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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白血病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20 04:07:59

Ⅰ 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案例

现如今,很多人为了规避疾病风险,都会选择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但是,其实很多人在投保时,由于专业术语过多,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内容并不了解,比方说:期满返还、保费豁免等。而招商信诺推出的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C款,深受大家的喜欢。我就以这款产品为投保案例,为大家详解其保障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案例

胡先生,今年30岁,投保了招商信诺的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C款,选择了交费15年保障至80周岁,基本保障金额为20万元,月交保险费约为567.54元,15年一共交费102,157.20元,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一.35种特定疾病,保障金额为4万

胡先生在39岁时,做了一侧肺切除手术,保险公司立即赔付4万元,用于手术费用,重疾保障依然持续到80岁,且减免了保单剩余应缴保费。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二.65种重大疾病,保障金额为20万

68岁时,胡先生不幸确诊肝癌,一次性获得20万关爱金,用于手术费用,不会给孩子带来经济负担。重疾理赔后,主、附险合同终止。有哪些保障好的儿童重疾险?哪些性价比高?哪款最值得买?我们一起来看下10大保险公司热销少儿重疾保险盘点

三、保费豁免

胡先生39岁确定一侧肺切除手术时,不仅获得手术关爱金,还减免了保单剩余应缴纳的保费。

四、期满返还,约13万

如果胡先生80岁时依然平安健康,没有发生重疾或者保费豁免的理赔,可以获得102,157.20X128%=130,761.22元的满期关爱金。对于平安保险怎么样,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国平安好不好?有什么保险值得推荐?

五、身故保障,保障金额为20万

如果胡先生不幸因意外身故或等待期后非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20万的身故赔偿金。

六、大病管家服务

胡先生在68岁做肝癌手术时,使用该服务,顺利在北京协和医院进行手术医治,康复顺利。事后服务人员主动电话关怀,及时跟进理赔问题。

相信大家通过投保案例,对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了一定了解。希望大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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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疾病保险诉讼时效的三大误解 

现如今,很多风险意识高的市民都会选择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以保障当疾病来临时,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治疗并不造成家庭经济压力。但是,我发现很多投保者对于重大疾病的诉讼时效并不了解。其实,诉讼时效的设立是为了督促被保者和受益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然而这一概念并没有很好的在投保者之间得到普及和重视。下面我挑出了三个关于诉讼时效常被误解的地方进行详细解说。

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当今社会,大气污染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大城市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更多,雾霾的加剧,这些都将导致城市居民的患病率提高。再加上很多市民工作压力大,经常加班熬夜,作息不正常,特别是上班族久坐少运动,这样诱发疾病的概率更高。

Ⅱ 我父亲在第一次患有白血病治愈后买的重大疾病保险,现在白血病再次复发,请问保险公司能理赔吗

你翻到保险合同里关于保险责任那一栏有一个“除外责任”仔细看下,一般而言,患有白血病治愈后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其他重大疾病,白血病再发复发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果还是不敢肯定就可以打全国服务热线,把保单号告诉对方就知道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Ⅲ 急性白血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的范围

属于,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①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3)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白血病案例扩展阅读:

1、重大疾病保险保重大疾病

答:大多数重大疾病险产品首先包含6种必保重疾,其余则是由保险公司依据保监会的重疾定义规范自由配置,因此选择时应注意依据个人需求比照疾病保障责任,合理配置适合自己的保障项目。

2、重大疾病险起保障作用

大病通常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并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用途:一是为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让家庭避免出现“经济危机”的风险。

3、重大疾病险的保险理赔金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 ”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Ⅳ 我父亲在第一次患有白血病治愈后买的重大疾病保险,现在白血病再次复发,请问保险公司能理赔吗

原有疾病不赔!

Ⅳ 6岁女童患白血病,20万重疾险理赔遭拒!保险公司为何说5年前就有病呢

现在有很多父母都会在孩子出生后为他们买一份保险,不过买保险虽然简单,但却存在很多细节问题,稍不留意,就可能被保险拒赔。如果是贫困家庭,这无疑雪上加霜。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6岁女童患白血病,20万重疾险理赔遭拒”说起,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保险被拒赔!另外,我也会在文末教大家一些实用的防坑小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01

真实案例

2019年3月份,6岁女孩雯雯突然身体不适,在送往医院检查之后才知道,雯雯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同年4月份,雯雯妈妈刘女士联系到5年前参保的保险公司,并提交女儿的重疾理赔申请,相关人员接到消息后,也同意在3天之内向被保人支付20万保险金,可3天过后,刘女士还是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转账,而当刘女士再次打电话询问保险公司时,却被告知“理赔申请没有通过”,退还所有保费,并终止合同。

2、缴费期限不要过长

在给孩子挑选险种产品的时候,父母应该擦亮眼睛,选择产品的缴费时间不宜太长,因为孩子长大之后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重新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如果此时父母选择几十年或者终身缴费期限的保险,那么这就意味着将来你的孩子,不仅承担的经济压力会更大,而且保障杠杆也比较差。

Ⅵ 重大疾病保险包括白血病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这里是包括癌症的。
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Ⅶ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未告知赔付案例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保险
投保前先要签订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所有寿险公司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一方面是尽到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考虑,将此作为凭证,力求避免模糊宣传产生纠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应地,所有寿险展业人员在销售规定产品时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书,银行(资讯论坛产品)代理销售网点也需提供投保提示书,否则即为违规行为。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之前要先仔细阅读这份提示书并亲笔签名。《人身保险(资讯论坛产品)投保提示书》主要提示内容为投保风险、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还提醒消费者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等,当然,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也不能例外。
体检成为投保健康险的必经程序
以前投保健康险中的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对体检并没有硬性要求,只是对健康体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对不符合健康体条件的、年龄超过45周岁的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但《保险法》实施后,由于新法更加侧重保护被投保人权益,新法引入不可抗辩规则,保险人赔付比例将会上升,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保险公司将会提高投保重疾险门槛,要求被保险人必须体检,以防范被保险人道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投保人不如实告知两年后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新法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2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也将给保险公司将带来成本的增加。
出现了二次赔付、多次理赔、终末期疾病可理赔等多种方式
所谓“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次理赔可以弥补传统重疾险产品“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憾。比如信诚人寿推出的附加重疾则主推“二次理赔”概念,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提供每次最高达100%的保额赔付。在旧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罹患重疾险,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
再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提出了“终末期疾病也可理赔”的概念。“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医院被确诊,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现在医院只能给予一些基本的药物治疗减轻患者的痛苦,就可以获得相应理赔。”熟悉“福禄双至”产品的个险销售人员表示,该条款的设置并不限于重大疾病,如重大车祸造成的疾病也能获得理赔,实际上扩大了理赔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由于新保险法对重疾险高残的定义等发生变化,高残将细化为具体的病种加以描述等原因,重疾险的产品保障范围随之扩大。如停售的占全国重疾险市场份额达40%以上的中国人寿的“当家花旦”——“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两款重疾险产品,将由升级版的产品替代,其保障范围有所扩大,如新的“康宁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将由原来的2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险范围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为20多种。
理赔将更加顺畅和快捷
从理赔方面,新《保险法》加强并完善了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保护,修改或者细化了保险人的理赔程序或者时限。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说明拒赔理由等。
重疾险作为附加险投保
据某寿险公司个险部负责人介绍,因为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纯重疾险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成倍增加。故此,新推的重疾险多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一方面是出于为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同时也是迎合市场需求和投保人利益。如果主险是重疾险,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是不能参与分红的,而选择附加在某主险上的重疾险,如果主险可以进行分红,投保人就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获得收益。此外,在同样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下,附加险为重疾险要比主险为重疾险便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
重疾险费率将微调
由于新推出的重疾险在保障范围上有所拓展,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增加,同时新保险法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理赔中索赔、诉讼时效的变化等新条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加大了赔付支出。新《保险法》运行之后,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赔付率可能会增加几千万元,新改版的险种费率可能要做上调。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若30岁男性,保额20万元,采用30年缴方式支付,原产品的价格大约为6060元,而新版的产品价格约为6340元,价格增长的幅度约为4.60%,按照这个价格核算,购买新产品,30年缴费年限,多缴的费用总计大约为8400元,相当于多购买了另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
观察期也能获得赔偿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加条件或者附加期限。这意味着,观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推脱责任。
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及附加住院费用保险,7月3日,他因肠胃疾病住院治疗。病愈出院后,李先生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据旧《保险法》相关规定表示,因为李先生病发时间在保单生效后90天内的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但新《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考虑到保费交纳与保单正式生效之间需要必要的核保环节,新《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同时,针对新《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的新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鼓励寿险公司引入“临时合同”这一特殊处理规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起至同意承保,或发出拒保通知书并退还保险费期间,为消费者提供临时保障,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Ⅷ 男童患白血病,120万重疾险拒赔,为何会给出“他不该90天内治疗”的答复

因为这个男童他所做检查的时间没有符合保险公司理赔的要求,保险公司规定检查时间要在90天等待期之外,但这个男孩没有超过这个时间,所以不能由保险公司不进行理赔,最多只能够进行退费处理,而这个男童将拿不到任何理赔的钱。

小孩子小小年纪就得了白血病确实很可怜,虽然值得同情,但这件事的问题并不是出在保险公司上,保险公司在入保险时,会将所有问题与保险人或保险人代理人讲清楚,而问题出现在这个孩子的父母身上。我们应该多多了解保险知识,这样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也能够多一些自己的判断,来用保险合同维护我们自己的自身权益。

Ⅸ 白血病 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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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骨髓穿刺病理等确诊急性白血病的话,是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范围的。
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都会有癌症(恶性肿瘤)病种的,急性白血病属于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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