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年受灾,18年理赔。钱打过来了,但金额合作社不同意,保险公司经理说协商,现在还没协商好。
在这里没有人能解决。
㈡ 车子出险了,修车金额大于车辆损失险金额,但是保险公司不按全损金额赔,该怎么办
遇到你这种情况,如果说你对他的赔偿方案并不是很满意,可以向保监会进行投诉,他这个车险包括这家车险公司,让保监会给你一个呃,清楚明确的赔偿方案,因为保监会时常会监察各个保险公司的出险情况以及理赔情况。
㈢ 保险退保时是填和保险公司协商好金额退吗
退保一般退回的是保险的现金价值,这部分一般不用通过协商,在保险合同里已经规定好了
㈣ 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都签字了,但是上面有赔偿金额5000,双方到保险公司协商的是38602已经签字,
有保险的自然有保险公司出面解决,个人赔偿金保险公司不负责
㈤ 出现事故了,保险公司的人来看了,双方也协商好,保险公司赔偿还需要事故认定书吗
保险公司应理赔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在认定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赔偿问题,属于一种合法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双方协商赔偿后,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事故责任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但是,保险公司应当理赔并不是说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双方协议的内容来赔偿,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在按照交警认定的责任的基础上,还需要审查当事人协议赔偿的内容、金额是否合理、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票据等。如果不符合保险理赔要求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某些项目或金额不予理赔。
所以,作为事故的当事人,应该尽量在交警主持下进行协商,由交警部门协助判断赔偿项目是否可以得到保险公怀的理赔,以减少因保险公司理赔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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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中的赔尝金额 保险公司会赔付多少
如果保险公司未参加协商,其不会认可你们协商意见的。
按照《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六条 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最好办法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事故报告,对方治疗终结后提起诉讼,最终处理。
㈦ 和保险公司理赔时谈好赔偿金额后来可以更改吗
1、当时应该是有相应的理赔协议,这个在法律上来讲是有效的,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推翻。
2、如果现在与已签订理赔协议时的客观实际出现较大变化(损失程序、责任认定前后差异较大),那可以进行更改。
㈧ 汽车发生单方肇事事故,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金额,没有达成一致,保险公司说他们申请调查,做鉴定,请问他
保险公司是要定损,派出理赔勘查员调查,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向保险监督协会进行申诉。
㈨ 跟车主协商好啦理赔金额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吗
此类保险属于补偿性质的,若您的损失已经得到应有的补偿那么就不能找保险公司赔偿了,祝您平安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