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Ⅱ 受害者 向保险公司索赔
交通肇事后,被保险人赔偿受害者损失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索赔数额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和实际赔偿数额为限。
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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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在一个事故中,有多个受害者。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呢
是否赔付要看选择的保险产品和类型。
关于事故赔偿原则是:
(一)强制保险优先、全额赔偿的原则。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是建立交通事故损失的社会救济机制,有效、快捷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规定,一是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应直接进行赔偿。虽然强制保险的投保人是机动车方,保险公司与受害人没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但保险公司仍应履行直接向受害人赔偿的法律义务。
(二)商业保险按责任划分赔偿的原则。相对于强制保险的优先赔偿原则,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在强制保险优先赔偿后,当事人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有效弥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投保方机动车辆在事故责任过错,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方式。商业保险的特点是投保机动车辆有多大责任,保险公司就按比例赔偿多少损失。
(三)利益均衡不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原则。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类型分别有保险责任限额,强制保险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的规定,医疗费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0元;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约定。因为上述保险限额的限制,同一事故中如果多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损失数额远远高于保险公司赔偿数额的上限时,因诉讼主体的不同当事人先后提起诉讼而又不能合并审理的情况下,对保险金如何进行分配,成为实践中颇为棘手的问题。
Ⅳ 保险公司赔的钱是车主还是受害人
纠正一个误区
你家是肇事车撞的,你只针对撞你的车主,你要多钱就是多钱,只要不是天价,他不能不赔。
他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是替他陪你的,和你没有直接关系,你完全可以不吊他,他爱赔不赔是他和买他保险的顾客的事情。你只要咬定自己满意的赔偿金额就好了。
况且你这种家庭建筑损失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你就是开口要10000.保险公司也会往下压8000的,你就是开口要20000.他没准就压成15000.他也不晓得到底哪个金额合理,相信我。
至于赔的钱你是没资格跟保险公司要的,因为保险公司只针对他的顾客,即撞你家的人买了他的保险。
支付赔款也只可以支付给车主的。
一般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你先通知交警或者派出所,有相关部门作证备案留底。然后扣住车子不放,问车主要到赔偿金额,至于车主爱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多少,车主拿到多少赔款,他们爱怎么搞怎么搞。与你无关。
我想他既然敢给你1500了事,也就没什么把柄在你手里了。
你最好想办法弄住他,根据自身情况用些非常手段。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Ⅳ 交通事故赔偿要受害人去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投保公司、涉案金额、伤者是否定残来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5)保险公司理赔受害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Ⅵ 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受害者
每个保险公司的政策不同,所以规定是不一样的
Ⅶ 保险公司对伤着理赔后肇事者还有义务对受害者赔付吗
这得具体分析:
1.保险公司承担了保险责任范围内所有的事项,满足了受害者的要求,那就没义务了;
2.经公判决后,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的部分,肇事者还需要赔偿。
一般比较重大的事故,保险公司不可能完全赔偿满足伤者,一般还会有其他的一些赔偿,而这些就需要肇事者自己承担,所以针对于你所提问的问题,应该是比较重大的事故,那肇事者还得需要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范围外的部分。
Ⅷ 保险公司理赔是真接给受害人嘛
一般来说,各地处理此类案件方式不一。有的地方法院会将交强险与商业险一并处理;有的地方只将交强险与交通事故一并处理,然后由肇事方与保险公司根据商业险结算。
不管怎么说,交强险部分,保险公司的钱会直接通过法院或直接给受害人的;至于商业险,如果法院是一并处理,在一个判决书中明确的,就以判决书内容一并操作,如是单独处理的,则只能由肇事人与保险公司理赔后再给受害人,但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到保险公司对这部分钱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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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保险公司赔付时,是给受害者赔,还是给
: 由受害者提供给保险公司账户,后保险公司确认后打给受害者,如果是车主自己去报的就会打给车主。
Ⅹ 车祸受害者想要一份保险公司的理赔明细,但保险公司不给,怎么办
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如果扔不满意可以拨打保险行业协会或者银保监会的电话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