问题。
是否属于先天性疾病,可查看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保险的承保的是面向未来不确定的风险,目前市场上各类人身险条款一般均将先天性疾病属于不保风险,并在免责条款中将其剔除。据我了解,中国境内学平险业务中尚无承保先天性疾病的产品,本案所涉条款中必然有先天性疾病责任免除的规定。从保险理赔角度,保险公司拒赔是正常的。
但从保险诉讼上来看,保险立法保护被保险人的倾向明显,细节影响胜负,如保险公司对学平险的承保形式、是否询问、对免责条款是否告知等均可能导致该条款无效,此类案件胜诉案例亦比比皆是,保险诉讼极为专业,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咨询保险专业律师意见。
Ⅳ 有关保险理赔问题
1、你没有对2家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的权利。医疗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也就是说,2家保险公司赔偿的总额不能超过你实际发生的可保险医疗费用。
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先向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保险额度不够,剩余的部分再向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至于发票原件问题,你可以把发票分成2部分,2部分都分别在2个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内,然后分别向2家保险公司理赔。这样的话,2家保险公司都有原件了。
3、如果一张发票的金额太大,超过了2个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你可以在一家保险公司先申请理赔,理赔时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可以让保险公司看一下原件,然后把发票复印件留给保险公司。对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总之,一般来说,第2种方法基本上可以应付你这种情况,关键是怎么根据2家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合理分配手中的发票。
Ⅵ 有关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理赔问题
1.从公司角度看,完全可以不赔付,因为合同上写明的,起诉也没有用处
但如果从道德角度看的话,应该赔,这样的案例在前些日子出现过一个。
2.保险里面有一个近因原则,如果颅内感染是因为意外引起的,公司就该赔付。
Ⅶ 我国保险理赔存在哪些问题
保险理赔,是指当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出现合同规定的损失后,理赔人员把各种单证和责任审核后,把保险金赔付给客户的一个过程,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补偿的表现形式就是理赔。近年来,国内的保险公司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目前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公司并没有达到让人满意的理想状态,一方面,很多客户出险后得不到赔偿,纷纷抱怨“理赔越来越难”,导致理赔风险逐年加大;另一方面,理赔工作还不够完善,存在不少漏洞,导致保险资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尽快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提高信誉、打造核心竞争力是当前各公司理性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
(一)理赔准备难
理赔准备,就是客户在出险后通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在理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单证准备、理赔资料准备、理赔证据准备、损失核算准备等。我国的保险理赔在理赔准备阶段就充满了各种困难因素。首先,由于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比较关心客户是否缴清了该交的费用,而且保险公司是以大数法则为营业规则的,所以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对每个保险客户的单证、资料准备齐全,一旦出险后,很难准备好所要的单证和资料。其次,为了准确核算损失,公司还要派出人员到出险现场进行查勘,审核责任,然后取证,为下一步的损失核算工作做好准备。第三,虽然上明确要求,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可实际上,有些被保险人根本没有在出险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人的意识。加之有的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和事故当事人的不良动机,使得保险责任很难认定,损失不好核算。第四,为了精确的认定保险责任,核定损失,防止骗保骗赔现象的发生,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制定严谨的理赔程序,依据交通、气象、公检法等国家权威部门或关联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理赔处理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各种部门有为保险公司出示证明的义务,加上证明人员的办事效率不高,使得取得证明文件的手续过于繁琐,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带来了较多的麻烦。
(二)理赔速度慢
评价理赔效率的高低,速度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因为客户出险后,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及时赔付以降低损失。通过分析得出,对理赔的各个环节,用“理赔速度”这个概念可以比较全面的反应出一个公司的理赔服务水平。一个案件从保险事故发生到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包含出险、报案、查勘、立案、核赔、结案、赔款支付等多个环节和时间点,而且规定:各出险案件从出险到报案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理赔速度”是指从出险到赔款支付这个完整的时间段。而我国的“理赔速度”不是很理想,很多保险客户的案件从出险到得到赔款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这严重的违反了保险法的结案后10天赔付的规定,理赔速度不尽如人意。
(三)准确赔付难
现行保险公司的理赔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这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面的结果。有些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减少支出而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故意进行少赔、限赔、或拖赔;而一些保险公司则为了占领市场份额,塑造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挽留更多的客户,对客户的请求一概赔付,以致滥赔;投保人方面,道德风险泛滥。有时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自己制造出险情况,骗取保险金;或者自己制造条件,把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谎称是保险责任,以此欺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由于处于被动,再加上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面对各方面的保险欺诈,他们都无能为力,导致骗赔泛滥,无法准确赔付。
二、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每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和保护。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制定新的约束保险理赔的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理赔基本上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定,使得在理赔方面的漏洞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赔付率急速上升。另外,保险公司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担心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很多情况下不敢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理赔的矛盾问题,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出问题时都私了,从而埋下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祸根,大大的增加了理赔风险。
(二)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原则是保险的第一原则,只有诚信,才能让社会和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才能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险业的发展。然而,我国保险业诚信环境不是十分理想。首先,保险公司信用度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保非常容易,有些素质较低的业务员为了业绩,不惜欺骗隐瞒客户,损害保险业的形象;第二,理赔程序烦琐。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繁琐,环节众多,而且存在惜赔、拒赔现象;第三,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已经确定赔款责任之后10天之内必须把赔款金额付给客户。而大多保险公司都没有严格履行赔款时限的义务,许多赔款的时限都超出了保险法的规定。其次,投保人也存在诚信问题,其中犹为严重的就是欺诈。投保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一切条件,制造出险来欺骗保险公司。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而且已经成为保险人最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
(三)缺乏高素质的保险人才
保险理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保险标的涉及面广,而且标的风险的组成因素也十分复杂,所以调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辨别真伪能力。而现有部分理赔人员不具备这种知识和能力,使得在理赔过程中无能为力,办事效率很低。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另外,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和责任免除的情况。但是,部分业务员在展业时,没有履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义务,有的更误导投保人投保,只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得到多少赔偿,而对一些限制性条款及责任免除条款则讲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人的预期,产生矛盾,导致理赔难。
Ⅷ 意外保险理赔时要回答什么问题
按你说的意思,是专门购买的这种团体意外保险。
那么应该在一出险住院,就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并保留相关住院治疗的单据、凭证。
一般都是向保险公司客服报案,公司客服人员会记录和指导你下一步如何去做。
听你的意思是还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不管是否能够得到赔偿,都应该赶紧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的内容包括你投保的保险的名称,你是哪里的客户,什么原因住院,现在哪里治疗等等。在客服人员的指导下,等治疗结束后,带齐相关资料(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会告知)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柜面办理理赔。
Ⅸ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问题
不能理赔的,保险条例中写着呢,你看一下你保单中的条款就找到了。出现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24小时内必须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是不予理赔的。
以后记得,一定先报警,然后马上报保险,还要保护好现场,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拨打120来急救,伤员由120来处理,你要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勘察完现场才能挪动车辆。
Ⅹ 保险公司审查理赔问题.
没用身份证、没用真名,保险公司是查不到您的过往病历的。而且保险公司一般对门诊病历审查不是很严格,主要是核查住院病历。
需要提醒您,您在投保时如果不如实填写,今后出险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根据其他信息判断出您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根据我的经验,如果您的病是那种比较难以启齿的病的话,痊愈后应该对身体影响不太大。实在比较担心的话,您可以先去医院做个常规体检。没有问题的话您就可以放心投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