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财产保险赔付的问题,请高手帮忙解决一下回答得好我追加分数
LZ要做这道题,首先要理解财产险赔付的本质,即损失多少,赔付多少。
因此,95万元是必须赔付的费用,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其次“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要费用8万元”
这个是 主动减损的经费,不在100万额度内。保险法中鼓励企业主动减少损失,这也是一种良性经济的代表,因而可以获得赔付。
“估价合理费用2万元”
这部分费用本来就应该由保险公司负担,本案例中相当于企业代付,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进行偿还。
因而赔付金额为95+8+2=105万元。
㈡ 关于财产保险公司费用管理的探讨
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想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提升自身的保险经营能力,而核保是前提。本文通过保险经营思想、核保制度建设、核保工作流程和核保人员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刍议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保险经营中的核保核赔,又简称两核,是保险经营的核心环节,两核流程是保险企业的核心流程,核保更是处于两核的中心地位。特别是面对财产保险市场费率持续低迷、车险市场受费率放开后因无序竞争导致辆均保费急剧下降的紧迫形势,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想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提升自身的保险经营能力,而在这个过程中,核保是前提,没有核保,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就无从谈起。本文拟对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工作做一些探讨。一、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存在的问题1、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长期以来,重速度轻效益、重规模轻管理的现象在计划经济时期相当普遍,而时至今日,这一顽症仍未得到彻底根治,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对基层公司的考核,普遍采用薪酬费用与保费、利润挂钩的办法,特别是倾向保费考核,保费、利润约为七比三甚至更高,造成的后果是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生存、要发展,首先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保费,没有保费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因此“跑马占荒”、不重质量重数量地追求市场份额等不理性现象也就势在难免,从而开展的保险业务中,垃圾业务、亏损业务为数不少,经营效益此长彼消。2、核保制度不健全。基层财产保险公司要做好核保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核保制度,完善核保管理。但我国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制度尚有许多不足,首先是无制度机制的保证,核保核赔与展业的分离,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来说应该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核保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尽健全和完善,而基层公司所特有的服从和观望特点,决定了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制度建设相对而言更为落后;其次是无运行机制的保证,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实施核保权限上收政策,部分基层财产保险公司不再设置专业的核保部门,核保职能挂靠在核赔部门或展业部门,甚至没有专职的核保人员,无法确保核保工作独立有效地运行;第三是无考核机制的保证,因为制度建设落后、职责不清,带来的是考核机制的实施难度,在许多基层财产保险公司,如何考核核保人员,是管理人员的一个两难境地,最难办的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如果激励程度高了,难以平抑展业部门的怨言,如果激励程度低了,难以留住优秀的核保人员,再就是许多基层财产保险公司都存在的业务压力问题,为了能够完成上级公司考核的各项任务指标,普遍实行“全员展业”政策,公司不但对一线展业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而且对核保人员的工资、奖金、甚至福利部分与个人保费任务挂钩,迫于利益驱动,核保人员难免失衡,为了确保自己完成考核任务,容易产生核保把关不严的情况。3、核保流程不完善、不合理。真正意义上的核保主要包括:投保人资格的核查,即审核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审核;保险金额核查;审核适用费率是否正确、合理;被保险人的信誉审核。而实际工作中,各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工作普遍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只注重保险要素齐全与否,而不考虑保险利益、标的风险、费率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可以承保和如何控制承保风险等深层次问题,且由于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没有一套核保流程实施方案,对各项业务尤其是高风险标的的承保没有具体规定,核保人员无规可循,核保时对经办人员的承保意见听之任之,不能有效制约和把关,每天核保形同日常业务质量检查,甚至是事后核保,并没有充分挖掘核保机制的内涵和完全发挥核保岗位的真正职能。4、核保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核保是一门综合技术,要求专门知识和人才。但在基层财产保险公司中负责核保工作的人员中,却存在老、少、残现象。为数不少的基层财产保险公司,将一些面临退休员工、新进员工甚至是无法胜任其它工作的员工放在核保工作岗位上,造成的不良结果是,核保人员和展业人员关系不融洽,或外行管内行,从而严重影响了核保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的解决办法1、保险经营思想的转变。良好的经营效益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也是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而适度的规模是实现一定经营效益的前提,各基层财产保险公司应在坚持效益优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优质业务规模,实现有效保费的增长,从而真正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协调发展。首先是上层公司特别是最高决策层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因为它的观念决定着公司的经营思路和方向,影响着公司内部各项运行政策的制定,也直接影响到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和业务经营政策,也就决定了业务核保的政策方向和风格,因此要坚持“效益第一”的观念,对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考核指标一切以效益为前提,从经营思想理念上确立业务核保的重要性;其次是要有明确的经营目标,也就是说要明白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什么,是急功近利不顾效益盲目追求眼前市场份额,还是稳扎稳打注重成果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所有这些,商业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都作了肯定的回答,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偏离这个目标。2、核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包括建立、完善和实施核保管理制度;实施独立核保人制度,对专业核保人进行管理和考核;参照或制定《各险种核保细则》,建立切实可行的核保依据;执行统一法人制度、落实核保权限管理制度。首先是核保管理制度建设,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制度建设,有一个遵从的原则,既要遵循和服从于上级公司的核保管理制度,也要结合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建立、健全核保管理制度;其次是实施独立核保人制度,将核保与展业部门脱离,以使核保工作能够独立、有效、充分地发挥控制经营风险的作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专业核保制度,核保部门或人员作为公司的风险管理执行者,负责鉴别承保业务的优劣,做出有利于公司的选择对待,同时与展业部门又相互关联,展业部门通过展业活动,了解和获悉潜在客户的风险状况,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保险服务,与此同时,展业部门将客户的核保资料、要求以及其他的市场信息提供给核保部门或人员,核保人员根据这些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然后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保险报价,并且核保人员的薪酬与核保效率及风险控制质量直接挂钩;第三,参照或制定《各险种核保细则》,核保细则的关键在于其可操作性,这就要求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效益性,保险企业追求效益的内因决定了这是核保的出发点和终结点,企业的经营要对员工和股东负责,更要对客户和社会负责,没有效益,一切都是空谈,因此,核保细则的制定和落实都要以效益为原则。二是可控性,选择了什么样的客户,就是选择了什么样的风险,因此,一定要量力而行,以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为标准和尺度,不能不计后果地盲目选择。三是要有可操作性,通过数据分析找到规律性后,应该将其反映在核保细则中,从而根据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承保条件,核保细则应该严格依据规律,针对性要强,并且还应该考虑市场环境因素,要切合实际,否则,制定出来的细则要么只是讲原则,满篇都是空话套话,实际无法操作;要么随意性很大,核保人员怎么做都可以,因此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四,执行统一法人制度、落实核保权限管理制度,现阶段,各财产保险公司都实行统一法人体制,这就要求基层公司严格按照统一法人体制的要求,根据授权范围和大小规范进进行各项保险业务操作,特别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高度规范标准的核保,才能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从根本上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3、核保工作流程的完善。核保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进行的业务流程,就是核保流程,实际也就是对承保标的的风险管理过程。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对业务的核保不外乎是事前核保、事中核保和事后核保三种方式,因此核保工作流程的完善,就是围绕以上三个环节进行。首先是事前核保,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识别风险的方法很多,例如,可以通过现场实地勘查、分析被保险人财务报表、交流座谈或询问答卷、从风险管理咨询顾问和其他来源来识别承保标的潜在的损失风险,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利用概率统计理论,估计和预测所有可能引起损失的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主要包括损失概率的估测和损失程度即损失金额概率分布、损失期望值、损失幅度等的估测,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和报表,包括承保理赔历史数据,把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过程及结果用数据量化,并通过报表的组合进行分析,继而寻找潜在风险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承保的选择;其次是事中核保,包括风险评价和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基层财产保险公司的实际核保工作中,风险管理技术的方法主要有提高保险费率、不足额承保、规定免赔率(额)、运用商业分保机制分散承保风险等;第三,事后核保,就是对事前、事后核保管理效果的综合评价,即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可以根据防灾防损和理赔工作积累的针对各承保标的风险状况、灾情资料和理赔数据,实施“黑名单”、“灰名单”和“白名单”等预警机制,对“黑名单”中列明的承保标的要严格限制承保,对“灰名单”中列明的承保标的要提高承保条件酌情承保,对“白名单”列明的承保标的则可以降低承保条件,采取优惠政策承保,以巩固和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从而通过新一轮的核保流程,进行新的保险标的选择和风险控制流程。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事前、事中和事后核保,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先后顺序,而是一个不断变化、循环流转的风险管理过程。4、核保人员队伍的培养。基层财产保险公司核保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还是要有一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高度责任心的核保人员队伍,方法再好,最终还要由人来实施,因此,核保人员队伍建设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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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财产保险理赔服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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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是多方位、多层次的。它不仅包括服务理念的创新,服务手段的创新,还包括制度的创新。
(一)保险服务理念的创新
服务理念的核心在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该从以业务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公司的一切活动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营销、保险理赔等皆以客户至上为原则。
注重服务理念的保险产品设计要反映客户的需求与偏好,应时而变。消费者的需要产生于消费者的主观偏好与所处环境的客观状态两个方面。不同的消费者由于年龄、性别、民族、文化水平、成长历程,以及所处的人文环境等多重变量导致了作为独立个体的消费者的偏好差异很大。随着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的改变,消费者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例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家庭结构的改变,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新的风险与新的保险需求将不断涌现。在现阶段,人们急需的保险品种包括老人护理保险、医疗意外事故保险、特殊疾病保险、贷款人信用保险、人体器官特殊功能保险等。这些险种,在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经营中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虽然个别险种已在一些保险公司中试办,但离市场要求还相差甚远。
注重服务理念的保险营销应从传统的交易性推销转变为关系营销。交易性推销强调获得销售定单,忽视销售以后的时期。关系营销强调产品或劳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买卖双方是伙伴关系。关系营销是买卖双方为减少冲突、促进双方利益关系的长期协议。通过伙伴关系,买主应该得到有质量保证的产品和劳务,供应商负责确保买主的订单。这种伙伴关系能确保买卖双方在彼此都满意的价格下长期获益。应用关系营销的营销哲学在于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拥有忠诚的消费者是企业保持长期成功的关键。在高度竞争的环境中,保持现有客户比开发新客户带来的效益更加显著。贝恩顾问公司调查了很多行业后发现,若维护忠诚消费者的努力增加5%,企业收入可增长25%-100%。这种情况在提供复杂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努力维护忠诚客户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维护忠诚客户取得的成效直接影响对新客源的开发;随着时间的推移,忠诚的客户会逐步增加其消费的规模与数量,例如,某人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后,可能会到该公司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或其他险种;为长期客户提供服务的成本比较低廉,这些消费者对公司的做法和规章制度都很熟悉,耗用的资源因而会相应减少。忠诚的消费者是最好的“口头宣传队”。据西方企业界调查,客户从某一个企业转向另一个企业的原因,70%是服务质量问题,业务人员怠慢一位顾客,会影响40位潜在客户,而一个满意客户会带来8笔潜在生意,其中,至少会有1笔成交。在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用服务来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才是上策。
注重服务理念的理赔要求快速、准确、及时、周到,不惜赔、不滥赔。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补偿的表现形式就是理赔。理赔服务使遭受损失的企业绝处逢生,使惨遭不幸的家庭重建幸福。对于保户来说,他们购买保险最关心的莫过于出了事故能否得到赔付,赔付是否及时准确。国内保险市场普遍存在“投保和理赔两张脸”的现象,这也是保户对保险业不满的主要原因。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理赔程序包括报案、登记、调查取证、提供要件、做卷、复核、审批等。其中只有2—3项需要保户直接参与。但从报案登记开始,保险公司的人不一定马上就进入调查取证的阶段,需要集中安排时间才能进行,这就无形中延误了理赔的进程。调查取证回来,是否马上做卷,做卷之后是否随即复核,复核完是否立即审批,期间都可能发生拖延的现象,日积月累,便形成了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保险理赔缓慢而且麻烦的抱怨。如果保险公司真正树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这些现象都应该逐渐根除。
除此以外,对服务理念的贯彻还体现在保险的延伸服务领域。保险延伸服务就是普通保险服务的一种延伸,是保险公司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扩大为客户提供保险责任以外的附加服务,如风险咨询、风险管理、防灾防损等。如与信贷消费有关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和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一些有关投资咨询、理财顾问、信息交流等方面延伸服务。与养老、医疗保险相关的保险延伸服务包括定期免费体检、健康咨询、附加康复护理等。欧美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甚至有自己的急救医院、康复中心,客户可以在那里享受优惠的服务,投保数额大的客户还可享受免费疗养。保险延伸服务已成为国外各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手段。
(二)保险服务手段的创新
由于我国保险事业才刚刚起步,与国外保险业的百年历史相比,我们的差距还很大。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发挥后发优势,学习外国保险公司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要结合具体的发展阶段与社会文化环境,创造属于自己的服务特色。
通过引进学习国外保险公司的先进服务手段,巧借他山之石,国内的保险服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率先引入个人营销员制度,国内保险公司纷纷效仿,开拓了寿险业的蓬勃发展势头。在友邦保险公司陆续推出海外交费、海外理赔、美国国际支援服务、电脑度身定做保单服务、全国范围全年24小时免费查询电话、网上服务、电话自动应答查询服务、一站式服务后不久,其他国内的保险公司也迅速跟上。
当然,外资保险公司自身也在不断的创新之中,新的服务技术层出不穷。比如国外的一份寿险保单是一张IC卡大小的刷卡,小卡内存了该保单的全部保险条款、交费情况、现金价值等,可用于理赔、兑付、借款,甚至信用担保、请求紧急援助等,在互联网的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通用。而我们的保单还在采用单证形式,给保户的携带、收存带来很多不便。而无纸化是未来的必然趋势。另外,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也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力图让客户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投保、咨询。但与国外成熟的电子商务相比,我们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例如:美国全国保险公司为了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决定将互联网与公司同客户交流的其他渠道进行整合,如电话服务中心以及独家代理等。由于客户信息资料的集中,使得销售代理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客户的个人化要求上;同时,客户具备了借助网络快速获得报价、要求服务、申请理赔和直接投保等自我服务的能力。除此以外,无论是网页上提供的报价和保险信息,还是其他任何渠道获得的咨询都完全一致,客户获得了完美、统一而协调的服务。公司对客户的了解更加完全,通过分析客户的资料、购买历史和更新习惯等,公司可以设计出更加有针对性或更具个性的促销活动。保险销售人员不再是“跑腿先生”,而成为专业的理财顾问。
针对中国特殊的社会人文环境,国内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自己的特色服务。比如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已开通了以“955”开头的全国性服务专线电话,实现24小时为客户提供咨询申诉和回访服务,以树立自身专业服务的品牌和形象。2002韩日世界杯足球赛,国内保险公司与韩国同行合作,为赴韩的球迷提供异地出险查勘、理赔服务、国外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有的保险公司在高考考场外设置绿荫凉棚,为考生家长提供饮水及休息场所,并主动协助当地教育部门维持考场外秩序。近几年,一些知识层次较高、经验丰富的代理人开始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将公司的各类产品有机组合,为客户设计科学合理的保障计划。一些代理人自学中医等知识,或通过举办客户沙龙,为来自各个行业的客户提供交流信息的机会。
(三)保险服务制度的创新服务不仅是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也包括对公司内部员工的管理。公司的发展有赖于忠诚客户的扩大,而忠诚客户的扩大有赖于忠诚的员工。那么,对于公司员工而言,服务创新主要体现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改变。无论对于内勤人员还是外勤人员,无论对于管理经营层还是普通员工,激励机制的设计都应当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例如现阶段,保险代理人的佣金主要来源于直接佣金。而首期佣金在佣金总额和首期保费中占有很高的比重。首期佣金占每笔保险业务全部佣金的80%以上,占首期保费的30%-40%。这样一种佣金体制无疑使代理人在保险推销过程中重数量而轻质量,不利于与客户保持长久的关系,更有甚者会发生欺诈客户的行为。
㈣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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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是保险基本职能实现的集中体现。做好保险公司理赔工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意义重大。
<1>、保险公司理赔使得保险基本职能得以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损失的补偿或给付。被保险人将其面临的财产或人身等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并不等于能够得到确切的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转移的风险,便意味着将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或给付。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可以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这种确定性表现为或者不出险,平安无事,财产或身心得到安全保障;或者出险伴随的损失得到一定程度的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正是实现经济损失赔偿的经营环节。
<2>、保险公司理赔能及时恢复被保险人的生产、安定其生活,促进社会生产顺利进行与社会生活的安定。保险有社会的“稳定器”与经济的“助动器”的美称。保险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乃至经济金融中发挥着诸多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作用的实现和发挥,有赖于保险公司理赔的快捷、准确,优质的服务。
<3>、保险公司理赔是对保险公司经营其他环节质量的检验。保险公司展业是否深入,承保核保是否合乎标准,防灾工作是否有助于风险的防阻,保险费率是否适度、合理与公平等等,在风险出险前不易有准确的把握。但当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无能力赔偿,有多大的能力赔偿,赔偿以后对保险公司赔偿基金和经营稳定性有多少现实和潜在影响等问题,将是对保险公司经营整体的检验。通过这一检验,反过来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改善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4>、保险公司理赔的质量关系到保险公司经济效益。保险公司理赔支出是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重要部分。保险公司理赔支出的大小,自然地影响到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在一定时期内,保险公司赔偿支出少,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经济效益就好;反之,保险公司赔偿支出多,经济效益就差。甚至个别时候的个别赔款可能使得保险公司出现严重的财务危机,出现破产。
㈤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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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失补偿。在财产险中,是按投保财产实际发生的损失多少,理赔多少,但一般要减去免赔和残值。如果被保险人在财产出险后进行有效施救或减损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在保险金额以外赔偿,该部份最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准。
2、推定全损。如果保险公司预计被保险财产的修复和施救等费用合计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推定全损。
其实你的问题问得很广,保险理赔是要求素质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不同财产、不同险种、不同的程度做法都会不同,有原则性,也有弹性。你可以将更具体的问题或者案例给发我。
㈥ 财产保险公司的服务误区
一、 忽视服务品牌的建设
品牌是一个企业的文化、个性和价值的外在表现,一个好的品牌是高品质的象征,是高质量的保证,他代表着一份承诺、一份保障。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服务,本身勘不见摸不着,因此品牌对保险来说更加重要。然而,大部分财险公司长期忽略和忽视品牌的建设,许多市民对市场上存在的绝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一无所知,致使客户对保险品牌的认同度低,客户对保险企业的服务质量无从分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更多的是注重代理人的服务和产品价格。
这种缺陷直接造成目前财险市场的两个恶果:低水平恶性竞争和业务资源流失到代理人手中。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加,保险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由于保险品牌的不突出,竞争的焦点就集中在费率竞争、费用竞争等低层次竞争上。竞争的不断升级导致市场环境不断恶化,各家公司经营举步维艰。2005年,四川的机动车保险业务首次出现行业性亏损。
保险公司品牌的不突出也给保险代理人创造了天赐良机。保险公司的形象不宣明,作为中间人的代理人就有了更加大的话语权,造成客户更加信任与其长期联系的代理人,市场上往往出现代理人向多家保险公司讨价还价的情况。近期,一兼业代理人居然大作广告,利用其在其他行业的品牌,做起了销售保险的广告,这不能不说是保险公司的悲哀。
二、 把客户和公司的利益对立
“客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而赔款的减少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利润,所以客户利益的体现就意味着公司利益的丧失”----许多从在潜意识里有有着这样的逻辑和观念。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一些保险公司对赔付率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客户的关心。在对理赔部门的考核中,往往主要是赔付率的考核,而对客户满意度、续保率、结案率等指标却缺乏必要的关心。直接表现为克扣客户赔款、换件报价以次充好等。
保险经营实际上也是一种负债经营,只不过,保险的债不象一般的债那么明显和容易计算。但只要欠债就得还,如果一家公司只有靠着多借少还来赢利的话,那这家公司也离破产不远了。
保险赔款只不过是保险公司行使收取保费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虽然从短期看,减少赔款意味着利润的增加,但从长期看,不合理的赔付必将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而造成无保费可收、无业务可做。因此,更好的履行义务是为未来更好行使权利打下基础,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从长期来看是一致的。
三、 把客户服务简单等同于理赔
在许多财险公司,客户服务就等于理赔服务,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大部分公司的服务都围绕理赔服务来展开,总体上看大同小异,缺少特色。使客户的许多个性需求、隐含需求得不到满足。保险服务在大部分客户的心目中也没有明显区别,无非是效率高低、态度好坏的差别。不可否认,理赔服务可以说是保险服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就像医院的医生、饭店的厨师,缺少不得。但客户服务是一项复杂和系统的工程,它绝不是某一项服务项目或服务举措的别名。只有医生的医院,充其量只能算个体诊所;只有厨师的饭店,混个小饭馆的称号都很困难;而只关心理赔服务的保险公司,却将逐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落后于人。
当然,实际上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在不自觉地开展理赔服务以外各项服务工作,如客户的续保提醒服务、咨询服务等。只是真正把客户服务作为一项系统而重要的工程来规划的公司还不多。
四、 只能通保、不能通赔
在激烈的竞争中,跨地区甚至跨省承保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客户在发生赔案后,却不能跨地区、跨省获得赔付。现行的做法是客户在外地发生赔案后,需要自己垫支大笔的修理费、施救费等费用,还需要向当地保险机构缴纳一笔代查勘费。同时,客户在处理赔案时,由于人生地不熟,往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保险公司却对此熟视无睹,责任心强一点的,会协助客户处理赔案,责任心差的,甚至勾结修理厂坑蒙客户。
难道内部结算查勘费、异地理赔就真的那么困难吗?保险公司就不能给予异地出险客户更多的关怀吗?实际上,这更多的是习惯问题,是观念问题。国内第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其长达年的独家经营中,形成了属地赔付原则,这种原则根植于历代保险人的观念之中。现在,是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试想,今天还有谁会把钱存进一家不能异地取款的银行。
五、 是以客户为中心还是保险公司为中心
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认为他们的服务是以客户为中心,他们费心费力的为客户提供了不少服务项目,但是在服务流程的设计上、在服务的组织上、在服务人员的礼仪上却并没有做到以客户为中心,结果好的服务项目、好的服务创意并没有被客户所接受和认同,最后保险公司将其归咎为客户不需要这样的服务。
有这样一家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小额赔款快速理赔”服务,宣称1000元以下赔款当天领取。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现场人员没有准确告知客户索赔所需资料,造成客户上门时资料准备不齐;现象人员和理算人员资料交接不及时,造成客户上门时现场记录等资料还未交回;由于理算人员较少,签字程序复杂,客户平均需要等待4-5个小时;复印在四楼、出纳在二楼,理算在一楼,客户在领取赔款时需要上下跑三趟。可想而知,这样的快速服务客户当然不会满意。
六、 落后和不成体系的服务礼仪
从财产保险公司总体的服务水平来看,服务质量明显不如寿险公司。主要体现在服务的各个细节上。如:服务的标准化低---不同的服务人员,对相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服务用语不规范和专业---粗话、脏话、不文明的话、不客气的话,常常从服务人员的嘴里说出来;服务的包装差---服务人员的形象不统一,你有时候很难把他们和客户区分开来、对服务的宣传不够,等等。
七、 服务所对应的目标客户不明确
以四川为例,保险市场已经拥有多达13家财险主体,然而,新进入市场的公司却难以摆脱同质化的怪圈。他们并不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来选择目标客户,而是和老公司一样,去争夺大而全的保险市场。由于目标不明确,因此,服务的针对性不可能强,结果是大家都只能采取费率和费用的杠杆来争抢市场。
这让我想起了抗美援朝战争,美国人利用其机械化部队来去如风,而志愿军却凭着一双铁脚板,却往往能赶在美国人前面,成为战争中的一大奇迹。除了有坚强的意志,翻山越岭、另辟蹊径也是成功的关键。我想,在公路上,志愿军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美国人的。在50年后的今天,新的保险公司还要沿着其他公司开辟的道路去追赶吗?还要走别人走过的弯路吗?
深入分析目标客户的各种需求,最大程度的调动公司的资源服务于目标客户群的需求,或许能成就今天保险市场的铁脚板。
八、 服务的差异化低
差异化的服务是最能体现一家公司特点和特色的地方,一家特点宣明的公司,能够很容易从其差异化的服务措施上看出其主要的目标客户和经营思路,但又很难模仿。美国西南航空公司定位于价格敏感性客户,为其提供最廉价的优质服务,其价格低到甚至可以和汽车相竞争,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不同的客户有着不同的需求,私家车客户更关注服务的便利,如不耗费其过多的精力、在维修上提供专业的监督;营运车客户更需要快捷的服务;公务车客户更需要受到重视、体现其优越性。因此,一家公司的服务,首先要围绕其目标客户来制定,并体现其针对性、倾向性和差异化。
㈦ 财产保险公司如何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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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照财产险和人身险建立两套定量指标。定量指标选取范围,主要涉及保险消费者能够直接感受和体验的服务触点,涵盖各关键服务环节。在指标选择上,兼顾数据客观准确性原则,选取目前保险行业主体普遍适用的可系统提取、人为影响因素可控的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五大环节。其中,为敦促保险公司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消费者体验,在销售、承保与咨询环节分别设置了电话呼入接通率、客服代表满意率及承保理赔查询异议处理率3项指标,权重均为10%;为突出对理赔难的治理,在理赔环节设置了立案结案率、案均报案支付周期以及理赔获赔率3项指标,权重合计为45%;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也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咨询、回访、理赔、保全、投诉六大服务环节。为提升销售环节服务质量和效率,设置保单送达率1项指标,权重为15%;为突出回访工作在防范销售误导的重要作用,设置电话呼入接通率、电话回访成功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15%;为提升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效率和消费者获赔比率,设置理赔服务时效、理赔获赔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35%;为提高保险公司保全服务效率,降低消费者在保全服务环境的等待时间,设置保全时效1项指标,权重为10%;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对于保险总公司将根据服务评价得分高低进行评级,对分公司只评分不评级。保险总公司服务评级设定为A、B、C、D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级。A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优秀的公司,B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良好的公司,C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较差的公司,D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差的公司。
㈧ 我国财产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式的探讨
中国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太多了,但是不同的人对于什么是主要有不同的认识。看你从什么角度写了。
简单说,你这个题目太大了,建议缩小范围,从下面的具体领域中选一个。
比如,
我国财产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开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销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人才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产品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销售绩效考核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更具体的来说,你可以选一个更细分的来写。其实,越小越好写,越大越空。
以小见大啊。
前些天,北京大学孙祁祥教授写过一篇文章,讲了我国保险市场的五多五少:
共性产品多,特性产品少
综合公司多,专业公司少
价格竞争多,服务竞争少
人员流动多,人才储备少
机构铺设多,市场培育少
产生的原因是用保费、市场份额来衡量产生和行业发展导致。
原来发达国家有过的问题,我国保险市场都会存在,并且还会存在他们不曾有的问题,监管、宣传、从业者、消费者任何一方都可能有问题,还有共性的问题。
这方面的书也很多啊。
㈨ 财产保险公司赔偿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企业财产综合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确定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1、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2、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3、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二)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按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和按最近1年账面平均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专项资产可以按照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也可以按计划数确定保险金额。代保管财产由于保管人对其负有经济安全责任的,可以投保。如有代保管账登记的财产,可以根据账面反映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账上不反映的财产,可由投保人估价投保。在企业财产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须对同类财产在总的平均费率基础上,按照被保险财产的种类,分别制定级差费率。一般而言,影响企业财产保险级差费率的主要因素有:房屋的建筑结构、占用性质、危险种类、安全设施、防火设备等。企业财产保险的现行费率就是在考虑上述因素的条件下制订的,并分为基本保险费率和附加险费率两部分。基本保险费率又分为工业险、仓储险和普通险三类,每类均按占用性质确定不同的级差费率。附加险费率指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特约保险)的费率,一般由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统计的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厘定。此外,还有企业财产保险的短期费率,适用于保险期不满1年的业务。对统保单位或防灾设施良好的投保人,保险人还可以采用优惠费率。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二)部分损失:1、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2、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三)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1、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2、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额度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时,应当按比例计算赔偿金额。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以上即是企业财产保险金额与赔款如何算的问题,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也是很难去把握的,保险金额它有固定资产金额与流动资产金额,处理方式也不一样,看您的情况属于哪种,而对于如何算保险款项,上文大概说了几点,对于赔偿金额一般与您投保的财产价值等额,其他的情况就要具体分析,你可以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然后再打算调解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