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二、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死亡赔偿金、8、被抚养人生活费、9、精神损害赔偿费。
三、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核算标准。
1、医疗费:①住院收据----原件。②诊断书-----原件。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
2、误工费: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护理费: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5、交通费: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7、精神损害赔偿费: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⑵ 关于保险公司理赔限额
现在的交强险人伤医疗费已经调到一万了。
一,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会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分责任。
二,如果交强险不够,就要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再承担了。
三,这个限额是一方损失。
四,最后的调解书要看事故双方的态度,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一般永远出不了的。
⑶ 我去年十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已经理赔完了。共计13万5千多。我们单位还要我赔偿20%,单位还
问:我去年十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已经理赔完了。共计13万5千多。我们单位还要我赔偿20%,单位还有个规定超过十万,要和我解除劳动合约,我明年该退休了,我认为不合理。我该怎么办。请给解说一下。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⑷ 保险理赔额度200万只赔付50元,这是咋回事
根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应,是计算错误,实际理赔应该是500元。据悉,事情发生在广州,当事人做了一个手术,由于她常年购买了一个医疗险,所以想要去报销医药费,但理赔的时候,对方竟然只报销50元,这让当事人难以接受。因为她按照保险合约计算,是可以报销五千元以上的,但到了实际理赔的时候,却只有50元。之后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多方沟通,对方才表示是算错了,理赔金在500元左右,但这个数字依然不能让她满意。
⑸ 什么是保险的限额赔偿
限额赔偿;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赔偿方式。【限额赔偿原则又称限制责任原则,指法律对某些领域损害赔偿限制其最高数额,从而限制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56条规定,不保价运输的,不按件数只按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100元,按件数和数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2000元,个人托运的搬家货物,行李每10公斤最高赔偿额为30元,实际损失低于上述赔偿限额的,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格赔偿。
⑹ 车祸保险公司已经计算完赔偿,请问车主还用赔偿我吗
首先在机动车保险中的任何险种,对于出险的赔付都是限额的,除了交强险是固定统一的赔付标准外,商业险都是用户买多少额度的保险,那么出险时,保险公司 就按约定赔付多少。
其次要看车主承担赔偿的数额是否比购买的交强险的限额,再加上商业险限额的总和多,如果车主向对方所承担的赔偿比保险总赔偿的数额多,不足的部分就要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⑺ 出事故保险理赔完后对方身体又治疗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好好协商,避免产生矛盾,做为各方,排除故意行为,我想各方均不想出这种事,尤其是人不要有事。
■而一旦人员受伤,首先各方想办法,一起先保证治疗,只要病伤好了,其它均是次要的。
■但是得到适当的损害赔偿也是受害人的权利。
■如果换位思考,你是他,他是你,你会如何办?你想对方如何办?
■如果车辆有保险,必要时与保险公司负责人伤案件的工作人员好好咨询一下,看保险公司是否有相关更好的建议。出了认定书,各方可以直接在保险公司进行调解,甚至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受害人方。
■保险理赔有2年的索赔时效,所以,轻伤案件,基本不用担心保险过期不能理赔。
■而对于你的这种情况,你如下操作:
1、从今天起不要给对方任何费用于治疗,叫他自己支付,说你要工作生活,有家庭,不可能天天催你、理你。他自己掏钱看病,可能他会心疼一些。
2、我已经咨询过医生,你康复治疗就行了。如果你有产生后续的门诊复查费用,到时提借发票、病历、清单、诊断证明,我按规定赔偿给你。
3、只要自己的车及驾驶证、行驶证全部拿出来后,就不用管那些伤者了,有些伤者就是提出如此烦多的无理要求。
4、但是有时,也要看人,如果对方态度好,可以适当再自己能力范围多给点。如果对方态度恶劣,你不用理他。别怕这种人。
5、至于他一直打病假,如果你有保险的话,你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你的交强险有11万的误工费赔偿限额,看他打多少假条。
6、到时如果超过你的个人接受范围,保险公司赔不了这么多,你也不用理。叫他起诉你与你的保险公司好可,这样,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再有问题,Q我吧。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附:中保监会关于交强险的规定:
■【11万以内有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承担】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万以内有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如果车方没有责任,那在无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①死亡伤残项目有1万1千元限额;②医疗费用项目有1000元限额。
■财产损失:有责任的话,2000以下有责方或保险公司全部承担,无责: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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